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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滨河路二侧绿化景观三标工程监理规化编制:审核: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七月目录一、工程项目概况二、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项目目标三、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四、主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五、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工作内容六、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内容七、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内八、合同信息管理监理工作内容九、组织协调工作措施及工地会议制度十、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十一、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内容十二、监理工作程序十三、监理工作表格一、工程项目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计划工期:1.2监理工作范围: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安全进行控制,并做好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1.3工程特点:(1)综合性强:本工程属市政综合工程。,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在强有力的统一调度下,既分工又合作,方能顺利完成任务;(2)质量要求高:属于合肥市市府工程属民生工程(3)工期紧:时间短、工程量大,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合理调度,协调各工序顺畅进行;(4)强调指挥部统一协调,监理部监督落实的管理方法。并根据施工进展的变化,动态组织施工;(5)安全、文明施工程度要求高,同时要减少施工噪音、渣土、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1.4监理工作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工程施工图》4、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5、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6、现行的定额及其相应取费标准;7、国家及省、市有关法规、制度。1.5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划分: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3、交工及保养阶段二、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项目目标2.1监理工作指导思想2.1.1监理原则:我公司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监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监理工作。2.2监理项目工作目标(1)投资目标:本工程的造价控制设计造价以内;(2)进度目标:本工程工期控制在合同范围之内;(3)质量目标: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2.3监理人员职责道德准则监理工作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精神遵守以下职责准则。1、公正、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业主的利益,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2、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3、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建议。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并及时更正错误。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三、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3.1监理组织机构组织形式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2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受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告单;(3)审查核签竣工结算)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4)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5、监理员:(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9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3.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施工单位执行;(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材料、构件进场检验及复检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工作程序,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不准使10用不合格材料;(5)变更设计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应“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提出验收申请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施工、设计单位等共同检查签认;(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隐患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1、特殊工程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2、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以防意外。(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3)分项分部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或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计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质量事故应按以下程序处理:1)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2)承包人尽快提出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监理和业主,质量事故报告详实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以及损失费用等。3)总监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检测或验算的基础上,对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报送业主批准后,指令承包人恢复该项工程施工。4)对承包人提出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总监应组织有关人员予以判定,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和支付方式。(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11)投资监督制度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序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12)监理报告制度监理部应于月末提出本部每月的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监理月报》内容应用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不能验收交接;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制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4)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城建档案资料有关规定执行。(14)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
本文标题:合肥市瑶海区滨河路二侧绿化景观三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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