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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断层探测区基础地理信息管理基础地理数据规范培训活断层探测区基础地理信息管理1:10000矢量地形数据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王海清WHQ@NSDI.GOV.CN010-68483218主要内容1.概述2.参考及引用标准、规范3.地形要素基本要求3.1坐标系统3.2精度要求3.3现势性要求3.4数据接边要求3.5要素采集与表达4.元数据要求5.数据组织5.1要素分层5.2属性定义5.3分类代码5.4数据格式5.5数据成果与组织形式附录1:元数据内容附录2:1:10000矢量地形要素分类代码1.概述本规定是对“活断层探测区基础地理信息管理”(HD-03)”项目中覆盖各城市主要活断层制图区1:10000基础地理数据(矢量地形要素)的内容及规格要求,包含要素和属性内容、要素分类编码、数据分层及组织、元数据及要求等。制定本规定的主导思想是立足于“活断层探测区基础地理信息管理”(HD-03)”项目的要求,基于原始收集的基础地理数据或基础地形图,加工具有GIS数据模型结构特征的数据成果,同时顾及数据可视化效果。2.参考及引用标准、规范《中国地震活断层探测技术系统技术规程》中国地震局《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5791-9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1992《地理信息元数据》GB/T19710-2005《1:5万地形要素数据规定》(试行稿)2006.5《1:5万矢量地形数据(DLG)生产技术规定》(暂行本)国家测绘局2001.8《1:10000数字线划图(DLG)生产技术规定》(暂行规定)国家测绘局200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3.地形要素基本要求3.1坐标系统定位参考系: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生产阶段提交数据为经纬度坐标(以度为单位)/高斯投影坐标3.2精度要求满足1:10000比例尺地形图精度要求3.3现势性要求各城市当前能收集到的最新地形数据,现势性最好能达到2003年3.4数据接边要求本城市范围内相邻图幅的地形要素必须进行数据接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接边的须在元数据“数据摘要说明”条目中简要记录,在处理记载文档中详细说明。建库前需完成要素分层数据拼接,拼接时要对两幅图接边处的地名标注点、注记、地貌走向线等要素合理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3.5要素采集与表达1.总则2.水系要素3.居民地及设施4.交通要素5.管线要素6.境界与政区要素7.地貌采集8.植被与土质9.注记1.总则(1)基于原始地形图采集的数据,要素内容可根据需要按照必选要素(数据规范2_0115.doc)采集或按照1:10000比例尺地形图内容全要素采集,所有要素的表示应以地物的实地位置为准,不得进行地物的位移。(2)基于现有数据成果整理加工的数据,按照本规定进行数据分层分类整理,调整要素表达方式,赋予正确的属性内容。除特别重要(关于采集方法的补充说明0115.doc)的以外,原则上不再在现有数据成果基础上收集资料补充数据内容。但若现有数据成果表示不清晰难以判断要素类别(即:不能确定要素GB码或其他必须的属性信息)时,则需要收集资料进行要素判别,收集资料时注意与现有数据成果现势性匹配。(5)凡点方向对符号化有影响的点采集为有向点,有向点采集时定位点为图式规定的地物定位点,方向为符号方向(正北方向顺时针旋转的角度值,以度为单位)。有向线按照线状要素中心线或定位线采集,采集时应保持要素符号主体在数字化前进方向的右边(示例.doc);流向有向线,按照箭头的方向采集。