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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1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ZYC2010-WJ-G-138(A)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单位:江苏吴江汾湖科技创业园采购内容:创业园区保安、保洁服务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0一0年十二月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2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4第四章招标书………………………………………………………2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1第六章评分要点……………………………………………………33第七章附件…………………………………………………………34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3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物业管理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标书编号SZYC2010-WJ-G-138(A)2招标内容创业园区保安、保洁服务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邮编:215002电话/传真:0512-65158669/0512-65816522联系人:张尧荣王英4采购单位江苏吴江汾湖科技创业园联系人:吴伟联系电话:0512-632633335踏勘时间踏勘现场:2011年1月5日(过时不候)8:00-12:00时踏勘集中地点: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湖大道558号)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收取: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整)8投标保证金帐号交纳账户: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342238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日内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11答疑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16:00(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至本代理公司)12投标书递交时间地点2011年1月21日13:00~13:30时吴江市高新路吴江人民剧院东南侧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13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1日13:30时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414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11年1月21日13:30时吴江市高新路吴江人民剧院东南侧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15发售标书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9:30--16:00时地点: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16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7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8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0.8%)×0.719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合同履行完毕无息退回)20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5第一章投标邀请函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吴江汾湖科技创业园的委托,就创业园区保安、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SZYC2010-WJ-G-138(A)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创业园区保安、保洁服务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批准成立的法人公司;2.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经有效年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经有效年检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司红色公章;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自身购买无需提供)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上网之日起—2011年1月10日9:30--16:00时(节假日例外)出售地点: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50元。标书款汇款地址:与“投标保证金帐号”相同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1月21日13:00-13:30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1月21日13:30时接收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人民剧院东南侧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1年1月21日13:30时开标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人民剧院东南侧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张尧荣王英联系电话:0512-65158669传真电话:0512-65816522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6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邮政编码:215002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16:00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至本招标代理机构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吴伟联系电话:0512-63263333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1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4.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向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直接反映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符合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天:日历日。2.8.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9.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委托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8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6.1.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书面答疑截止时间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9.4.投标答疑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10.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声明投标单位和相关执业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将根据吴江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吴预指字[2010]第4号通知精神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编号:SZYC2010-WJ-G-138(A)苏州营财9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3.1.1授权委托书;13.1.2投标函;13.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1.4投标报价表。13.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格式见附件):13.2.1安全保卫、保洁等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包括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保洁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包括保洁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13.2.2保安、保洁等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保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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