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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中国政法大学 史飙老师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审程序,也称为上诉审程序或者终审程序,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针对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提出的上诉请求,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意义:1.落实两审终审制度的需要2.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需要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P314-315)区别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级不同初审程序终审程序审判程序启动的具体原因不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审理组织不同合议制与独任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制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审理的对象不同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具体的上诉请求审理的方式不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迳行裁判审理所适用的具体程序不同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审判决以及允许上诉的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则该第一审判决与裁定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二审的判决与裁定是终局裁判相同1.程序的启动主体;2、当事人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联系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与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三、第二审程序的性质(P315)(一)复审制(二)事后审制(三)续审制我国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限于对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上诉请求的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例题】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的叙述正确的是()•A、第一审程序除合议制审理外,还包独任制审理;第二审程序只能合议制审理•B、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一审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与当事人的起诉权;第二审程序发生则是基于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审判监督和当事人的上诉权•C、第一审程序必须公开审理,而第二审程序无须公开审理,只能径行判决•D、第一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案件的事实与当事人提出的理由;第二审法院的审理对象不仅包括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还包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一、上诉的提起(一)上诉的概念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进而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区别起诉上诉提起诉讼的原因不同起诉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争议上诉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尚未生效的民事裁判提起诉讼的时间要求不同起诉应遵守民事实体法关于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规定上诉则应遵守法定上诉期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效果不同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则引起第一审程序上诉符合法定条件,则引起第二审程序,即终审程序的发生提起诉讼的形式要求不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相同都是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理和裁判,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二)上诉的条件1.上诉的实质条件(上诉的对象):一审未生效的判决与裁定。允许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作出的判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重审作出的判决以及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再审后作出的判决。小额案件的判决除外.允许上诉的裁定包括: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移送管辖的裁定以及不予受理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2.上诉的形式条件(1)主体条件主体要合法: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应当是依据第一审裁判享有实体权利或者承担实体义务的人。【注意】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行使上诉权的条件*第二审程序中的当事人确定:第一,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第二,必要共同诉讼第二审程序当事人的确定。【例题】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3-48)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2)时间条件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注意:判决书不能同时送达时,上诉期的起算(3)形式条件当事人提起上诉须采取书面形式【例题】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3/40)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或被告):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告):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号民事判决(或判定),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上诉理由:此致×××人民法院上诉人:×××年月日附:本上诉状副本份。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或被告)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告)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上诉理由:此致×××人民法院上诉人:×××年月日附:上诉状副本份注:本诉状格式亦可适用于经济案件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上诉。(三)提起上诉的程序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二、上诉的受理符合上诉条件:受理,二审程序启动,一审裁判不发生法律效力。不符合上诉条件:裁定驳回上诉。【例题】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2013-3-78)A.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卢某提出执行管辖异议,区法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卢某提起上诉B.曹某向市中院诉刘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元钱,中院驳回其请求。曹某提起上诉C.孙某将朱某打伤,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D.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尹某提起上诉三、上诉的撤回(《民诉法》第173条,《民诉意见》第190条)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在提出上诉之后,第二审判决宣告之前,向第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的诉讼行为。申请撤回上诉的方式: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人民法院的处理:审查,符合条件的,书面裁定准予撤回上诉,该裁定不得上诉;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口头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申请【注意】二审中也有按撤回上诉处理的情形不准撤回: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注意】撤回的效力1.在上诉期内上诉人撤回上诉后,不得再次上诉;但判决是否生效需取决于其他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是否上诉。2.在上诉期内,所有有权上诉的当事人均提起上诉后,均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最后一个当事人撤回上诉时,一审裁判生效。3.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判决宣告前,上诉人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后,一审判决即生效。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一、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1.依法组成合议庭2.确定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1)迳行判决或者裁定(2)开庭审理案件*二、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二审的审理范围:限于当事人的上诉请求【注意】例外性的规定:判决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被上诉人在上诉答辩中要求变更一审判决内容的,可以不予审查。【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审判方式改革规定》第35条明确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审判方式改革规定》第36条规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三、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和审理地点(一)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1.开庭审理:组成合议庭*2.不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民诉法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迳行判决、裁定:(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事实清楚,只是定性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迳行裁判。(二)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既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在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四、上诉案件的调解和和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下列特殊情形应当按照法律规处理1.对遗漏诉讼请求的处理。注意:与漏写判决事项的区别(补充判决或追加判决)对超裁事项如何处理?2.对遗漏必须参加诉讼当事人的处理。3.对当事人新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处理。注意:如何判定新增加独立诉讼请求和反诉(1)提出主体:新增加独立诉讼请求→原审原告反诉→原审被告(2)独立的诉讼请求4.对离婚案件的处理。【法条链接】《民诉意见》第182条,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民诉意见》第183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民诉意见》第184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民诉意见》第185条,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二审中的和解【注意】达成和解的处理五、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判决的上诉案件: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例题1】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3-43)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一、对一审上诉案件的裁判(《民诉法》第170条)(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
本文标题:中国政法大学 史飙老师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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