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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目的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安全管理工作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工作。3、职责权限3.1总则3.1.1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部门领导负责制,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3.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3.2总经理职责3.2.1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14-3.2.2批准、发布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3.2.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3.2.4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3.2.6为安全体系的运行提供资源支持。3.3副总经理职责3.3.1副总经理在公司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3.3.2确保《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建立、运行、改进。3.3.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长远规划。3.3.4审批重大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3.3.5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3.3.6指导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3.4注册安全主任职责-15-3.4.1注册安全主任是公司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3.4.2拟订、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4.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3.4.4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督促检查各部室及班组级的安全教育。3.4.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3.4.6组织、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劳保用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客观原因暂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上报。3.4.7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3.4.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部室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3.4.9对办公场所和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负责。3.5部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16-3.5.1.部室安全责任人在专职安全主任的配合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5.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主持拟订、修订部室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5.3.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3.5.4.制定部室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3.5.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3.5.6.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3.5.7.负责部室的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3.5.8.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起草事故原因报告。3.6班组安全员职责3.6.1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部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3.6.2组织班组级的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17-3.6.3搞好本班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有效。3.6.4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3.6.5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3.6.6搞好本班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班的正常生产秩序,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3.6.7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3.6.8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和拒绝一切违章作业。3.6.9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3.6.10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3.7施工现场员工职责3.7.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7.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18-3.7.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各项记录清晰、真实、整洁。3.7.4分析、判断和报告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3.7.5认真维护保养施工电气具,发现缺陷及时消除或报告。3.7.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3.7.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3.8综合办公室职责3.8.1计划、组织、实施调入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转岗人员)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编制年度公司培训教育计划。3.8.2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3.8.3负责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3.8.4组织、实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3.8.5按规定或标准监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3.8.6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3.8.7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合理使用。3.8.8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3.8.9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3.8.10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19-3.8.11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3.9工程管理部职责3.9.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3.9.2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3.9.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3.9.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确保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9.5参加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严重违规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室人进行处罚。3.9.6组织实施编制操作规范,参与安全技术规范的修订。3.9.7巡检、抽检遇到施工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在危险紧急情况下,可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3.9.8负责对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提出对事故责任方的处罚意见。3.9.9审核、批准进入机房施工人员的资格和施工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20-3.9.10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3.9.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施工队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3.9.12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3.9.13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以及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3.9.14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工艺规程。3.10安全保卫部职责3.10.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3.10.2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上报各时间段的工作总结,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3.10.3监督、指导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改进措施和下月的工作重点。3.10.4对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记录证据和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检,督促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价。-21-3.10.5对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分析、改进。3.10.6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道路交通、防人身伤亡、防通信网络事故等管理工作,对所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进行严肃处理。3.10.7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规定,认真做好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防尘、防噪、防暑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3.10.8制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组织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评比,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3.10.9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贯彻执行、监督落实国家有关三级培训教育制度和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与支持生产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咨询等工作。3.10.10提出年度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保用品的购置建议,监督相关部门的实施、落实情况。3.10.11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和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车辆各项性能达标,各类证件、手续齐全以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10.12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组织外培,配合生产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持证上岗。-22-3.10.13对公司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新,提出购置计划。3.10.14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对危及社会、企业稳定的违法、反动信息的散布或发生国家机密、企业机密的泄露事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参与调查、处理。3.10.15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强化资金管理,预防经济案件发生。3.10.16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作和管理。3.10.17建立、健全、统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指导生产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4.安全教育4.1培训教育4.1.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和转岗等),必须经过公司、部室、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1)公司级教育(一级),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的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至各部室及其他部门。(2)部室级教育(二级),由所在部室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部室专业特点、操作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23-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安全技术规范、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4.2日常培训教育4.2.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4.2.2各生产部室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每季度安排一天作为安全活动日。4.2.3在重点工程项目以及重大危险操作时,生产部室安全责任人应督促指导施工负责人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4.2.4各生产部室安全责任人应时时教育施工现场负责人,坚持严格执行公司已施行了多年的危险作业(操作)监管监护制度,违反规定的,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也将予以严厉处罚。4.3特殊培训教育4.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24-4.3.2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或地方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4.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4.3.4发生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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