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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市政工程 >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至2020年)
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4第三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6第四章城镇体系………………………………………………8第五章都市圈用地布局………………………………………16第六章主城及社区建设………………………………………21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24第八章环境保护………………………………………………30第九章环境卫生………………………………………………34第十章园林绿地与风景旅游…………………………………36第十—章城市交通………………………………………………39第十二章对外交通………………………………………………42第十三章城市能源………………………………………………45第十四章城市水源、供水和排水………………………………49第十五章邮电通信、广播电视…………………………………56第十六章教育、文化、体育、卫生……………………………59第十七章市场建设………………………………………………62第十八章蔬菜、副食品基地……………………………………63第十九章城市防灾………………………………………………64第二十章主城近期建设与中期安排……………………………68第二十—章总体规划的实施………………………………………75第二十二章附则……………………………………………………78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进一步指导重庆在本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城市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1996—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第二条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一)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重点控制城市中心地区的人口规模。协调城市群的发展,实现市域范围内大、中、小城镇的有机结合;(二)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城市发展的同时,努力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三)坚持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环境污染,增加城市绿地,注重城市景观,建立与城市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传统街区,弘扬优秀的城市文化传统,充分体现山城和江城的特色。第三条1983年编制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和1990年的调整规划,是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它所确定的城市结构形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及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对重庆市十多年来由改革开放带动的城市高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原规划实施中尚存在着旧城开发强度过大,新区建设力度不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居民的需求不相适应,城市污染较重,绿地面积不足,山城风貌特色减弱,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性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城市规划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要求,如何适应设立重庆直辖市后的新形势等问题。第四条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完善城镇体系,开拓新的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建设适应山城特点的交通运输体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历史文化和山城、江城的历史环境风貌;加强以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作好城市的防洪、消防、人防、防治危岩滑坡等城市防灾部署。第五条修编的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期限为1996~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期限至2000年,中期安排期限至2010年。远景展望到下世纪中叶。第六条本规划按三个空间层次划分:主城:东起铜锣山,西至中梁山,北起井口、人和、唐家沱,南至小南海、钓鱼咀、道角,面积约600平方公里,是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都市圈:东起迎龙、南彭,西至缙云山、白市驿,北起北碚、两路、鱼嘴,南至西彭、一品,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市域:重庆直辖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8.23万平方公里。第七条重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同都市圈范围一致。第八条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进行规划管理和开展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规划区以外的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大型厂矿、跨区县建设工程,重要的能源、交通、国防工程,涉外保密工程和易燃、易爆等涉及环境安全的建设工程,重要的工程管网设施等,以及其它不在规划区范围内,但属于国家规定须纳入的用地内容,视同规划区范围纳入管理。本规划对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体系建设具有指导作用,都市圈以外的各城镇规划区,由各自的城镇总体规划具体划定。第九条本规划图件由《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及其附件和各种规划图纸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规划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重庆市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规划管理。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第十—条力争在2020年把重庆都市圈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富有历史传统文化和山水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第十二条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工业优势产业为重点、第三产业发达、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经济体系。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第十三条以大融通、大流通为目标,高起点快速发展金融、商贸、旅游、房地产、信息咨询等第三产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城乡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发挥城市的“龙头”作用、“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第十四条按照产业关联度强、经济带动性大、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的原则,立足现有基础和优势,发展壮大以汽车摩托车为主体的机械工业、以天然气化工和医药化工为重点的化学工业、以优质钢材和优质铝材为代表的冶金工业三大现有支柱产业,着力培育电子信息、建筑、旅游和食品四大新的支柱产业。