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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附件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综合应急预案(A版)1总则1.1目的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生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突发事故总体预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企业与生产有关I级响应突发事故(事件)应对工作。1.4应急预案体系1.4.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规定集团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61-急管理程序等内容。由集团公司组织制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1.4.2分支机构、基层企业(含专业公司的下属公司、部门和项目单位,下同)层面应急预案针对各类事故制定相应预案,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基层企业还应与所属分支机构预案相衔接。各层次预案应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由企业主管领导批准,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本层面预案参见集团公司编《发电企业典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本》。1.4.3现场处置方案针对设备、设施、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由基层企业负责人签发,并报上级部门备案。1.4工作原则应急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急处置要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企业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1重大危险源辨识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央企业,主业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62-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按照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及规定,企业制造、储存的危险物质(如氢气、#0柴油、联氨、液氨等)超过临界量或锅炉、燃气管道等压力容器内的介质参数超过临界值,则为重大危险源。2.2风险分析2.2.1在发供电过程中,由于人员、设备等影响,在一定条件下,易引发设备损坏(含重大危险源事故)、火灾和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影响电网安全稳定和电网不稳定对发电设备的影响等事故(事件)。2.2.2受自然条件影响,在一定条件下,易引发的水电站大坝、灰坝等汛期事故,暴雨、泥石流、大面积低温雨雪凝冻以及台风、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的严重影响事件。3分类和分级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对各种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进行评估、分析,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本预案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分为两大类。3.1分类3.1.1事故灾难类1)人身伤亡事故2)设备、设施损坏事故3)水电站水库(大坝)、火电厂灰坝跨坝事故-63-4)大面积停电、停止供热事故(件)5)火灾事故6)交通事故7)职业危害事故8)煤炭生产企业专有事故3.1.2自然灾害类由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生物、森林草原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件。3.2分级集团公司对突发事故(事件)共分为以下三个响应级别:Ⅰ级响应(集团公司级)、Ⅱ级响应(分支机构级)以及Ⅲ级响应(发电企业级)。基层企业可根据情况,确定Ⅳ级响应(企业车间级)。3.2.1符合I级响应条件的事故(事件)1)已经或预期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水电站大坝垮坝,或特大洪水(重现期超过50年);受灾企业位于大地震(大于等于里氏7级)震中,受到15级以上台风正面袭击,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设备事故;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件)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2)自然灾害严重或外部条件急剧变化,已超出分支机构(包括区域子公司及专业公司,下同)和直属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区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3)需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的事故(事件)。-64-3.2.2符合Ⅱ级响应条件的事故(事件)1)已经或者预期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水电站大坝漫坝,或较大洪水(重现期20-50年);受灾企业位于强震(大于等于里氏6级)震中,受到12级以上台风正面袭击,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燃油罐、氢罐爆炸等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等。2)自然灾害严重或外部条件急剧变化,导致或即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已超基层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或需要分支机构处置的全生产事故(事件)。3.2.3符合Ⅲ级响应条件的事故(事件)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事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生产现场火灾;自然灾害严重已经导致或即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亟需救援处置的安全生产事件等。Ⅱ级、Ⅲ级、Ⅳ级响应条件的事故(事件)由相应分支机构、基层企业根据本预案和实际工作进一步完善。4组织机构与职责4.1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基层企业应分级成立生产事故(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4.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总指挥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总经理工作部、计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工程建设部、政治工作部、科技环保部、信息中心、资产管-65-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4.2.1贯彻落实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规定;4.2.2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工作;4.2.3指挥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统一协调和调度公司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4.2.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权力允许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并对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4.2.5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通报公司所属各单位吸取教训,防止事故(事件)重复或异地发生。4.3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4.3.1抢险恢复组:安全生产部或工程建设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会同区域公司、事故单位着手抢险救灾,对损坏的生产(基本建设)设施、设备进行恢复,尽快达到正常生产(建设)要求。4.3.2物资供应组:工程建设部、计划发展部或财务、资产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调集公司系统有效资源,会同区域公司为事故单位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4.3.3综合协调组:总经理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会同区域公司与事故单位所在地方政府联系、协调,提供法律援助,对外发布新闻,为应急处理人员提供工作、生-66-活保障等。4.3.4善后工作组:人力资源部或政治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会同区域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死伤家属进行安抚、救助,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4.3.5专家咨询组:科技环保部或信息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负责事故相关技术信息收集、咨询,联系资深专家提供事故分析及抢险、恢复等技术方案咨询服务。4.3.6事故调查组:安全生产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会同区域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原因分析、事故定性、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制定等工作。4.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其主要职责为:4.4.1负责公司系统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4.4.2对公司系统各分支机构和直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备案。4.4.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综合应急预案》。4.4.4负责监督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Ⅰ级响应(或预警)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4.4.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进行汇报;4.5公司系统各单位均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67-挥部,行政正职任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由单位其他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主要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如下:4.5.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5.2接受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4.5.3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4.5.4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4.5.5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指挥、协调本单位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4.5.6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4.5.7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负责汇总、通报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汇报。4.6分支机构、基层企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应下设办公室。5预防与预警5.1监控与信息报告按照国家关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标准、规定要求,加强对所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备案和例行检查工作,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隐患,要立即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按照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逐级上-68-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尚未完全消除的隐患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5.2预警行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各分支机构、基层企业在上级单位发布应急预警期间,本单位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每天8:00和20:00前向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6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过程。6.1报告与接警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单位在全力控制事故(事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的同时,尽快确定事故(事件)影响(或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和失踪情况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按照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逐级上报上级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突发事故(事件)即时报告》格式见附件。-69-集团公司设立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为:010-51966000,62270006;传真电话:(010)62270505。接到突发事故(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并抄送集团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名单见附件)。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6.2响应级别确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3.2”条规定,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指挥部建议响应级别。6.3分级响应6.3.1发生Ⅱ级响应事故(事件)时,集团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进入预备状态,并做好如下应急准备:(1)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收集事故(事件)进展信息,跟踪救援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按照领导指示,向事发地传达应急救援指导意见。(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酌情派员到现场,了解事故(事件)情况。(3)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事件)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应急救援专家组、有关单位前往事发地点,现场指导救援工作。(4)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情况通知相关部门与基层企业。6.3.2发生Ⅰ级突发事故(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开展工作:(1)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请示应急处理指挥部-70-总指挥,通知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召开首次应急工作会议,研究处置意见;(2)根据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委派有关工作组前往事发现场,按照职责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其他各项工作;(3)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调动系统内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必要时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4)应急指
本文标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综合应急预案(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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