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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总公司《技规》)分两部分编写,分别为:总公司《技规》(普速铁路部分)及总公司《技规》(高速铁路部分)。分2个部分编写,有利于第二编、第三编将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和普速铁路(客货共线铁路)的内容分别描述清楚、准确。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的结构一致,分为:总则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二编行车组织第三编信号显示附图、附件、缩写词对照表、计量单位符号高速铁路部分,共25章498条第一编技术设备,9章201条;第二编行车组织,11章258条;第三编信号显示,5章39条。第一编技术设备,主要对技术设备进行基本规定,提出基本要求,详细的规定和要求由相关专业技术规章明确。高铁部分不含TDCS、驼峰信号;普铁部分含CTCS-2级列控系统,不含CTCS-3级列控系统。第二编行车组织,高铁部分和普铁部分的写法不同,普速铁路部分维持了既有的编写模式,高速铁路部分借鉴发达国家铁路规章的编写模式,按场景编写,力求将一个个行车技术作业场景描述清楚、完整,便于工作人员操作执行。第三编信号显示,高铁部分按进站、出站、进路信号常态点灯、灭灯编写,无响墩及火炬信号,仅有动车组列车标志;普铁仍按三显示、四显示编写,保留臂板信号机内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科技[2008]222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部分)铁科技[2009]116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300~350km/h部分)铁科技[2009]212号《京津城际铁路技术管理暂行办法》铁科技[2008]9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58条修改内容》铁科技[2008]205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修改补充内容》铁运[2011]47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修订、补充规定》铁科技[2012]4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总运[2013]148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补充内容》铁总运[2014]154号适用于国家铁路。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200km/h客货共线铁路有关货运技术设备的要求参照本规程普速铁路部分执行。重点提示:新版《技规》定位为企业标准,相较国家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是下位法。+本部分按照《技规》的章节结构,介绍与机务相关主要变化点。重点为第一编技术设备和第二编行车组织,第三编信号显示因未作较大改动不作介绍。1.增加设降温设备处所高铁第27条在需要进行防暑工作的调度室、行车人员值班室、较大车站的生产车间、作业人员间休室等重要生产房屋,应设有降温设备。露天作业场所根据需要设置凉棚。在炎热季节应有足够的防暑用品和药物,并应有供职工饮用的清凉饮料。在暑季前,应对防暑降温设备进行检查、整修。+2.删除避难线+高铁第33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安全线等。+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较普铁技规,高铁没有避难线(对应长达下坡道)3.引导信号高铁第75条进站、接车进路及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均应装设引导信号。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可装设引导信号。4.无线通信系统+高铁第88条CTC与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结合,实现调度命令、接车进路预告信息、调车作业通知单等向司机的传送,并能通过无线通信系统获取车次号校核、调车请求及签收回执等信息。(与212文件:第64条CTC/TDCS与无线通信系统结合,实现行车凭证、调度命令、接车进路预告信息、调车作业通知单等向司机的书面可靠传送,并能通过无线通信系统获取车次号校核、调车请求及签收回执等信息。)+5.线路允许速度+高铁第92条CTCS-3级列控系统基于GSM-R无线通信实现车地信息双向传输,无线闭塞中心生成行车许可,轨道电路实现列车占用检查,应答器实现列车定位,并具备CTCS-2级功能。+CTCS-2级列控系统基于轨道电路和点式应答器传输行车许可信息,采用目标距离连续速度控制模式监控列车运行。+运行速度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10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运行速度250km/h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15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212文件:第81条完全监控模式是列车的正常运行模式。列车按高于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10km/h紧急制动(250km/h以下)或15km/h紧急制动(250km/h及以上)设置。+线路允许速度应根据设计文件或工务、供电、电务、房建等固定设备技术条件确定高铁第90条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具有监控、记录、显示及报警等功能。+LKJ软件、基础数据和控制模式设定的管理,按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各机车、动车组运用区段车载数据文件的编制和控制模式的设定和调整,应由铁路局专业机构实施,由铁路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10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LKJ产生的列车运行记录数据是行车安全分析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更改。电务维修机构应妥善保存LKJ列车运行记录数据。+铁科技222文件:第66条动车组按LKJ方式行车时,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65km/h(167km/h报警,170km/h启动常用制动,175km/h启动紧急制动)。6.列控车载设备的控车模式+高铁第107条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的控车模式有完全监控、部分监控、引导、目视行车、调车、隔离和待机等模式。