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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基础类课程规划教材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新编财政与金融主编秦翠卿副主编苏艳丽孙诗梅赵增绩第1章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第2章财政收入第3章财政支出第4章政府预算和预算管理体制第5章金融概论第6章金融市场第7章商业银行第8章中央银行第9章对外金融第10章货币供求与通货膨胀第11章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第1章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第一节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第二节财政的职能一、市场经济(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涵市场经济是指社会资源的配置由市场起主导作用的经济。或者说,它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市场机制由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所组成,在这三个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实现优胜劣汰,使社会资源流入经济效益高的部门,从而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二)市场缺陷的表现市场缺陷也称市场失灵,是指现实市场中不符合完全竞争条件的因素以及市场运行结果中被认为不完善的方面。第一节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它包括两重含义:一是单靠市场机制不能达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目的;二是市场对那些以社会目标为主的活动无能为力。1.不能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1)公共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2)公共品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3)公共品消费具有非排他性。(4)公共品取得具有非竞争性。(5)公共品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将社会产品按消费用途分成三类:私人品纯公共品准公共品2.无法消除外部经济的负面效应外部性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一,当某一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会使其他市场主体或社会成员受益,而它自己却又不能由此得到补偿,那么这种行为所导致的外部结果就是“正外部性”,亦称“外部经济”。第二,当某一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使其他市场主体或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而又并不对此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这种活动所导致的外部影响就是“负外部性”,亦称“外部不经济”。3.垄断的存在垄断形成的原因主要有:(1)厂商实现了对某种产品生产所需的关键资源供给的控制,从而使其他厂商无法进入该领域生产同类商品。(2)拥有了生产某种产品的专利权,使得该厂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独家生产该种产品。(3)自然垄断。某些行业的技术条件决定了只有在产量很高或生产规模巨大的条件下,才能取得生产的规模效益。(4)政府对某些行业实行准入制度也是导致垄断重要原因.(5)市场竞争本身的发展会导致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也会形成垄断。垄断一旦形成,市场的竞争性就会减弱,从而使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主要表现在:(1)垄断厂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产量和价格,使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2)垄断厂商为获得最大利润,其产品的价格会高于竞争条件下的价格,产品的产量也会低于竞争条件下的产量,这意味着生产不足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3)垄断利润的存在是以消费者收益的相对减少为代价的,这必然又会导致分配不公。(4)在垄断条件下,由于垄断厂商缺乏竞争的外部压力,其经济效率必然低于竞争条件下的经济效率。4.不完全市场一是私人企业不愿或不能经营的投资多而回报率低、社会效益明显的产业或设施,只能由政府承担;二是私人和市场不能为个人所面临的许多风险提供担保,只能由政府以社会保险计划来保障;三是资本市场不完善,需由政府干预和调节;四是在大规模的企业、行业协作方面需政府的计划、协调和干预。5.信息不灵市场竞争是以生产者与消费者都能取得充分的信息为前提的。鉴于此,政府应提供充分的市场信息,如供求情况、价格变化趋势等。6.收入分配不公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是由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等)的数量和其市场价格决定的。人们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不同、生产要素禀赋不同以及市场不完全竞争等因素,使收入分配结果出现不公平。7.经济波动与失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存在盲目性,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不一定能够达到最佳的动态平衡。这种经济波动和失衡会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一定损失,社会经济发展也会受到不利的影响和干扰。这就需要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干预经济运行。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1.政治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政治职能包括两方面:(1)对外的政治职能,是维护国家主权与保护领土完整的职能,这就要求建立国防和外交。(2)对内的政治职能,一方面要镇压对立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要维护国内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就要求建立必要的司法与行政管理机关。2.经济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与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等两方面。3.社会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社会职能包括文化教育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资源的配置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资源的配置系统有两个,一个是市场资源配置系统,另一个是政府资源配置系统。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一)什么是财政现代社会,财政的概念一般表述为:财政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的集中性分配。(二)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一般特征1.财政分配的主体(1)国家是财政分配的前提。(2)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3)财政分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集中性分配。(4)财政分配是以国家制定的法律为依据进行的。2.财政分配的对象财政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的一部分,主要是剩余产品。3.财政分配的目的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财政分配的目的直接表现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即满足为社会提供安全环境、维持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和创造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等方面的需要。(三)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公共产品”和“市场失灵”理论基础上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1.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2.公共财政是为市场主体提供一致性服务的财政3.公共财政是非盈利性的财政4.