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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柴黎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第十二条。•劳动者的入职时间-(用人单位举证)。•是否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1)是否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并已满十年);(2)自2008年1月1日后是否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是否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应查清的相关问题及举证责任】•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用人单位举证)。•2、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构成-(用人单位举证)。•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举证)。•4、用人单位主张签有其他协议或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法定条款、欠缺部分是否实际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权益。•5、劳动者是否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6、用人单位主张存在减免责任的情形-(用人单位举证):(1)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劳动报酬结算周期不超过十五日;(2)劳动者是否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是否明确表示要继续享受未就业人员待遇,入职后仍享受社会保险自谋职业补助等。•7、是否有倒签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主要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用人单位举证)。•2、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主张方举证)。•3、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主张方举证)。•4、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构成-(用人单位举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出辞职(单位无过错、有过错)•单位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主要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应查清的相关问题及举证责任】•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用人单位举证)。•2、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主张方举证)。•3、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主张方举证)。•4、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构成-(用人单位举证)。•5、是否符合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条件:(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造成劳动合同终止的;(3)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造成劳动合同终止的。代通知金•【主要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2、《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第四十七条。•【应查清的相关问题及举证责任】•1、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3、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或解除/终止前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补充】•提前不足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每迟延1天通知支付劳动者1日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用人单位举证)。•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主张方举证。•3、劳动者最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构成-(用人单位举证)。•4、用人单位做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举证主要从事实、规则制定、告知义务、规章制度产生的•民主程序、工会意见、送达等方面)。•5、是否属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6、是否属于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是否患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且可退出工作岗位或者依法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是否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应顺延至相应期限届满的。•、用人单位是否已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主张已支付的,用人单位承担工资支付记录的举证责任:(2)用人单位主张已根据计件、考核等情况足额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承担计件、考核结果合理合法性及已公示的举证责任;(3)用人单位主张应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对减少劳动者报酬的决定负有举证责任;(4)劳动者主张应发工资高于其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对其主张的依据负有举证责任。•5、劳动者主张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举证,由用人单位证明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加班工资•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标准工时制•平时加班、公休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属于加班的情形•加班工资的基数•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年休假•可以休年休假的资格•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未休年假补偿的标准: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按照200%支付•时效问题。•最低工资•病假工资•基本生活费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问题•证据的种类•谁主张谁举证•劳动争议当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劳务派遣的新问题•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同工同酬的问题
本文标题:2013年7月《劳动合同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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