+高铁第97条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按CTCS-2级控车时的模式有完全监控、部分监控、引导、目视行车、调车、休眠、隔离、待机和机车信号等模式;+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按CTCS-3级控车时的模式有完全监控、引导、目视行车、调车、休眠、隔离和待机等模式。+依据《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技术规范》(铁运[2012]211号)、+《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技术规范》(铁总运[2014]29号)修订。7.引导、目视、隔离模式控车速度统一为40km/h高铁第98、107、298条:引导模式是在进站或出站建立引导进路后,列控车载设备按照最高限速40km/h控车的模式。目视行车模式是司机控车的固定限速模式,限速值为40km/h。列控车载设备显示停车信号或位置不确定时,在停车状态下司机按规定操作转入目视行车模式。动车组列车按隔离模式运行时,运行速度不超过40km/h。说明:解决了(铁科技[2009]116号)和铁科技[2009]212号的不一致。高铁第298条动车组列车按隔离模式运行时,运行速度不超过40km/h。在越过接触网分相有困难的特殊情况下,列车调度员可根据司机请求发布调度命令,列车以不超过80km/h的速度越过接触网分相。8.部分监控模式高铁第100、107条:部分监控模式是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轨道电路允许行车信息,而缺少应答器提供的线路数据或限速数据时使用的模式。在部分监控模式下,限速值为45km/h。铁科技222文件:部分监控模式是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轨道电路允许行车信息,而缺少应答器提供的线路数据或限速数据时使用的模式。列车侧线发车时使用部分监控模式,在列车通过出站信号机应答器组后自动转为完全监控模式。列车正线停车后,经道岔侧向发车时使用部分监控模式,在列车通过出站应答器组后自动转为完全监控模式。在部分监控模式下,列控车载设备给出如下限速值:1.侧线发车,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的轨道电路信息为UU码时,人机界面显示固定限速值45km/h;接收到轨道电路UUS码时,人机界面显示固定限速值80km/h。2.引导接发车,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的轨道电路信息为HB码时,人机界面显示固定限速值40km/h。3.当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轨道电路允许行车信息,而缺少应答器提供的线路数据或限速数据时,最高限速值为45km/h。9.控车模式转换铁运[2012]211号《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技术规范》铁总运[2014]29号《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技术规范》高铁第108条第5表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七种模式之间的转换高铁第102条第4表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按CTCS-2级控车时九种模式之间的转换+10.紧急制动距离+高铁第169条动车组列车制动初速度为200km/h时,紧急制动距离限值为2000m;+制动初速度为250km/h时,紧急制动距离限值为3200m;+制动初速度为300km/h时,紧急制动距离限值为3800m;+制动初速度为350km/h时,紧急制动距离限值为6500m。+说明:动车组紧急制动距离是动车组重要技术指标,其大小反映了动车组的制动性能,不必规定在任何线路坡度满足规定的紧急制动距离。+高铁第260条列车在任何线路上的紧急制动距离限值按第15表规定。+11.工作受电弓间距+高铁版第170条动车组重联或长编组时,工作受电弓间距为200~215m。在特殊情况下,工作受电弓间距不满足200~215m时,须校核分相布置及工作受电弓间距匹配情况,并通过上线运行试验确认。+第140条车站根据业务性质、运量大小及技术作业的需要,设置下列主要设备:+………+9.机车乘务组、动车组司机及随车机械师、客运乘务组进行中途换乘作业的车站,应配备值班室、休息室和必要的配套设施。1.参照原《技规》结构,对部分章节结构进行了调整。高铁技规行车组织分为11章,分别为:基本要求、编组列车、调度指挥、列车运行、限速管理、调车工作、施工维修、灾害天气行车、设备故障行车、非正常行车组织、救援。对灾害天气行车、设备故障行车、非正常行车组织、救援按照场景、作业流程进行编写。将原《技规》“调度指挥”部分单列一章;并根据新设备应用,增加了“限速管理”章;为尽可能统一全路高铁非正常行车组织,增加了“灾害天气行车”、“设备故障行车”、“非正常行车组织”、“救援”等4章。同时,也对部分章节、条文内容的位置进行了调整。铁技规行车组织分为11章,分别为:基本要求、编组列车、调度指挥、列车运行、限速管理、调车工作、施工维修、灾害天气行车、设备故障行车、非正常行车组织、救援。对灾害天气行车、设备故障行车、非正常行车组织、救援按照场景、作业流程进行编写。+2.明确了动车组列车按隔离模式运行的速度。高铁《技规》将动车组列车在列控车载设备目视、引导、隔离模式下及列车能随时停车的速度,统一规定为最高不超过40km/h。同时,考虑到动车组列车按隔离模式以不超过40km/h速度运行存在难以越过部分接触网分相的实际情况,在高铁《技规》中一并对该种情况进行了明确。第298条动车组列车按隔离模式运行时,运行速度不超过40km/h。在越过接触网分相有困难的特殊情况下,列车调度员可根据司机请求发布调度命令,列车以不超过80km/h的速度越过接触网分相。+3.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高速铁路,进站方向为超过6‰下坡道时允许车站无隔开设备同时接发车。第286条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超过6‰的下坡道,而接车线末端无隔开设备时,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区段除外)。在接发列车的同时,接入列控车载设备及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均故障的动车组列车、制动力部分切除的动车组列车、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或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故障的其他列车,而接车线末端无隔开设备时,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在既有线仅指旅客
本文标题:高铁技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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