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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第5讲)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1第五讲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第一节合同的变更第二节合同的转让2第一节合同的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和类型1.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我们这里所讲的合同变更就是指合同的狭义变更。32.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以下类型:第一,基于法律规定变更合同;第二,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第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形成权,其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第四,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虽有判决,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4二、合同变更的条件第一,合同变更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第二,合同变更须有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第三,合同变更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第四,合同变更须遵循法定的形式(如协商、诉讼、登记等)。5三、合同变更的效力第一,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第二,合同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合同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力。合同当事人不得以合同发生了变更,而要求已履行的部分归于无效;第三,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四,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6你认为合同的变更成立吗?为什么?本案要如何处理?华达贸易商行于9月份向某服装厂订购了一批童装,总价值18万元。华达贸易商行(需方)预付了货款的20%即3.6万元,约定年底交货,11月需方打电话给服装厂(供方)的厂长要求变动一下童装的部分花色,当时厂长不在,接电话的人员草草记下电话内容后,就忘了此事,等到12月底供方将童装交给需方时,需方才发现,童装的花色并未变更,仍和合同规定的一样,需方询问供方厂长时,供方说并不知道需方要求变更花色,需方说在11月底打过电话供方,接电话之人见闯了祸就矢口否认接过此电话,需方即以供方违约为由拒付货款,供方见要不到货款,即提起诉讼,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支持货款及违约金。返回目录7第二节合同的转让一、合同转让概念和特点合同转让是指在不变更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或者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由受让方承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习惯上,将合同转让称为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转让体现了债权债务关系是动态的财产关系这一特性。合同转让必须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否则,合同转让就没有合法的依据。根据转让的程度,可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根据转让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三种情形8合同转让的特点:1.并不改变合同原有的权利义务内容;2.发生主体的变更;3.涉及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9二、合同转让的要件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的转让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通知对方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见80、84条;3.合同的转让必须合法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10三、合同权利转让(一)合同权利的转让概念和原因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法律关系中,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为转让人,接受债权转让的第三人为受让人。所转让的债权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原因:1.依法律规定而转让;如继承、保证、保险等。2.依法律行为而转让;如转让合同、赠与合同等。11(二)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1.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2.转让人与受让人应达成转让协议;3.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见79条4.转让合同权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妥这些手续方能生效;5.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的转让协议应当通知债务人。见80条12(三)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合同债权一经转让,就由受让方享有合同的权利,同时,也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三点)1.合从权利的转移。根据从权利附属于主权利的原则,从权利通常随着主权利的转移而进行相应的转移,但是,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如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的,不得转移;132.抗辩权的转移。抗辩权是与请求权相伴而生的,是随着请求权的转移而转移的,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143.抵销权的转移。抵销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将两项义务相互充抵。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15债权转让是否有效?被告有哪些抗辩权?本案应如何处理?原告某工贸公司对第三人某建筑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2.99万元。2001年4月,第三人与被告某投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第三人将其一处房屋及房屋内设备以年租金5万元的价格出租给被告使用,当年年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期至2010年4月15日止。截至2006年底,被告共欠第三人租金8万元未付。2007年1月10日,原告经与第三人协商,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第三人将其对于被告的2006年12月31日前的租金债权8万元和2007年的租金债权5万元,合计13万元转让给原告以抵消欠款及利息,第三人并于同日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了被告。随后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上述债务,遭到被告拒绝。2007年5月27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租金。16四、合同义务转让(一)合同义务转让的概念和原因1.合同义务转移概念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在债务转让法律关系中,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为转让人,接受债务转让的第三人为受让人。所转让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172.合同义务转让的原因1.依法律规定而转让;如继承等。2.依法律行为而转让;如转让合同等。18(二)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四点)1、须有有效的合同债务存在。2、须有合同债务转移的内容。转让人与受让人所达成转让协议是合同债务转让的法律依据,该协议的内容必须有转让债务的规定。193、转让的合同债务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务。在性质上不能进行转让的债务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债务,不得进行转让,否则,该转让协议无效。4、合同义务的转移,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是债务转让与债权转让在程序上的明显不同,因为债权的转让通常对债务人的权利没有太大影响,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对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却影响很大。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只有在依法办理了批准或者登记手续后,债务转让才具有法律效力。20(三)合同义务转让的效力合同债务一经转让,就由受让方承担合同的义务,同时,也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1、从权利的转移。根据从债务附属于主债务的原则,从债务通常随着主债务的转移而进行相应的转移,但是,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如从债务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则不得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212、抗辩权的转移。抗辩权是与请求权相伴而生的,是随着请求权的转移而转移的,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抗辩权转移的时间界限为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时间。22你认为欠条如何定性,是债务转让?还是债务担保?2007年,经甲介绍,乙与甲的岳父承包的某配件厂口头约定,乙向配件厂供1380、401两种型号的特种铝锭。约定后乙向配件厂供401型铝锭548公斤,单价14.05元/公斤,价款79532元,供1380型铝锭13441.3公斤,单价13.05元/公斤,价款181459.35元,总价款260991.55元。货款通过甲结算后转给乙,至2008年12月11日,配件厂尚欠货款11.1万元。2008年12月11日,乙与甲一起到配件厂结算,配件厂会计与他们结算后,因配件厂无钱支付货款,乙要求配件厂出具欠条,配件厂未出具,甲向乙出具了“今欠乙铝锭款壹拾壹万壹仟元整”欠条,并署上自己的名字。2009年1月20日,因甲与某配件厂都未履行还款义务,乙以甲及某配件厂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甲抗辩说,我虽然愿意承担债务,但是乙必须先找配件厂要债才行。23第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乙)与第三人(甲)签订了债务承担协议(欠条),协议自成立时即发生效力。由于第三人承担债务对债务人有利,因此不需要债务人同意,此时债务承担协议即可生效,原债务人可因此免除债务。第二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乙)与第三人(甲)之间的债务承担协议(欠条)应通知债务人,以避免债务人因不知情况而重复履行。第三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乙)与第三人(甲)之间形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协议,甲、债务人应该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种观点认为,第三人与债权人形成事实上的保证关系,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24五、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也称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权利义务。与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不同的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将权利义务一并转让,而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仅是债权或者债务的单一转让。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仅适用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不适用概括转让的规定。25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主要有当事人约定转让和法律规定转让两种情形。(一)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的约定情形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不得转让:其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其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其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转让。26约定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应当符合债权转让的条件,同时,也应当符合债务转让的条件。债权债务经合法概括转让后,就由受让方承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271、从权利的转移。概括转让也要受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从随主”原则的约束,但是,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2、抗辩权的转移。合同法关于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的抗辩权的规定和债务受让人抗辩权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3、抵销权的转移。合同法有关债务人对债权的转让人抵销权的规定,同样对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有效。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务人可以以其所有的到期债权主张对原债权人进行抵销。28(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的法定情形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的法定情形是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当出现某种特定条件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一并转移的情形。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合同法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291、合并情形下权利义务的转移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通过协议而变更为一个法人或者组织的行为。当事人合并后,即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就是其中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302、分立情形下权利义务的转移分立是指一个法人或者组织依法变更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当事人分立后,也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就是其中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1谁应该成为原告?甲将祖传名贵玉石认为普通山石,于2000年1月30日以200元价格出售于乙,约定价金
本文标题:(第5讲)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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