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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投融资/租赁 > 投资方寻找和筛选目标项目的过程
选择投资项目应该注意的要点公司实力,公司的年龄,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的业务量,投资收益情况,上市情况!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应尽量选择与自己的专业、经验、兴趣、特长能挂得上钩的项目。二、要看准所选项目或产品的市场前景。所发展项目要有直观的利润。有些产品需求很大,但成本高、利润低,忙活一阵只赚个吆喝的大有人在。三、要看从实际出发,有贪大求全。当你瞄准某个项目时最好适量介入,以较少的投资来了解认识市场,等到自认为有把握时,再大量投入,放手一搏。不要嫌投入太少而利润少。“船小好调头”,即使出现失误,也有挽回的机会。四、要尽量选择潜力较大的项目来发展。选择项目不要人云亦云,尽挑一些目前最流行最赚钱的行业,没有经过任何评估,就一头栽入。要知道,这些行业往往市场己饱和,就算还有一点空间,利润也不如早期大。五、要周密考察和科学取舍。对获取的信息要善于分析,没有经过实地考察和对现有用户经营情况进行了解的,千万不要轻易投资。重考察,一要看信息发布者的公司实力和信誉,最好向当地工商管理等部门了解情况;经营情况如何等。六、要做到三个“万万不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万万不可先交钱后办事,不要把自己的辛苦钱,仅凭一纸合同或协议,就轻易付给对方;万万不可轻信对方的许诺,在签合同时就应留一手,以防止对方有意违约给自己带来损失;万万不可求富心切,专门挑选看上去轻而易举就赚大钱的项目去干,越具有诱惑力的项目,往往风险也越大。根据国家现行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行政府逐项审批登记制度。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经过四个步骤:1.呈报设立企业的项目建议书,经有关部门(计划部门或技术改造管理部门)批准后,投资各方才能进行以项目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2.呈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投资各方可商签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3.呈报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后由审批机关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投资者凭审批机关颁发的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在项目初步申请报告经政府审批机关书面答复同意后,即可呈报正式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凭批准证书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审批程序细则一、设立程序选择投资合作者→签订合作意向书→审批项目建议书→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审批可行性报告→审批合同、章程→领取企业批准证书→工商注册登记等。目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的步骤,大体分为:前期准备、审批注册、办理各种登记三个阶段。二、选择投资合作者通过各种渠道,与市政府和区县政府负责经济与社会发展业务主管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广泛联系,寻找合作者,洽谈合作事宜。三、签订合作意向书拟合作的中、外各方,通过初步谈判,签订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书。四、审批项目建议书根据中外投资各方的合作项目意向书,由合作项目的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中方上级主管部门报审项目建议书的请示;2.投资各方合作意向书;3.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4.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立的意见(部分行业);5.投资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6.投资各方资信证明。五、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需提交材料见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六、审批可行性报告中、外投资各方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政府审批部门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字串31.项目中方主管部门报审可行性报告的请示;2.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投资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5.投资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6.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和预测报告;7.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地址选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8.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业务部门的意见;9.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七、审批合同、章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由各级政府外经贸部门负责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3.中外双方签定的合同、章程;4.投资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副本;5.投资各方资信证明;6.董事会组成及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7.外资企业由外经贸部门一次审批,需提交的文件有: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董事会组成名单、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八、领取企业批准证书合同、章程批准后,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字串41.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2.外方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银行的资信证明;3.中方营业执照;4.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伯;6.合同、章程(含外文本)和附件及批准文件;7.董事会名单及董事长、董事的组成及委派证明;8.名称登记;9.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九、统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批准证书之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前,需到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手续:1.出示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2.填写企业统计登记表(一式2份)。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经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及其授权单位批准投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收到批准证书后30天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委托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一式3份);2.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4.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字串75.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6.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董事长的委派(任职)文件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7.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8.企业住所使用证明,企业住所租赁的房屋,要提交房屋租赁协议(租期应在1年以上)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9.凡涉及城市建设(含占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和环境保护的,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件;10.从事经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还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十一、办理用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十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外高投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天内,向注册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1.审批机关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3.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副本;外汇管理局审核上述文件后,填写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外登记证》。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到所在地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在境内其他地区或在境外的金融机构开立外汇帐户。字串1十三、银行开户1.开立外汇帐户外商投资企业可任选一家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开户时,需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可任选一家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帐户。开户时,需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十四、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2.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3.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文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5.企业董事会组成名单十五、海关手续1.报关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1)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2)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3)企业合同、章程(4)批准进口设备清单字串7(5)企业验资报告(6)外经贸委批复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2)货物发票(3)进出口许可证影印件3.报关提货需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2)货物发票(3)装箱单(4)进出口货物免征税证明(5)运(提)单(6)进出口许可证件十六、财政管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管理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3.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本4.企业的合同、章程♦♦♦♦♦♦♦♦♦♦♦♦♦♦♦♦♦♦♦♦♦♦♦♦♦♦♦♦♦♦♦♦♦♦♦♦♦♦♦♦♦外国投资者来华手续先由邀请方(中方)向无锡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提出申请,由外经局出具邀请函,再由来访者向中国驻当地国使领馆申请签证,经批准后即可来中国访问。♦♦♦♦♦♦♦♦♦♦♦♦♦♦♦♦♦♦♦♦♦♦♦♦♦♦♦♦♦♦♦♦♦♦♦♦♦♦♦♦♦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程序一、设立程序根据国家现行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行政府逐项审批登记制度。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经过四个步骤:1.呈报设立企业的项目建议书,经有关部门(计划部门或技术改造管理部门)批准后,投资各方才能进行以项目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字串42.呈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投资各方可商签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3.呈报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后由审批机关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投资者凭审批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在项目初步申请报告经政府审批机关书面答复同意后,即可呈报正式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凭批准证书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二、经营期限及企业终止1.经营期限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投资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一般为10-30年,最长可为50年,经国务院特殊批准可不规定年限。对约定经营期限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时,企业终止;如其投资各方意延长经营期限,可在距经营期满180天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取得批准。在企业经营期间,企业具有其经营自主权。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实行征收的,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2.终止:外商投资企业出现终止条件时,应由企业提出终止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核准日期即为企业终止的日期。字串6三、审批权限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分级管理,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有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审批权限,地方政府可在此权限内自行审批设立非限制性项目;限制类及限额以上的项目,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流程图♦♦♦♦♦♦♦♦♦♦♦♦♦♦♦♦♦♦♦♦♦♦♦♦♦♦♦♦♦♦♦♦♦♦♦♦♦外资投资方式海外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到中国投资,目前主要有如下十三种方式:字串7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主要的区别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决定,投资回收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可与合资企业不同,有更大的灵活性。3.外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字串9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
本文标题:投资方寻找和筛选目标项目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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