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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企业标准Q/CSG-GPG-GPTC201020-2013应急管理工作标准、2013-8-30发布2013-8-30实施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发布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标准Q/CSG-GPG-GPTC201020-2013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标准Q/CSG-GPG-GPTC201020-2013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标准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建立健全公司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并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对公司有严重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司和社会造成的影响。1.2本标准规定了应急事件识别、应急组织体系和预案体系的建立、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源保障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引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第33条、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条、第3条、第4条,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督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6]155号)《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07]88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11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全文;《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全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标准Q/CSG-GPG-GPTC201020-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全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全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信息管理规定》全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意见》全文;《广东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办法》全文《广东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2.2应用《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人身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响应重大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3术语和定义3.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影响,危及公司安全与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3.2突发事件预警:是指为了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依据预测结果预先发出警报的过程。3.3应急指挥平台:是依据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应急处置的各类软硬件系统的统称。3.4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包括应急处置方案)。3.5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资源保障。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标准Q/CSG-GPG-GPTC201020-20133.6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4职责4.1总经理对应急管理的组织工作负责。4.2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对应急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和传递等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电网事故抢修抢险、人身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以及防风、防汛、防震、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4.3办公室负责人对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新闻宣传应急工作负责。4.4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对抢修、抢险工作及带电作业、检修的技术管理负责。4.5工会负责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4.6信息部负责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4.7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应急管理的培训工作负责。4.8机具物资中心负责人对应急机具物资保障工作负责。4.9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4.10各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应急工作负责。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应急事件识别5.1.1应急办公室内应组织各部门(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潜在突发事件进行识别和认定。识别的范围至少应包括:(1)自然灾害类:如风灾、汛灾。(2)事故灾难类:如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3)公共卫生事件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类:如群体事件、危机公关事件、新闻媒体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5.1.2各部门(单位)应将所识别和认定的潜在突发事件及其带来的风险的评估结果作为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立的依据。5.2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5.2.1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公司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抢修队。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标准Q/CSG-GPG-GPTC201020-20135.2.2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总指挥,公司相关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中心成员。5.2.3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应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设专人负责落实应急管理专职、专管、专报工作,在启动应急响应时履行24小时应急值班。5.2.4各应急事件组织管理部门应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成立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包括信息联络人)、专业保障小组,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队伍(包括信息报告人和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指挥应急处置工作。5.3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5.3.1应急预案的分类分级。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公司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分为四类。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电网防风、防汛、防地震、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等。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火灾,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等。5.3.2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三级:重大突发事件(Ⅰ级);较大突发事件(Ⅱ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1)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指突发的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并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处理解决的;(2)较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发的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并由公司分管领导指挥处理,能予以解决的;(3)一般突发事件(Ⅲ级),指突发的事件必须报告公司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而由相关职能部门能予以处理解决的。5.3.3突发事件预警分级。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按照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3级:严重(红色),较重(橙色),一般(黄色)。5.3.4应急预案体系。公司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结构(见《附录A:应急预案体系结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标准Q/CSG-GPG-GPTC201020-2013构及相关专项预案》)。5.3.5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应急事件组织管理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建立公司专项应急预案,各部门(单位)、项目部根据工作的风险与实际,建立适合本部门(单位)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响应程序,形成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应急预案编制、审核、批准职责和备案要求,见《附录B:各级应急预案编制、审核、批准职责和备案要求》。5.3.5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5.3.5.1各应急事件组织管理部门(单位)在进行应急预案编制时,应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能分工,成立相应的编制小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在充分收集资料、分析现状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结构简单清晰、流程顺畅完整的原则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见《附录C: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5.3.5.2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应急资源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体系。5.3.5.3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中,保证应急预案符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及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以及对生产单位、项目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以保证与上、下级相关预案的有机衔接。5.3.5.4公司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由公司各专业的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预案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发布,同时报省公司主管部门和应急办备案。5.3.5.5各部门(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报公司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5.3.5.6公司各级各类应急预案都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处置经验教训,以及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的变化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评估、修订,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以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确保现场应用的应急预案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以保证应急预案正确、完备和有效。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标准Q/CSG-GPG-GPTC201020-20135.3.5.7应急预案(包括已废除的版本)为公司受控文件,应严格管理和控制,未经应急指挥中心同意,不得随意外借、外传,重要预案应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5.4应急保障体系5.4.1公司和生产单位应急队伍建设。5.4.1.1按照“平战结合、专业搭理、装备专业”的原则,建成“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力量能满足本省内任一地区发生突发事件前期处置的能力,开展长期抢险工作。5.4.1.2应急队伍按照专业登记造册并实现动态管理,并报公司应急办备案。5.4.1.3应急队伍的组建,按照专业配置必须的装备以及应急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救援管理具体内容,按照广东电网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办法管理执行。5.4.2应急物资建设。5.4.2.1应急物资按照“合理储备、信息共享、统一调配”的原则管理,购置、储备的应急物资能保障应急抢险工作需要。5.4.2.2各生产单位按专业配置应急队伍必需的装备和应急物资,并建立台帐,报专业主管部门备案,实现应急物资、装备资源共享,提高物资的统一调配能力,保证应急救援需要。5.5.2.3各部门(单位)应对应急装备、备品备件的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不足或不满足功能要求时应及时补充、更新或修复。5.4.3应急资金保障公司及各生产单位应按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应急预算计划,包括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与应急有关的工作预算,纳入单位的年度总预算,保证应急物资的资金投入。5.5应急运转机制5.5.1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5.5.1.1各专项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相关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并完善自身应急预案。5.5.1.2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建立及时传达和启动应急预警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报、预警,做好信
本文标题:21-2013应急管理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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