(6)凡有高程独立信息的独立地物要素,在存放高程点的层中增加一个采集点,代码采用高程点代码。(7)线状要素被其他要素隔断时,一般应连续采集(示例.doc)。(13)面状要素凡范围明确且有线符号表示的,保留范围线;范围无线符号表示的,不保留范围线拓扑要求(11)要素不得有自相交与重复数字化。(12)数据采集、编辑时应保证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得有多余悬挂(示例.doc)。(14)所有数据层在完成最后的编辑、修改后数据结构应满足建立拓扑关系的要求。相交相离重合…等关系必须是严格的,不能是视觉上的,原始数据为CAD数据的尤其需要注意(15)弧段的所有伪节点一般应是不同属性弧段的分界点避免零乱的不必要的要素分段(16)无实体对应的地理名称采集注记线-地名标注线(数据规范2_0115.doc如GB267000,757000),名称赋入属性项。(17)除等高线注记、等深线注记以外的图面注记全部按原图采集。(18)所有图幅的各数据层都应进行数据的接边处理,对于个别由于使用资料原因不可接边的数据内容,应详细记录原因和处理情况。(19)数据分层存放。只有定位基础层存放理论值生成的完整内图廓线,其它层均不存放完整内图廓线,其它数据层若有要素与图廓线相交闭合形成多边形的则只拷贝采集形成闭合多边形的那一段内图廓线,数据构面完成后或数据物理接边完成后该段内图廓线删除。2.水系要素(3)单线河、双线河、湖泊等遇桥梁、涵洞、瀑布、水闸等,一般应直接数字化通过,保证水系贯通形成水网(示例.doc)(4)保持河流、渠道等的连通性,水系要素上连接有输水渡槽和输水隧道等水利设施,按照设施中心线采集,数据存放在水利附属设施数据层。(11)河、湖水涯线、海岸线与一般堤、陡岸等单线要素重叠或与主要堤一侧共边时,采集一般堤、单坡堤(堤岸)、陡岸等单线要素,并应注意调整单坡堤(堤岸)、陡岸等单线要素的矢量方向。面状水系强调实体连通性,边线顾及符号化显示要求,与依比例尺道路的处理不同(9)当河心岛、湖心岛、海岛的范围线分别与相应的河流水涯线、湖泊水涯线、海岸线共线时,可直接用水涯线、海岸线构岛面。(10)为保持面状水系要素闭合,在湖泊与双线河汇水处、双线河与双线渠分界处、双线河入海口的海陆分界处、不同名称双线河分界处等水系交会处,采集分割线形成不同的面(示例.doc)。(13)河口、半岛等无实体对应的地理名称采集注记线位置,名称赋入属性项。(14)有明确分界线的湖群,当每个多边形有一个名称并有总名时,每个多边形分别采集名称属性,总名采集注记线位置,名称赋入属性项。3.居民地及设施(3)普通房屋与街区的区分原则是:有通道、街道的真形居民地按街区采集,没有街道、通道的真形居民地按普通房屋采集(示例.doc)。(4)真形居民地轮廓线与街道线共边时,只采集真形居民地轮廓线并只保留真形居民地的轮廓线属性;真形居民地轮廓线与街道线不共边时,则街道线完整采集(示例.doc);不同性质的建筑区(如突出房屋、高层建筑)共边时,公共边可不重复采集、拷贝,其公用边属性赋予较高一级的代码。(5)自然村以上等级居民地及农林牧渔单位、小区等需采集地名标注点,标注点存放在居民地点数据层,有副名的重复采集。(6)工矿、农业、公共服务、宗教及设施、名胜古迹、科学观测站等有房屋的,房屋按照居民地相应类型表示,并在主要建筑物中心位置采集设施点;无房屋的,在范围中心位置采集点,名称按其图面注记采集。点存放在居民地设施点数据层。该类地物中的单位采集地名标注点,标注点存放在居民地设施点数据层符号点与范围线按原图采,构面,无符号点有单位名称且范围不明确的,如**学校,采集地名标注点4.交通要素(2)道路采集中心线,保持铁路、公路的连通性,附属设施按照相应类别在附属设施和相应层中表示。依比例尺表示的道路还要按照道路轮廓采集道路边线。(3)道路连续采集,不依比例尺道路和依比例尺道路中心线遇到桥梁等附属设施时不断开,桥梁等要素叠加在道路网上,道路网络必须有节点。(4)依比例尺表示的大型立交桥,交叉道路按照原道路贯通采集,上下层道路的连接路按照匝道采集(参考新图式)。依比例尺的简单桥梁采集桥梁边线,半依比例尺的桥梁、隧道按中心线采集,不依比例尺的桥梁、隧道、涵洞以有向点表示。