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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业务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章节一结构性存款管理办法…………………………………………9章节二结构性存款操作规程………………………..……………………..43章节三结构性存款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593章节一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办法4结构性存款业务概念简介结构性存款:是指金融机构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下称“结构性存款”)是指本行面向企业金融客户(下称“客户”)开办的结构性存款业务。5结构性存款业务基本规定结构性存款应包含的基本要素:(一)客户名称;(二)产品编号及名称;(三)币种;人民币或外币(四)金额;300万起(五)期限(起存日、存期等);最短不超过七天,最长不超过五年。(六)产品结构(挂钩标的情况、挂钩标的波动或变化范围等);(七)收益条款(收益水平确认方式、收益支付频率与方式、参考收益范围等);(八)风险揭示及信息披露。6结构性存款业务基本规定在本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客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客户,党政机关、事业及社会团体客户,个体工商户;(二)在本行分支机构开立对公结算账户;(三)符合本行要求的其它条件。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7发起----创设----产品评审与审批----销售评审----销售实现----存续期管理-兑付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8总行发起:总行企业金融总部现金管理业务部门在结构性存款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指引下,按月或不定期召集结构性存款创设机构、重点经营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员,召开结构性存款分析会,研讨近期相关监管政策及市场需求变化、同业竞争态势及发展趋势、资源配置落实情况、产品供销情况,明确阶段性结构性存款创设方向。分行发起:由分行寻找合适的企业金融客户上报总行,总行创设机构根据客户需求为其配置合适的衍生产品。填写需求表-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行领导审批-总行。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9产品创设方案主要要素:(一)产品基本要素,包括产品名称、最低起存金额、递增金额单位、发行期、起存日、存期和发行上、下限等;(二)目标客户群体建议;(三)特殊约定,包括提前支取安排、提前终止安排、可否质押和最高质押率等;(四)产品结构,包括产品风险等级、投资标的、资金运作、市场分析及风险评估、参考收益及其估算;(五)各项费率安排建议,包括销售费率、资产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等;(六)风险揭示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手段;(七)市场同类产品比较;(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10产品评审与审批结构性存款产品创设后应经内部评审,并根据本行相关规定报有权机构进行产品评审通过后,呈报总行有权审批人审批。产品创设人员应负责制定并提交相关评审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该产品的业务背景、产品创设方案;(二)挂钩标的及其相关交易对手或主体、结构设计、平盘方案及其风险点和相应风险控制措施;(三)资金投向与运作管理方式,资金头寸划拨与管理安排;(四)产品存续期管理基本要求及相关法律文本。产品创设机构内设评审小组应从交易对手或相关主体信用风险、嵌入衍生品结构及市场风险敞口是否有效对冲、交易结构合规性以及业务的总体风险和收益角度进行产品方案评审。评审应重点关注产品结构是否清晰简洁,业务风险收益能否计量,业务最大损失是否可控。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11销售评审产品评审审批通过的结构性存款方可认定为合格产品,进入销售评审环节。在进行销售前,总行企业金融总部应组织结构性存款销售评审。通过销售评审的结构性存款,方可正式面向企业金融客户推介。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12销售组织销售评审通过后,总行企业金融总部现金管理业务部门会同产品创设机构组织业务公告、宣传和培训,业务公告包括营业场所公告和网上银行公告;业务宣传包括营销任务分解、下达及资源配置、产品介绍和营销技巧等。必要时,总行企业金融总部现金管理业务部门还应牵头产品创设机构配合经营机构开展产品培训、推介和解释等工作。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13销售实现经营机构与客户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附件3-1),通过柜面交易系统控制客户资金,并向客户开具《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证实书》(附件3-3)。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14存续期管理存续期管理可分为对结构性存款项下投资标的的风险管理、对客户的售后服务和管理。分行层面主要侧重对客户售后服务。应在充分了解掌握产品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向客户披露产品信息,做好客户售后服务和管理工作。对客户的售后服务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客户进行随访,了解客户对既有产品的满意度和对新产品的需求等;(二)根据客户需要致送存款证明,向客户说明结构性存款的当期价值,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第二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操作流程15兑付到期日经营机构根据产品创设机构发送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到期交割说明书》,交割衍生产品敞口并维护结构性存款利率办理兑付,将相关资金转入客户相关账户。第三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16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款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身或第三方合法持有未到期可质押的本行结构性存款存单作为质押担保,从本行取得贷款,并按约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第三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17办理对象、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客户,党政机关、事业及社会团体客户,个体工商户;(二)在本行分支机构开立对公结算账户;(三)以本身或第三方合法持有未到期可质押的结构性存款存单作质物;(四)符合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节:企业金融客户结构性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18质押率的确定:结构性存款存单质押率应按本行客户授信工作尽职制度及相关评估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借款人资信、经营管理、经济效益以及质押物的市场价格变化、质押期限的长短等情况综合确定。特别说明:不是所有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都能够质押,即使可以质押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也要根据客户在我行的综合贡献度来确定不用的质押比率。
本文标题: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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