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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届毕业设计指导手册宁波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09年12月编印1前言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从2004年起,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的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以作为衡量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4]137号)文件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从选题、指导教师、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各个环节上制订出明确的规范和标准”。现结合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成功经验及相关资料,特编制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以供我院师生参考。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12月2目录前言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12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要求………………………………………………………12.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答辩委员会)………………………12.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计划…………………………………………………2.3指导教师…………………………………………………………………………………2.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2.5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6文献综述的撰写方法……………………………………………………………………2.7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的撰写方法………………………………………………2.8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与写作要求…………………………………………………2.9毕业设计说明书写作的基本要求……………………………………………………2.10评语与成绩评定…………………………………………………………………………3省教育厅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4毕业设计(论文)各职能部门职责…………………………………………………………4.1学校教务处的职责………………………………………………………………………4.2学院的职责………………………………………………………………………………4.3教研室的职责……………………………………………………………………………4.4指导教师的职责…………………………………………………………………………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内容………………………………………………………5.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内容…………………………………………………5.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质量评估…………………………………………………6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的有关文件………………………………………………………6.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6.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6.3宁波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7电信学院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8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校外实习(毕业实习)申请表……………………………………9全省历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存在问题………………………………………………3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1.确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答辩委员会);2.制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进程计划;3.公布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选题一览表;4.确定每位学生的指导教师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5.学院按专业(专业方向)分类向教务处上报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实施表;6.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7.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期初检查;8.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指导教师进行具体指导(填写指导记录);9.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10.上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提出具体意见、教研室审核通过;11.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12.上交设计说明书(论文)初稿,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13.设计说明书(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填写评语;评阅教师对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设计说明书(论文)进行评阅和评分;1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填写评定意见、成绩评定;按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成绩三者比例折算成最终成绩;15.学院按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装订、存档,接受省教育厅抽查。42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要求2.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答辩委员会)2.1.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负责本学院所有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各专业不再单独设立工作指导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根据学生人数可设立若干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小组),每个小组人数以3-5人为宜。2.1.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人数为8人左右。其中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副主任1-2名,一般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或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5-6名,一般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学科骨干教师或外聘专家组成;工作指导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职称要求在副高以上。答辩小组成员的职称要求在中级以上。2.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计划2.2.1电信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计划2009年9月10日设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2009年10月20日先公布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然后师生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经教研室批准并在2009年10月底前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应尽快地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009年11月底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并对文献综述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由教研室审核通过。2009年12月底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并对开题报告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由教研室审核通过。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2月22日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完成二篇英文文章的翻译和所选课题的方案论证工作。2010年3月底学院对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能否按时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任务给出评价,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学生规定暂时不能外出实习。2010年5月中旬对于已经签约的学生,如果已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稿,并经指导教师确认已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答辩。对于没有签约的学生,要求在2010年5月下旬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稿,指导教师要求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进行整改,否则不能参加正式答辩。2010年6月上旬完成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2010年6月10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上报,院办按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2.2.2电信学院2010届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计划2010年1月10日前先公布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然后师生进行双5向选择,最后经教研室批准并在2009年1月15日前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应尽快地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2月22日(寒假期间)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并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下学期开学后上交并由教研室审核通过。2010年2月23日至2010年3月下旬,要求学生完成所选课题的方案论证工作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框架结构,3月底学院要对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能否按时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任务给出评价,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学生规定暂时不能外出实习。2010年5月中旬对于已经签约的学生,如果已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稿,并经指导教师确认已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答辩。对于没有签约的学生,要求在2010年5月下旬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稿,指导教师要求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进行整改,否则不能参加正式答辩。2010年6月上旬完成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2010年6月10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上报,院办按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2.3指导教师2.3.1本科指导教师的条件担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通过资格认定,资格认定需经本人申请、学院(部)审查、教务处审核发文。根据《关于进行遴选首批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宁工教字〔2007〕8号)文件的规定,我校担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是:2.3.1.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本科学历且有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经历或具有5年以上指导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经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3.1.2现在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与所需指导的专业相关;2.3.1.3曾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含)以上科研课题。2.3.2指导学生人数的规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4]137号)文件,对指导教师的职称、指导学生人数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本科学校原则上不超过8人,高职高专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各高校要注重从校外引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力量,形成以校内教师为主体、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鉴于目前各高校的普遍做法及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含两位及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数),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6人(含两位及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数);其中毕业论文的指导,原则上要求:对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含6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数),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4人(含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数)。2.3.3特殊情况处理2.3.3.1当某个专业出现学生多、指导教师少的情况时,可以考虑聘请校外专家和科技人员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必须有学院教师参加联系和指导;2.3.3.2当某个专业出现符合职称条件的专业教师人数不足时,助教可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必须有同专业或跨专业的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教师参与,具体指导工作由助教完成,在下达任务书、评语等所有填写项目上,必须有参与教师和助教共同签名。2.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2.4.1选题的基本原则2.4.1.1专业性原则。选题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做到与专业实习、专业课学习结合起来,达到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对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工程设计为主,选题应尽量从生产、科研和教学的实际问题中选定,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对文理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应选择与社会经济发展及本学科有关的热点问题为研究对象,选题要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中对知识、能力结构的基本要求,题目贴切,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题目规模适当,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毕业论文综合训练的目的。2.4.1.2创新性原则。毕业设计(论文)成功与否、质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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