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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肥市蜀山区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法做好今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9]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义务教育的均衡性、公益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二、招生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下,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本行政区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包括市属学校、高校附校、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二)“划片、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三)“两个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3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可以有一名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符合“两个统一”,在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凭住房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四)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入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严肃性和公正性。区教育局及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三、招生办法(一)幼儿园招生教育部门、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以及民办幼儿园(有办园许可证的),招收三至六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入园。7月4日至7月5日,家长持户口簿和“儿童计划免疫证”并携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2日。(二)小学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6日4至7月7日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11日至7月12日为补报名时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明;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6、学前教育报告单。(三)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区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22日至6月28日组织报名工作。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携带已审核过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简明登记表和报名登记表等,于6月22日至6月26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外区或外地就读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7日至6月28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7月5日。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明;4、小学完成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55、一张一寸近期的半身脱帽照片。区招生办公室将按照“两个统一”和“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统一审核,统筹安排。(四)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学龄儿童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市市区(含我市三县和外省市),学龄儿童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2、学龄儿童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3、学龄儿童父母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5、烈士子女。6、符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教基[2004]111号)文件中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的子女。7、符合市教育局《关于为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学开辟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暂行)》(教基[2008]250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子女。区教育局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同时继续解决好四川6地震灾区学生来我区投亲靠友期间就学问题。(五)其它招生1、特色班招生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今年我区继续在50中学举办体育、计算机、艺术特色班;琥珀中学举办科技创新、英语特色班;49中学、金湖学校举办科技创新特色班;颐和中学、文博中学举办英语特色班;新城学校举办体育特色班。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安排到本区内有相应特色班的学校就读。为继续做好体教结合工作,举办体育特色班的有关问题按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体育局《关于我市中小学体育特长生招生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2008〕54号)执行。各举办特色班的学校及其办班类别、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要向社会公布,招收的特长生名单及符合条件情况要在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张榜公示。2、民办学校招生参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否则不得招生。辖区内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自主招生。区教育局将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各校要根据民办学校审批机关确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等须向区教育局申报,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7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6月13日至6月14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在区教育局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录取时间6月15日至6月20日。6月21日前将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招生办公室,同时反馈给各毕业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回原学区学校就读。3、残疾儿童少年等入学为切实保障我区女童和盲、聋、哑、弱智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招生学校要高度关注女童入学工作,妥善解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问题。原则上盲、聋、哑儿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弱智儿童可以到本区的乐农小学(南区)、十里庙小学“弱智儿童辅读班”就读。4、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入学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简化来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通知》(教基[2008]158号)精神,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本人的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市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②暂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蜀山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含1年);8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7月1日至8月20日,区招生办公室受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的就读申请,查验有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对具备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其暂住地情况,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今年我区定点学校共有22所。小学13所:乐农小学北区(奥林小学)、凤凰城小学、江淮学校、宁溪学校、十里庙小学、蜀山小学、蜀新苑小学、梁墩小学、侯店小学、华府骏苑小学、丽景小学、翠庭园小学、嘉和苑小学。初中9所:49中学、望龙学校、新城学校、35中学、南岗中学、69中学、67中学、皖安中学、54中学。四、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09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区政府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冰副组长:刘小松刘光忠李远桥成员:王雪梅徐挺江虹周文化曹光炎潘淮张发东王晓春裴文云彭其艾凌云左莉陈洁马凌蜀山地区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及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主任:王雪梅副主任:彭其艾监察办公室主任:江虹副主任:左莉9五、有关要求(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区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区域内小学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生源情况和招生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为做好全区招生协调工作,辖区内市属学校、高校附校及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由区招生办公室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类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二)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的通知》(教秘基[2007]60号)文件精神,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要严格禁止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行为。2009年我区中小学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最多不突破54人。条件成熟的学校可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教基[2007]15号)文件执行,即小学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三)加强招生宣传工作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10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四)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耐心接待来访,不推诿、不扯皮,勤政廉洁,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附件:一、2009年蜀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二、2009年蜀山区小学学区范围三、2009年蜀山区中学学区范围四、2009年蜀山区招生工作咨询电话二○○九年五月二十日11附件一2009年蜀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4月1日-4月20日对小学毕业生的居住地及户籍等情况进行核查4月21日-5月3日制定蜀山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初稿)5月4日-5月8日调研各招生学校学区,完善学校学区范围5月11日-5月13日各中小学上报招生计划及中学举办特色班报告5月11日-5月17日修订蜀山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5月18日-5月25日向市教育局汇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学区范围等6月4日-6月10日召开蜀山区招生工作会议6月13日-6月14日民办学校招生报名6月15日-6月20日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以及向毕业学校和教育局反馈新生录取名单6月22日-6月26日小学升初中学校办理集体报名6月27日-6月28日小学升初中外地、外区毕业生回本区单个报名7月4日-7月5日小学升初中外地、外区毕业生回本区单个补报名7月4日-7月7日幼儿园、小学招生报名7月11日-7月12日幼儿园、小学招生补报名7月15日-7月30日幼儿园、小学发放入学(园)通知书7月15日-7月25日初中招生分配录取8月1日-8月5日初中发入学通知书7月1日-8月20日教育局受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工作12附件二2009年蜀山区小学学区范围合肥市琥珀小学(东区)学区范围:东:环城路以西南:安庆西路以北西:长丰路以东北:南淝河以南合肥市琥珀小学(西区:翠竹园小学)学区范围:东:长丰路以西南:霍山路以北西:肥西北路以东(含翠竹园西村、不含奥林花园一期)北:南淝河以南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南区)学区范围:东:长丰路以西南:长江西路以北西:合作化
本文标题:合肥市蜀山区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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