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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管理组织1.1建立健全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1.2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3由分管副总经理为领导,公司综合部具体负责,组成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公司义务消防队,负责全公司安全防火工作。2、安全生产责任2.1总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2.2各分管副总经理,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2.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2.2.2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2.2.3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2.2.4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2.3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3.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3.2在拟制本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2.3.3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2.3.4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2.3.5加强车辆安全使用工作。2.3.6按规定发放、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2.4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4.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4.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2.4.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对生产班级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2.4.4负责制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2.4.5组织好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2.4.6作为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2.5技术质量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5.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2.5.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运行。2.5.3负责制订电力、机械等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2.5.4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5.5在编制技术培训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2.5.6负责制订化验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2.5.7负责制订各类应急处理预案。2.6后勤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6.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2.6.2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2.6.3及时了解、反馈采购物资的安全情况。2.6.4做好门卫安全巡视工作。2.7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7.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2.7.2编制落实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保障生产。2.8维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8.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2.8.2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工作。2.8.3定期维护保养设备。2.9管道维护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9.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2.9.2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工作。2.9.3做好管道安全巡视工作。2.9.4配合市县水司做好管道供水调度工作。2.10安全保卫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10.1负责经济护卫中队的管理。2.10.2负责水厂综合治理的管理。2.10.3负责生产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2.10.4对水厂总体安全工作提出思路和建议。2.11公司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综合管理监督执行人,安个员的责任是:2.11.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检查执行情况。2.11.2参加、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贯彻执行情况。2.11.3经常检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隐患,发限期整改通知,对重大危及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治理并迅速报公司总经理。2.1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11.5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11.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督促按期实行。做好工场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2.12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者。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责任是:2.12.1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按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2.12.2带头遵守和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现象。2.12.3在安排班组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安排布置安全防护措施。2.12.4发现生产中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本班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2.12.5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伤员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落实防护措施。2.13公司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者,员工的责任是:2.13.1应自觉遵守公司内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13.2熟悉和掌握设备日常维护规程,及时、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2.13.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可行做好个人安全生产工作。3、安个生产教育3.1对进入本公司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由综合部进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教育,主管部室进行班组教育,分配到岗位后进行岗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土岗操作。3.2对于电气、起重机(包括行车)、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并定期参加年审、考核及换证工作。3.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添置新设备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操作规程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4奖励与处罚4.1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现。4.2对积极卜作,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4.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扣奖金、下岗、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事故及处理5.1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报告。5.2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等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当事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5.4凡发生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5.5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5.6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5.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严格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分为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两个部分。3、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4、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维护保养。5、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6、电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7、公司应制订各类操作规程、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倒闸制度等。二、电气设备管理职责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低压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按时进行检查。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3、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4、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5、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6、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7、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排除隐患。8、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9、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防爆、隔离或密闭式的电气照明设备,按照防爆、危险场所的分类等级,选用适当型号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防火间距,采用耐火设施和保护装置。此外,车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10、供电气设备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合理使用。万一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扑救时应防止触电、中毒或室息事故的发生。三、特种设备的营理职责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4、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物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承新投入使用。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8、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9、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11、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12、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水厂用电安全是水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3、发现电器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责任制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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