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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制度名称:采购作业管理制度文件编号BD-SOP-04版本/修订A/0生效日期2008.12制定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修改记录修改日期修改条款修改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批/日期发放范围□总经理办公室□技术开发部□业务部□行政部□物控部□品管部□生产部□财务部□各车间BD制度名称:物料采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BD-SOP-04版本/修订A/0生效日期2008.12页次第1页共3页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规范采购作业,在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不断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节适用范围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用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工装配(备)件、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等的采购。第三节职责第3条采购部负责生产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采购计划编制;第4条技术部负责模具用料的采购计划编制;第5条品管部负责对上述物料进行质量检验、把关;第6条生产部负责设备配(备)件、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计划编制;第7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第8条采购部采购员负责对以上所有物资的采购,并确保按期供货(文化用品由行政部采)。第四节申购第9条申购审批权限的划分:物资类别申购部门审核人批准人生产用原、辅材料,外购(协)件采购部经理总经理设备配(备)件、生产用低值易耗品、非常规性生产用物资生产部经理总经理模具用料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后勤物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由各部门提出,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第10条申购单的开立、递送a)申购人员须严格执行定额基准、用料预算,在参考库存情况后开立《物资采购申请单》,并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等,按上表审批权限报批;b)紧急请购时,由申购部门在《物资采购申请单》上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BD制度名称:物料采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BD-SOP-04版本/修订A/0生效日期2008.页次第2页共3页采购”章,以急件递送。c)采购人员在收到《物资采购申请单》时,应检查是否已经批准,如未经批准,有权拒绝受理;对已受理的《物资采购申请单》,应按规定的时间实施采购作业。第11条对于分批交货的采购申请,采购人员应于《物资采购申请单》上注明,以便识别。第12条申购案件的撤销申购案件的撤销应由原申购部门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停止采购,同时于《物质采购申请单》上注明撤销原因。申购案件未能撤销时,采购人员应及时通知原申购部门。第五节询价、比价、议价第13条采购人员须参考市场行情及以往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应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第14条在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采购人员应深入分析,以不同联络方式与厂商议价。第15条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申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人员应出具证明资料并于《物质采购申请单》上予以说明,与申购部门协商并由申购部门签署意见。第16条采购人员在接到申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时,应立即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物资采购申请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第六节采购第17条对于重要材料或专案用料的采购,必要时,由申购部门协助采购。第18条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人员可依材料特性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a)集中计划采购:凡是具有共同特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的方式办理采购。对市场上较为有利的货源项目,可在充分核准后,通知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并严格审批,采购人员按计划集中办理采购;b)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耗用量较大的材料物资,采购人员应事先选定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议定供货价格,经批准后由使用部门按需申购。第19条采购人员应按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行情,分类制定采购作业的完成周期,抄送相关部门/人,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第20条采购人员须加强采购合同的管理,在合同签订时,各项条款均应清楚明了,以避BD制度名称:物料采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BD-SOP-04版本/修订A/0生效日期2008.12页次第3页共3页免采购风险。第21条采购部应加强供应商档案资料的管理,并实施对供应商的评价。第22条对配套厂商的管理,须严格执行ISO9000体系文件中有关供方的管理规定。第七节进度控制及物资入库第23条采购人员须做好采购进度的控制工作,以确保按期交货,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第24条采购人员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采购作业时,应及时将异常原因向主管领导汇报,听取处理意见;同时将处理意见及预定完成日期向申购部门反馈。第25条采购人员将所需物资采购到厂后,应认真配合检验员、仓管员做好物资的质量检验和数量验收工作(不列入质量检验的物资可不办理质量送检手续)。第26条对所采购的物资因质量不符须予退货或退换时,采购人员须及时退回供货单位。第27条采购人员办妥收料的《入库单》,经与发票核对无误后,执行财务报销管理程序。第八节附则第28条本制度由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其修订权归经理办公室。第29条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施效果,提出修订建议。第30条本制度自2008年12月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04采购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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