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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木县国土资源局二○○九年工作总结2009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行“保增长、保红线”的决策部署,做到了依法行政,守土尽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为神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大土地计划调控力度(一)严格执行政策,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我局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量的“双控”作用,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全年共办理项目用地预审145宗,面积1199.4公顷,其中上报预审部级1宗,面积313.7公顷;省级10宗,面积223.4公顷;市级3宗,面积18.1公顷;县级131宗,面积644.2公顷。核减项目2宗,核减用地指标8.3公顷。为确保省、市、县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供地政策,及时对12宗单独选址项目进行局部规划调整,面积548.7公顷。(二)及早安排部署,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按照部、省、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及早行动,全面收集了规划修编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制定了《神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落实了规划修编所需经费379.1万元。(三)加强存量用地管理,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今年,共储备国有土地10宗,面积26.6公顷。按照“集中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定期对闲置旧房、闲置土地、闲置厂房、低效益利用土地等进行拉网式排查,进而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用地潜力。积极引导新建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鼓励企业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改建、扩建、新建多层厂房。各类工业集中区和开发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聚集,用地集约”的要求进行建设,提高单位面积土地投入产出效益,对技改项目、扩建项目实行存量用地不开发,一律不予预审和报批制度,多渠道保证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先后鼓励引导新建项目利用关闭小焦化厂闲置土地1000余亩。坚决贯彻“一户一宅”规定,要求村民“批新宅退旧宅”,每户宅基地面积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标准执行。鼓励农村新增宅基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旧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全年共办理村民建设用地审批80宗,面积2.4公顷。(四)积极主动服务,加大建设用地报批力度。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用地规模呈直线上升趋势,特别是-3-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加大,为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实施及民生用地需求,积极落实“双保行动”和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我局加大建设用地报批力度。全年共办理临时用地100宗,上报项目用地1017.08公顷,其中上报22个城市分批次87个项目用地,面积588.48公顷;上报陕煤集团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包西铁路(神木段)、神府矿区香水河煤矿、孙家岔镇东梁煤矿5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面积428.6公顷。全年共批准13个批次建设用地,面积382.1公顷。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土地动态监察系统已全面运行,包括土地出让公告18宗,土地转让70宗,土地抵押登记5宗。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响应号召,认真搞好基本农田保护调整上图工作。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和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登记台帐和县、乡(镇)、村监察网络,禁止随意调整和核减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位置、区位和面积。继续完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作用,确保我县现有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今年先后两次对我县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划定,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4-达的158万亩耕地和12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截止目前,全县耕地保有量158.8万亩,基本农田125.1万亩。同时,要求国土资源分局(所)重新全面掌握了解辖区内基本农田数量、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台账,进一步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真正做到图、表、册、地块四统一,地块、面积、人员、责任、图册五落实。(二)科学规划,确保开发和复垦项目投入少、质量高。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按照以建设促保护的原则,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工作。加大农村“空心村”和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年共完成土地开发项目9宗,其中去年立项2宗,今年立项7宗,净增耕地234.58公顷;实施土地复垦项目13宗,面积106.1公顷;全面完成了土地开发项目报备工作,共报备项目13宗,面积173.4公顷,与建设用地预挂钩142.4公顷,结余31公顷,占卜平衡率达到100%。与31个临时项目用地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复垦协议,复垦面积37.18公顷,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365.54万元。为做好2010年占补平衡工作,我局组织专家前期实地踏勘和论证了12个土地开发项目,拟实施规模171.1公顷,预计净增耕地152.08公顷。(三)落实政策,确保招拍挂制度的贯彻执行。按照经-5-营性用地全部以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的要求,今年成立了由主管县长、政府办、财政、审计、监察、规划等部门组成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拟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起始价、出让底价和增价幅度等。出让底价由监察局负责密封保管,在开标、拍卖、摘牌时交现场主持人。全年共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14宗,成交11宗,面积57.2公顷,总成交价4566万元,增值1542.8万元。(四)强化管理,确保土地规费的足额征收。加强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严格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或转让使用权的,严格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全年共征收土地出让金和管理费1.3亿元,占年初计划1.2亿元任务的108.3%。