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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电箱采购招标文件标书编号:发包人:监督人:招标机构:日期:2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3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工程配电箱采购2、施工地点:**************3、工程规模:详见采购清单4、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标准,质监部门检测全部合格5、供货期:按工程进度,接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交货6、招标内容:*******************低压配电系统图纸内全部内容(照明系统按装饰电气设计图纸,空调配电、动力配电按原电气设计图纸,详见系统图及报价明细表。高低压配电室内配电柜、UPS电源、EPS应急电源及智能疏散指示系统除外)2合同名称:*******************工程配电箱采购合同3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4投标人资格:详见总则第2项。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6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0万元8现场勘察、答疑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年月日时前发送邮件至同时将疑问的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电话(传真):联系人:9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10投标文件递交至:*********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12开标日期: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注:投标人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1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4·投标人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疑义,要按前附表第8项的规定按时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招标期间投标人获得的全部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均由代理机构发放,以书面材料为准。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招标资料,一律为无效材料。·本招标文件解释权为招标人。5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相结合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1.3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合格的投标人2.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招标项目要求。2.3投标人产品必须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2.4为证明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开标时必须带原件):2.4.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4.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4.3国家3C认证证书、配电箱XP、动力柜XL、双电源SDY的单项认证原件,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相应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产品认证书。2.4.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4.5**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报告2.4.6**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报告2.4.7与浪涌保护器相应的当地气象部门防雷备案证明2.4.8投标保证金收据2.4.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的不需要)2.5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将所有原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其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3、勘察现场3.1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6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验收标准达到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电力部门、气象部门、消防部门及技术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验收要求。5、其它要求投标人必须带样品开关箱,统一报送规格(详见样品配电箱系统图),经认证后发现规格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评标,作废标处理,中标单位报送的开关箱甲方封样。样品开关箱规格: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中标价的1.3%计取)后,剩余部分全部退回中标人。6.3中标人承担公证费用,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7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l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并在答疑截止时限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答疑文件的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疑文件将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8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9.5投标人获得的全部资料均由代理机构发放,以书面材料为准。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投标资料,一律为无效材料。9三、投标报价说明10、投标报价说明10.1本次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给予的格式要求报价,分别列出总价、单价及配置明细。投标所报综合单价及总价均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税费、检测费、校表费、装卸费(卸至招标人指定现场)、质保期内免费服务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为工地含税落地价。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投标人报价中包含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内容,10.2配电箱报价除按配电箱清单表报价外,还应报出每一台配电箱的配置明细表,具体应包含:主回路器件、控制回路器件、辅材、箱体、电表等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分项报价表。10.3配电箱明细中具有控制功能的配电箱,应按图纸要求的相关图集配置二次线路及器件。10.4中标单位需免费安装由甲方提供的EPS应急电源。10.5电表5年内中标单位需免费更换。10.6中标单位需免费配合施工单位安装。10.7招标人有权增加或减少供货内容,但不影响其他项目仍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执行进行结算。减少的供货内容,结算时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扣除相关费用。增加的供货内容,投标文件中有报价的执行投标文件中报价;投标文件中没有报价的,由建设单位、招标人、监理单位、供货商共同询价确定结算价格,按实结算。10.8投标人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10.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10.10投标人必须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0.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要求分解单列的费用,必须单列。10.12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1010.13材料、设备采购进场前,其质量应征得建设单位、招标人、监理单位三方签字认可。10.14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11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索引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或配以中文解释,并以中文解释为准,没有中文解释的,为无效文件。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2.1商务部分12.1.1投标函1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1.3法人授权委托书12.1.4工程报价说明材料12.1.5配电箱报价汇总表12.1.6配电箱配置明细报价表12.1.7辅助资料12.2技术部分12.2.1主要材料的供应、检验和质量控制办法12.2.2生产工艺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2.2.3产品样本、含有产品技术规格、参数的说明书12.2.4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12.2.5备品备件、易损件的品牌、厂家和优惠供应价格情况12.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交纳。13、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和签署1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9条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14、投标文件的编排1214.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14.2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无授权委托书,投标无效。14.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用纸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机打印。14.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4.4.1技术部分必须按以下规定,违背以下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部分不得分:14.4.1.1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即标书中不得出现与可推断出任何有关投标人名称、背景特点的资料与信息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出现页码,不得加塑料封皮,不得出现目录。封面及黑色打孔卡子需向代理公司统一领取。14.4.1.2标书内容:标题为黑体二号字,段标题为黑体三号字,节标题为黑体小三号字,内容字体为宋体小三号字,每页28行,每行28字。14.5装订要求使用黑色塑料打孔卡子。14.6技术标“正本”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副本”不加盖任何印章。14.7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4.8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12条规定的内容、顺序和要求编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排序及装订必须符合第12条要求的顺序及内容,任何随意调整、增加或减少标书内容、装订方式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其标书得零分。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至指定银行、帐户,并到换取收据,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联系人:户名:13开户行:帐号: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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