(6)具有2个以上公路代码的路段,其道路编号按高等级采集并赋属性;管理等级相同的公路按道路编号较小的道路采集并赋属性。(7)交通及附属设施类单位采集地名标识点,标识点存放在交通附属设施点数据层6.境界与政区要素(1)行政区域界线应不间断、不跳绘连续采集。(2)境界以单线河、道路等线状地物为界时,不重复数字化,从相应层拷贝数据,并赋相应代码。(3)境界以双线河、河流主航道为界时,按中心线或主航道连续数字化;湖泊中的境界线应连续。(4)飞地按相应的行政境界表示。(5)自然、文化保护区和开发区、保税区等有明确界线的,范围线构面;没有明确界线的在范围中心按地名标注点采集。7.地貌采集(2)等高线原则按原图采集,被点状要素、半依比例尺线状要素、道路等地物及各类注记隔断处,采集时应顺势连通,但在等高线通过大型真形居民地,并且难以判断其走向的等高线可以不连通。等高线过双线河、陡崖、崩崖、陡石山等地貌要素时按原图采集。(3)等高线不得自相交、打结和重复采集(4)点线矛盾的高程点、控制点,编辑等高线,使之关系合理。(5)山脉、盆地等无实体对应的地理名称采集走向线,名称赋入属性项。8.植被与土质(1)植被与土质的表示应反映出地面植被覆盖和土质分布特征,植被范围应清晰,避免过于琐碎和杂乱,表示主要植被的混杂情况。(2)植被的范围线按原图用相应的线状要素采集,原图无地类界的则不用再以地类界封闭表示;若范围线与地面上其它线状地物共边时不重复采集,可利用这些线状地物直接构面。(3)小面积树林、独立树、零星树按点采集;狭长林带、半依比例尺防火带按线采集;依比例尺防火带按面采集。行树沿线状地物(如公路、渠等)两侧分别采集。注意平行(4)种植有水生作物的水塘,在水系数据层应采集水塘范围,并赋水塘相应属性。(5)大面积植被、土质等与其内部包含的街区式居民地、面状水系等面状要素的不得重复表示,应扣除街区式居民地、面状水系等面状要素;线状、点状地物可通过或叠加表示9.注记(1)除等高线、等深线注记不采集外,其余注记全部按原图注记采集左下角注记点,录入属性内容。(2)所有汉字以简体注出,生僻字采集拼音并编码记录,数据建库阶段录入。生僻字临时代码可自行定义,在数据汇交时提供编码列表。4.元数据要求数据规范1_0115.doc元数据以城市为单元编写,暂以文本格式提交,元数据内容与要求见附录15.1要素分层1:10000基础地形数据共分为九个数据集三十四个数据类。数据分层的命名采用四个字符,第一个字符代表数据分类,第二三个字符是数据内容的缩写,第四个字符代表几何类型如:定位基础类(C)测量控制点层CPTP坐标网层CPTL5.1要素分层5.1要素分层5.2属性定义数据规范1_0115.doc5.3分类代码数据规范2_0115.doc分类代码主要依据新修订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制定,未包含城市地区不会出现的雪山等高线、国界线等要素代码,根据本项目情况新增了部分要素代码,新增代码以红色标示。代码表中要素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必选要素(√),第二层层次为可选要素()。第一层要素的筛选考虑了两方面因素,一是对描述现实世界的重要性,一是在本项目使用中的必要性。各城市1:10000基础地理数据(矢量地形要素)数据成果中必须包括必选要素,可选要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5.4数据格式1:10000基础地理数据(矢量地形要素)生产阶段数据成果以ARCGIS的PERSONALGEODATABASE格式或SHAPEFILE格式存储。5.5数据成果与组织形式数据成果1:10000矢量地形要素数据体元数据数据处理记载文档矢量地形数据(DLG)汇交两套,一套为分幅数据,一套为完成分层要素物理接边的数据,以PERSONALGEODATABASE或shapefile格式存
本文标题:活断层探测区基础地理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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