充分发掘老工业基地的潜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开辟新的工业用地。第十五条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业投入,加快农业产业化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持粮食及主要农副产品的稳定增长,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发展,有效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第十六条全面实施科教兴渝战略。坚持科技为先导,教育为基础,确保科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高全市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合格人才和科技成果。建立新型科技体制,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重点实施农业技术进步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科技扶贫工程、绿色技术工程、国民经济信息化五大工程,加快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健全幼儿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发挥中等和高等院校培养和输送人才的作用,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初步实现教育的现代化。第十七条进一步发展文化、体育、卫生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地方文化,扩大地区间和国际间的文化交流。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新闻和出版事业。完善和加强大中型体育设施建设,为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举办国内外大型体育比赛创造条件。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保健和医疗并重,形成完善的医疗预防保健体系,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发展和完善城乡社会化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第十八条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做好三峡移民和城镇搬迁工作,促进库区经济综合发展,实现“开发三峡、振兴重庆”的目标。第十九条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充分利用山城、江城的自然景观,发掘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努力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第三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第二十条重庆是我国直辖市之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交通通信枢纽和贸易口岸;是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的中心。第二十一条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严格控制人口的自然增长,总量控制人口的机械增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严格指标管理。控制旧城的人口规模,促进新区、外围组团和中、小城镇人口的合理增长,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城镇人口的合理分布。第二十二条1996年全市总人口3002.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0.13万人,城市化水平18.99%。2000年全市总人口314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96万人,城市化水平28.5%。2010年总人口322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04万人,城市化水平37.3%。2020年总人口329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46万人,城市化水平47%。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主城人口规模,1994年主城人口规模242万人,2000年250万人,2010年320万人(包括暂住人口30万人),2020年370万人(包括暂住人口40万人)。1994年外围组团人口规模47万人,2000年62万入,2010年118万人(包括暂住人口13万人),2020年162万人(包括暂住人口15万人)。第二十四条重庆市域面积为8.23万平方公里,现已利用土地8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5565平方公里、林地30076平方公里、城镇用地4299平方公里,尚未开发用地1542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后备资源333平方公里。全市人均耕地0.81亩。第二十五条1994年重庆市主城建成区面积158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65平方米,2000年主城建成区面积175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70平方米,2010年主城建成区面积240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75平方米,2020年主城建成区面积300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81平方米;外围组团2000年总建成区面积45平方公里,2010年总建成区面积89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75平方米,2020年总建成区面积135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83平方米。第四章城镇体系第二十六条城镇体系发展的基本方针及目标:以市域产业布局为依据,都市圈为核心,主要交通线为发展轴,逐步形成以重庆都市圈为中心,万州、涪陵、黔江等城市为地区中心的网络式城镇体系,建成由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组成的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重庆市域城镇体系。第二十七条根据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城镇布局和经济发展带主要沿以下六条轴线展开:(一)沿长江横贯重庆东西的长江发展轴。(二)沿成渝高速公路的西线发展轴。(三)沿嘉陵江、襄渝、遂渝、兰渝铁路、国道319线、212线组成的北线发展轴。(四)沿綦江河、渝黔铁路、三江──万盛──南川铁路、国道210线、川湘公路组成的南线发展轴。(五)沿乌江、渝怀铁路、国道319线组成的东南发展轴。(六)沿渝万高速干道、渝巫公路干线组成的东北发展轴。第二十八条根据市域城镇及其区域形态发展水平的差异,将市域规划为四个较大的区域形态:市域中心城市及其城镇密集区、万州城镇群、涪陵城镇群和黔江城镇群。(一)市域中心城市及其城镇密集区以特大城市重庆都市圈为中心城市的城镇密集区,包括永川、江津、合川、长寿、荣昌五座中等城市,大足,铜梁、綦江等十几座小城市以及200多座小城镇所组成。城镇人口规模现状超过500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规模将达到1015万。成为本市城市化水平相对较高,经济开发强度相对较大的地区。(二)万州城镇群以万州城区为中心城市,包括开县、梁平、忠县、云阳等十多座中小城市和200多座建制镇所组成的城镇群。城镇现状总人口150万人左右,2020年,城镇总人口规模将达到370万人左右。(三)涪陵城镇群以涪陵城区为中心城市,包括南川、武隆、垫江、丰都等几座中小城市及90多座建制镇所组成的城镇群。城镇现状总人口超过50万人,2020年,城镇总人口规模将达到170万人以上。(四)黔江城镇群以黔江县城为中心城市,包括石柱、彭水、酉阳和秀山等几座小城
本文标题: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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