公共财政是法制化的财政一、资源配置职能(一)资源配置职能的含义和形式从内涵上看,所谓优化资源配置就是指通过对资源配置结构的不断优化组合,使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作用。从外延上看,资源配置方式有多种。从机制角度可分为: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从市场主体角度可分为:企业配置、个人配置、信用配置和财政配置。(二)资源配置职能的范围一是市场配置失效而社会又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第二节财政的职能二是对外部效应的干预。三是介入自然垄断行业。四是对短缺资源进行保护和配置。(三)资源配置职能的手段(1)调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调节社会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来调节公共部门的资源配置;(3)通过资金分配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来调节非政府部门的资源配置,特别是按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引导非政府部门资金投向,鼓励支持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4)调整改进财政体制,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既满足地方发展经济的需求,又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所需财力,使资源的总体配置和区域配置相互协调。二、收入分配职能(一)收入分配职能的含义一是对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进行初次分配,在组织国家收入的同时确立全社会各方面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主要保证收入分配对效率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初次分配结果存在的偏差进行纠正、调整和合理分配,以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二)收入分配职能的范围(1)凡属市场分配范围,如职工工资、企业利润、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股息收入等,应由市场机制调节,财政不直接介入,更不应替代;(2)凡属财政分配范畴,财政应尽力做到公平分配。一是要规范工资制度,对公务员及预算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参照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资标准,并将所有工资性收入纳入工资总额,取消明贴暗补,提高收入透明度,实现个人消费货币化,取消变相实物工资;二是对医疗保健、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资金,财政应履行集中分配职责,通过各种转移支付形式使社会成员享受同等待遇。(三)实现收入分配的手段(1)税收是对全社会收入分配进行强制性调节的分配形式,是财政界定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最常用手段。其中,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都是调节个人收入和财产的基本手段;(2)转移支付是将资金直接分配给特定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受益对象和范围的直接性收入分配调节方式,其具体形式包括专项拨款、各种补贴、补助和社会保障支出;(3)公共支出主要通过提供公共物品和福利,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整体收入水平,其受益对象范围广泛,亦可间接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三、经济调控职能(一)经济调控职能的含义财政的经济调控职能,就是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对生产、消费、储蓄和投资等行为发生影响,使社会就业率、物价水平、国际收支差额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以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二)经济调控手段(1)改变政府采购数量,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关系,使经济发展保持平稳。(2)改变政府转移支付数量。(3)调整税收。四、监督管理职能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是指财政在履行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调控职能的基础上,对国民经济各方面活动进行综合反应和制约的功能。具体来说:一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指标进行监测、跟踪,及时反馈信息,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二是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税收、财务和会计法规,对微观经济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经济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通过对国有资产营运的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通过对财政工作自身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分配效应。第2章财政收入第一节税收收入第二节国有资产收入第三节债务收入第四节其他收入第五节财政收入规模一、税收的概念与作用(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法律或法令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制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是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是通过立法程序确定的,国家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二是税收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其法律保障是税法。第一节税收收入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就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的标准,包括征税对象、征收的数额或比例等,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收。(二)税收的作用1.组织财政收入为了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必须筹集大量的资金,即组织国家财政收入。2.调节经济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税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二、税收原则(一)财政收入原则财政收入原则的具体内容是足额、稳定和适度。所谓足额是指税收收入要能满足政府各项基本支出需要,其中包括政府机构运转需要的支出、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需要的支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社会发展需要的支出等。所谓稳定是指税收规模相对稳定,年度间不宜剧烈波动,选择税种、确定税制时要注重税基的广度和征收的普遍性,把能够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税种作为主要税种,一次性或偶然性税源不宜作为税制设计的重点。所谓适度是指要取之有度,不能征税过头,否则不仅伤害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也会影响将来财政收入的增长,影响国家的长远利益。(二)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征收活动要尽可能避免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指税收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和再分配要公平合理。税收公平可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所谓横向公平是指对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不分经济成分、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实行统一税收政策,征收相同的税收,以体现税制面前人人平等。所谓纵向公平是指对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实行有差别的税收政策,使其缴纳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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