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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写指南(三)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一、分区原则及方法(一)分区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重点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的影响程度;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原则;3、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4、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原则;5、紧密结合矿山开采规划原则。(二)分区方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主要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影响程度,充分考虑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分析法、工程类比法、层次分析法,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方案编制规范》8.2条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是根据矿山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见表5-1。表5-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标准一览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严重较严重较轻严重重点区重点区重点区较严重重点区次重点区次重点区较轻重点区次重点区一般区根据各防治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的差异,进一步细分为亚区。在每一个亚区范围内,只要地质灾害、地下水、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的影响与破坏影响程度有一项属于严重的,该亚区就确定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治理区,其它依次类推。以某煤矿为例,对该矿山分地下开采区、矸石山为重点防治区,工业场地(主井、风井、建筑群)、老采空区为次重点防治区,老采矿稳定区及其他区为一般防治区。分区详见表5-2。表5-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划分一览表评估区(亚区)面积(hm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评估内容现状评估预测评估新开采区122.6地质灾害较轻严重重点防治区含水层破坏较轻严重地形地貌景观破坏较轻较严重土地资源破坏较轻严重矸石山9.8地质灾害较轻较轻重点防治区含水层破坏较轻较轻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严重严重土地资源破坏较严重较严重工业场地、老采空区5地质灾害较轻较轻次重点防治区含水层破坏较轻较轻地形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较严重土地资源破坏较严重较轻稳定区100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轻较轻一般防治区其它地区80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轻较轻一般防治区二、分区评述分区评述中,按照亚区分布范围及面积、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提出防治措施。按照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的顺序,分别叙述防治区的范围,区内存在或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特征及其危害,以及针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主要防治措施。防治措施有保护措施、治理措施和监测措施。保护措施针对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的危岩崩塌体、地面塌陷区、地裂缝、泥石流区的警示标志和围栏工程,既有排土场的拦挡工程,采矿疏干地下水造成居民用水困难的供水工程等,主要以保护人们生命和生活为主要目标,费用可以利用矿山企业缴纳的存储保证金支付(具体的指出名录以政府文件为准)。塌陷区居民的搬迁,采矿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设施(采矿过程中设置止水帷幕、注浆工程)、水污染与噪声污染、水土流失、青苗赔偿、土地复垦、尾矿库安全防护等不属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工作范畴,由矿山企业其他专项经费解决。防治措施主要工程或生物为主,解决采矿活动中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工程措施主要有危岩体清理与坡面修整、设置截排水沟和挡土墙、排土场矿渣回填、地裂缝回填、采空区充填、塌陷区土地恢复、竖井填埋、平洞洞口封堵、拆除工业建筑及清理建筑垃圾、场地平整、置换土等。生物工程主要为植树、种草。监测措施主要针对采空而未稳定的地区,排土场、高陡边坡尚未治理的地区,疏干地下水影响区等设置监测点,适用用于采矿活动开始到恢复治理结束这一段时间。对于每个分区,第一说明分区所在的位置,面积;第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危害对象;第三是针对具体问题,提出防治措施。为了编制好《方案》,现以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为例,介绍分区评述的相关内容。1、11号采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1)分布范围与面积分布于矿区北部,面积1.226km2。现状评估认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预测的地质环境问题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滑坡地质灾害,对含水层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引发和遭受滑坡灾害较严重,对含水层破坏严重,对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严重,预测评估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综合确定为矿山地质重点防治区。(2)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危险性大,影响程度严重,对含水层破坏严重,对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较严重。方案适用期内,矿山开采期间塌陷中心最大下沉值547mm,最大倾斜值15.41mm/m,最大曲率0.66×10-3/m,最大水平移动值164.1mm,最大水平变形值7.03mm/m。开采终了时塌陷中心最大下沉值2330mm,最大倾斜值21.99mm/m,最大曲率0.33×10-3/m,最大水平移动值699mm,最大水平变形值10.03mm/m,地表塌陷和变形量均较大,地面塌陷面积为22.6hm2。地面塌陷区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主要威胁矿山生产设备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地面塌陷、地裂缝威胁1村民组,15户40人,对塌陷区边界以外的道路构成一定的威胁。预测矿体的垮落带高度21.37m,导水裂隙带高度71.4m,矿体顶板垮落不会对其上部基岩裂隙和松散岩类孔含水层结构产生破坏。矿区开采后,导水裂隙带高度71.4m,会造成含水层水位下降。采坑疏干对地下水的影响半径最大为163.01m,矿山开采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范围较大,采空影响范围内地下水含水层一旦受到破坏,在开采结束后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因矿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主要取自中深层地下水,故矿山开采对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的影响程度为严重。