三、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高国土资源基础管理水平(一)积极行动,努力完成神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和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等要求,从去年10月份开始,历时8个多月完成了我县15镇4乡2个办事处7502.8平方公里的地类和权属调查工作。6月份,经省厅规划与评审中心监理组在县级自检、市级复查的基础上,认定我县农村土地调查外业成果合格,可以转入内业建库工作。10月份,由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组织预检承担单位对二调成果进行了内业和外业实地检查,基本达-6-到要求。目前,省二调办正在组织验收预检成果。同时,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了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和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工作。(二)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建设。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管理的服务机制。对各单位规定了办结时限,在接收资料后,全部内部封闭式办理,避免了办事人员与当事人接触,杜绝了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办事流程、收费项目、土地招拍挂、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平安神木”等信息。全年,共受理土地登记2650宗,经审查不符合登记条件退回补充的16宗。符合土地登记条件注册登记的有2634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2311宗(住宅2034宗、商业86宗、工业13宗、机关团体3宗、综合17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323宗;出让土地196宗;转让土地184宗。发证工作做到了面积准确、权属清楚、四址界限明确,无一例因工作失误引发的上访和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发证正确率达100%。今年10月,通过了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验收。(三)及时部署,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发证行为,保证土地登记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国有土地-7-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工作的通知》(榆政国土资发〔2009〕40号)精神,对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核发或更换的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包括他项权利证明书进行了清理清查。本次清理清查工作共涉及了84个街坊和锦界、大柳塔、店塔3个乡镇,共清查国有土地6877宗、他项权利13宗,全面完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工作。(四)规范地价体系建设,为土地市场建设奠定基础。我局于2008年11月,全面完成了神木城区、新村、大柳塔镇区、锦界工业园区、店塔镇区、大保当镇区和神湖景区的城镇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全年共开展公益性地价评审确认21宗,面积105.7公顷,金额1.2亿元。四、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严肃查处用地违法案件(一)认真开展案件督查督办年活动,巩固案件查处年成果。今年是省厅确定的“案件督查督办年”,是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案件查处年”的延续和深化。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从源头上防范违法用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动态巡查制和监察岗位制,积极开展动态巡查,预防各类新的土地违法案件发生,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现率、查处率作为考核执法工作的主要指标,确保土地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8-一起。各基层单位将辖区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频率巡查,建立巡查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处理到位。全年,共开展巡查工作3961人次,巡查中共发现违法违规用地71宗,当场制止62宗,实施强制拆除9宗,拆除违法建筑物1200平方米,处罚3.8万元;共查处闲置土地3宗,改变用途2宗,清理影响城市建设的临时用地8宗。继续完善与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机关办案协调机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使我县土地违法案件宗数、面积迅速下降,使土地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年先后有3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无一败诉,案件执行率达100%。(二)全面推进观测点试点县建设和项目用地治理整顿工作今年,我县已被国家督察西安局列为第一批土地利用与管理形势观测点试点县,国家督察西安局3次、省执法局2次到我县进行执法检查。针对这种情况,我局迅速召集相关单位、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政府随即责成主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为搞好此项工作,我局相继进行了未批即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清理清查和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项目-9-用地的治理整顿。治理整顿工作从今年11月20日开始,由我局牵头,监察大队具体负责、矿管及矿区各乡镇配合,用两个月时间,对矿区项目建设用地和村民建设用地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及村(组)为矿区村民建设用地进行初步选址规划。调查摸底结束后,将形成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汇报县政府,为政府解决矿区用地矛盾提供依据和参考。目前,调查摸底已经基本结束,正在进行项目用地治理整顿工作。预计明年3月份左右,将按照“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原则,由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拳出击,重点对矿区和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项目用地进行一次彻底的治理整顿。(三)实行违法案件督查制,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为了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局督查组不定期地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用地,立即给基层国土资源分局(所)下达督查便函,使该违法案件成为县局挂牌督办案件,要求限期回复查办结果。对于大型的、基层(分局)所查处起来比较困难的违法案件,责成监察大队直接进行查处。督查实行奖罚责任制,督查到位给予奖励,督查工作流于形式给予相应处罚,有效遏制了基层执法人员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办人情案等违规违纪行为。今年,监察大队成立了督查组,可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进行督查,大队督查组在县局督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向县局督查组汇报-10-督查情况。
本文标题:2009年工作总结(2010115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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