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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工作规范•为了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及时发现漏管漏种儿童,避免接种差错和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技术规范》以及北京市卫生局京卫疾控字〔2008〕14号《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快预防接种门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规范中卡证册释义•预防接种证是指由家长长期保管的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可由学校和托幼机构代为保存)。•预防接种卡是指由预防接种单位留存的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包括纸质预防接种卡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中儿童免疫接种电子信息。•预防接种册是指由学校和托幼机构填写并保存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册》。各部门的职责•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负责联合教委制定本区卡证册管理规范,落实具体实施细则及人员经费,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培训和督导工作。•区教委、区中小学保健所•要提高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提供区内学校及托幼园所名单及其在校儿童基础数据,组织校医、园医进行卡证册管理培训,定期督导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卡证册管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接种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配合教委、中小学保健所完成托幼园所、学校园医校医的培训,定期对托幼园所、学校及其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的管理工作及预防接种单位信息录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定期督导检查全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工作,并向及时卫生行政部门及教育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学校和托幼机构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按时将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全部儿童免疫预防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后核对接种信息,确保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及时发现漏管、漏种儿童并进行补种。定期对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免疫预防相关培训,并督导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数据的上报,预防接种证的收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册》的信息核对及儿童信息登记工作,配合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督促缓种漏种儿童尽快完成补种。•儿童监护人•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法定管理凭证,应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在家长保管期间有责任避免预防接种证丢失损毁。工作指标•教育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册》登记率应达100%,个案信息完整率100%、正确率100%,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率达100%,督导率100%。•卫生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接种信息系统信息录入率应达100%,个案信息录入完整率100%、正确率100%,预防接种单位培训率达100%,督导率达到100%。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儿童入托、入学或转入时应向家长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登记,该项工作应在儿童入托、入学一个月内完成。若家长因接种证遗失、损毁等原因导致未能提供,学校应督促家长联系原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信息核实,如家长无法获取儿童原接种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补证和补种。•预防接种证可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或由学校和托幼机构代为保存。期间如发生接种证丢失损毁现象,应由学校和托幼机构与辖区预防接种单位联系补证工作。•《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册》管理•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应设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工作,及时按照预防接种证填写《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并妥善保管。学校和托幼机构中所有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应按年级全部登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应登记完整、准确。•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儿童入学时要求儿童家长在提供预防接种证同时,在原预防接种单位转出预防接种卡,将预防接种卡上交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在纸质接种卡核准取消之前预防接种单位应保证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卡的完整性,保证与儿童预防接种证信息一致。如果儿童预防接种卡遗失应及时补办预防接种卡,并妥善保管。•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应将辖区全部托幼机构和学校儿童免疫预防基本信息和接种资料录入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个案信息录入应按照学校、托幼机构分别录入,录入入学年度并在备注中注明班级。信息系统中个案信息应保证完整、准确。•儿童预防接种证迁入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在每年入学、入托或儿童转入时收取其预防接种卡证,进行查验,并在查验同时将疫苗接种记录填写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中,并及时将预防接种卡上交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单位应核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后,妥善保管接种卡,并将儿童信息纳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中。在迁入过程中,接种单位如发现儿童接种信息未录入等情况,迁入单位应直接与儿童迁出接种单位联系解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儿童迁入。•儿童预防接种证迁出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因升学或转学等原因需迁出时,应再次核对接种卡证及学校《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册》登记信息,在登记表个人信息后标注迁出日期,并在将接种卡证返还给学生或其家长,并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迁出工作。•接种单位必须核对迁出儿童卡证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儿童信息完整准确后,才能迁出该儿童。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投诉由迁出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学校和托幼机构需要进行集体预防接种、查漏补种或发生疫情需进行应急接种时,应向辖区预防接种单位提供《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册》并收集儿童预防接种证。•辖区预防接种单位核实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后,按照要求开展相关接种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督促未完成接种儿童及时完成接种。•预防接种单位应及时填写预防接种卡并录入信息系统,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将接种情况登记在登记册中。•如有外辖区学校和托幼儿童到其居住地附近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的情况,接种单位不得推诿儿童家长,在核实其预防接种信息准确无误后按要求进行接种,填写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培训、督导和质量评估•卫生和教育部门每年度应开展针对全部接种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卡证册管理培训工作,各辖区预防接种单位也应根据辖区情况,对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预防接种单位每年应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接种卡证管理及接种情况开展至少一轮次督导工作,打工子弟学校及托幼机构应作为督导工作重点。督导工作应现场填写检查情况和指导记录,并留档备查。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建立反馈机制,定期督导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因未按接种卡证册管理规范执行,造成的漏管、漏种或接种差错事故,将进行全区通报,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相关单位应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直至措施落实。•区卫生和教育部门每年将组织覆盖全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工作督导。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每年将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每个街乡随机抽取2所学校或幼儿园(至少包括一所打工子弟学校或幼儿园)进行工作质量评估,完成后将评估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如果某地区任一所学校评估结果未达到指标要求,视为该地区工作不达标,应在两周内对辖区所有托幼机构和学校重新开展自查,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完成后区级将再次组织评估,直至符合工作要求。•区公共卫生委将发文朝阳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工作,要求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前文《北京市朝阳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相关机构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工作。下一阶段工作•各接种单位应在11月30日前应对目前各托幼机构和学校接种证、登记表管理情况开展一轮自查,填写并上报《学校/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管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对自查中发现接种证、登记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复核和现场督导。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卡证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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