(3)防治措施①地面塌陷、地裂缝防治措施针对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在全矿区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对村民组实施搬迁,由对原址进行恢复治理。根据塌陷预测,对受塌陷影响较小的居民房屋,在后期开采中,加强地表监测,根据地表受影响的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修复加固,若建筑物损坏等级达到Ⅳ级,则对其进行搬迁。当塌陷及地裂缝稳定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塌陷区进行回填、平整,对地裂缝进行回填、夯实,修复生态;对遭受破损的道路、基本农田进行修复,使原生的地形地貌尽快恢复;对于采矿塌陷区,待地表塌陷稳定后,采取土地恢复、修复生态环境等措施。开采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预留安全保护矿柱,并按照其规划搬迁,以确保居民生命安全;当回采结束后地表出现裂缝时,须对地面裂缝及时填埋;对于地面塌陷区,建立监测系统,利用监测资料对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开展预报,并建立警示标志,以防造成人员伤亡,充分利用井下废石尽可能充填采空区,多余废石出坑后堆于排土场,开采系统结束后还土复耕。地表塌陷沉降稳定之后,及时安排地面塌陷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地表裂缝主要集中在矿柱、采区边界的边缘地带,以及不同塌陷深度的过渡带上,防治工程以充填裂缝为主。裂缝较大较深者,可采用人工或机械充填方式。对于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区,及时着布置监测工程,开展地表移动变形监测;开采影响到的道路,在开采过程加强巡查,埋设警示标志,采用填垫路基等措施,以保证道路正常使用。②含水层破坏的防治措施根据开采条件,含水层结构破坏、水位下降是必然的,制定含水层保护措施的目标在于减少含水层结构破坏、延缓水位下降、减少疏干量、保护地下水资源和水质等。含水层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主要以预防为主。具体措施为:及时开展含水层水位、水质、排水量监测;开采过程中注意防水,减少矿坑水渗漏。采取保护性开采技术,优化开采方案,采用“限高开采”、“条带开采”等保水采矿技术,合理设计开采参数,降低导水裂隙高度,同时,设计和优化最佳的顶板管理方案,加强顶板管理,有效封堵采空区,减少对含水层结构破坏,延缓区域水位下降速度。对产生涌水的含水层进行采前抽排,降低采矿涌水量,防止矿坑排水造成水质污染,有利于保护地下水质。优化矿坑排水处理系统,确保达标排放。③地形地貌景观与土地资源破坏的防治开展地面塌陷、地裂缝治理工程,填埋地裂缝,尽可能恢复地形地貌;适时布置绿化工程,恢复植被。在地面塌陷区及周边设立围栏及警示牌,防止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出现对人员造成伤亡。2、矸石山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矸石山位于矿区西北侧,防治区面积9.8hm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是矸石堆放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产生严重影响和破坏;长期压占土地资源,破坏了土地功能。主要防治措施:将煤矸石作为制砖厂等原料,剩余部分回填井筒,将占用的土地恢复为耕地或林地,使原生的地形地貌尽快恢复。3、工业场地矿山地质环境次重点防治区工业场地位于矿区的东部,防治区面积5hm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工业场地及临时矸石堆放场的建设,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产生较严重的影响;工业场地建设长期占用的土地资源为耕地,对土地资源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在闭坑后折除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并回填井筒,清除水泥路面,对上述场地恢复为耕地,使原生的地形地貌尽快恢复。4、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开采塌陷影响区、排土场和工业广场之外的其他地区,面积180hm2。因沉降稳定已经恢复治理,或未受到矿业活动的影响,不投入恢复治理工程,但是对周边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目标和任务第一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工程治理和生物工程,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并坚持遵循以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2、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的原则;3、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原则;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段实施的原则;5、坚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6、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和任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是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体目标任务和阶段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即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适用年限期终要达到的目标,也就是矿山闭坑后要达到的目标。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评估结果,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体目标任务是通过该方案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因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闭坑后实现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恢复,即矿山关闭后地表应基本恢复到采矿前的状态,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应采取永久性防治措施,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保证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具体治理目标:1、矿山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治理率达到100%,减少经济损失,避免人员伤亡。2、受破坏的土地资源及植被得到有效恢复,恢复率达100%。3、矿山闭坑后矿山地质环境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达到与区位条件相适应的环境功能。二、阶段性目标根据矿山服务年限和《方案》编制服务年限,对于开采时间较长的矿山,将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阶段性目标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一)近期目标(方案适用期)该阶段包括矿山基建期和生产期。根据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确定近期实施保护工程、恢复治理工程及监测措施,并分年度设计保护、恢复治理工程量及监测项目。对于服务年限较短的矿山,《方案》适用期内治理工程尽量细化。不同的矿山,有不同工作对象。但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建立矿区地下水监测网等工作必不可少。(二)中期目标(矿山生产期至闭坑期)1、对地下开采影响区地面变形和村民房屋变形进行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2、煤矿煤矸石的利用率到达90%以上;3、将排土场内
本文标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写指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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