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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一五”期间工作总结市政府办:2006年到2010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平凡的五年,是艰苦创业,凝聚人心,打造队伍,加快发展的五年,也是创新思路,积淀经验的五年。五年来,在州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深化改革,更新观念,积极探索,真抓实干,结合开远实际,不断强化机关政务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机制,全面规范药械市场秩序,稳步推进机构改革,认真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新职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有力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创了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新局面,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2006年-2010年工作情况(一)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事业兴衰,关键在人。5年来,我局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核心,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政务管理、加强文化宣传建设的“六加强”,不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使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为开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夯实基础。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经费开支、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有记录;坚持各项会议制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会议健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加强调研,针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联系辖区实际实际,每年进行1至2次调研并形成调研材料,为领导班子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均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确立了“政治理论深学,业务理论精学,文化知识勤学”的原则,精心选择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内容的针对性,用理论学习指导实际工作,用实际工作带动理论学习。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和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在廉政教育中注重实效,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监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落实,同时考核。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措施的落实,开展经常性和集中性的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及诚信教育;大力弘扬先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财务、人事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把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融人到执法活动全过程中去,有力地推动了作风建设,增强了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主动性,成立至今,从未发生任何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案件。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用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团结一心干事业的工作局面。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得到贯彻落实,积极接受为群众咨询,畅通信访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局面。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这一中心环节,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考核三个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是加强政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编制了《开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通过制度管理规范各项工作,以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科学决策,正确落实。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收取相关费用,并足额及时上缴国库。严格执行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的规定。六是加强文化建设。认真及时进行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并印发《开远食品药品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信息》、《开远市食品安全简报》等,主动及时宣传和报道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同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利用“3.15”、“三下乡”、元旦、春节、“3.15”及“五一”等设立宣传咨询站,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不断丰富宣传载体,以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仅2010年就累计出动宣传人员12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2块,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5幅。通过使深入广泛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有效树立了食药监局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营造了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氛围。(二)强化药械监管工作,规范药械市场秩序1、药械市场规范有序2006年以来,我局药械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标,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切入点,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药品信息通报制度、药品信息通报制度和案件查办等多项制度,全面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建立并完善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强联合执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犯罪行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特殊药品和医院制剂管理。深入实施了药品放心工程,人民群众的合法知情权和安全用药权得到有效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了保障。一是强化日常和专项监管,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强化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结合稽查通知、群众举报等对可疑药品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逐一排查,切实保障药械质量。二是着力提高全市药械从业人员素质,每年均对全市药械从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药械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并大力实行州外业务员备案和药械广告备案,有杜绝了假劣药品违法宣传和销售的行为。三是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力度,提高监测报告质量水平。重点加大对中药注射剂、疫苗等重点品种在经营和使用领域的监测,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四是辖区诚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自2008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2009年,制定并实行了《开远市2009年度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评分标准(批发企业适用)》和《开远市2009年度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评分标准(零售企业适用)》,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使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是药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了我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全市医药经济的快速发展。五是抓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把好药械使用关。按《红河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和《红河州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及检查评定标准,自2006年至2010年,我市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全部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完成率均达100%。六是强化特殊药品监管,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市内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麻醉、精神药品的合法购进和使用。七是积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为实现对高风险药品流通的动态监控,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性,自2008年起我局在国家局电子监管网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我市批发企业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信息系统。指定了专人负责电子监管网的业务处理及基本信息维护工作,并组织相应的培训和开展必要的指导工作。五年来,我局认真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安全问题,深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药械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查处了一批在全省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06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18人次,车辆298辆次,检查涉药、械单位1524家次(其中:药品生产企业33家、经营企业976家、医疗机构497家),清理销毁假劣药品2730.84元,医疗器械71345.21元,捣毁两个口腔义齿的制假黑窝点,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7件(其中一般程序51件、简易程序6件、医疗器械案件4件),结案54件,涉案物品总值106279.44元,收缴罚款95951.34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8222.24元)。2007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01人次;出动车辆288辆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94家(其中,生产单位16家次,经营单位662家次,使用单位416家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9份;受理投诉举报2次,立案67件,一般程序50件(药品48件,医疗器械2件),简易程序17件(药品11件,医疗器械6件),结案62件(药品一般程序44件,简易程序11件;医疗器械一般程序1件,简易程序的6件),结案率100%,涉案物品总值170889.62元,罚没收入403184.74元(其中:罚款284116.06,没收违法所得119068.68元)。2008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88人次,车辆290辆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52家次(其中,生产单位10家次,经营单位616家次,使用单位326家次),受理投诉举报10次,立案63起,一般程序56起(药品50起,医疗器械6起),简易程序7起(药品5起,医疗器械2起),涉案物品总值69625.97元,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46454.65元,罚款金额194329.65元。共抽检药品75批,不合格的有32批,不合格率为42.67%,送检22批,不合格的有1批;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19例。2009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9人次,出动车辆353辆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911家次(其中,生产单位12家次,经营单位507家次,使用单位392家次);在检查中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受理投诉举报7次;立案57起,一般程序48起(全部为药品案件),简易程序9起(药品7起,医疗器械4起),结案率100%,涉案物品总值207771.61元,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101318.71元,罚款金额158153.63元。2010年,截止10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602人次,出动车辆216辆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76家(其中药品生产单位12家次,药品经营单位357家次,药械使用单位207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受理投诉举报6次,投诉登记率、回复率均为100%;立案19起,一般程序17起,简易程序2起(全部为药品案件),涉案金额59439.08元,没收违法所得34996.59元,罚款金额123072.66元。2、全市“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两网建设”(农村药品监督网、农村药品供应网)与“新农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机结合”,针对开远药品批发企业多,品种齐全的特点,药品配送采取直配式和代购分发模式两种模式,使药品的集中配送减少了中间环节,药品价格整体比建网前降低了20%,药品配送企业不再搞终身制,一年一定,有效调节药品市场经济。对“两网”配送企业、配送点的监管做到每年1次,结合乡医例会,开展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以开展创建规范药房为重点,加大乡镇卫生院药房的指导检查力度,保证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二是深化“两网”内涵,结合政府和各乡处签定的“两网”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丰富监管范围和内容,实行一网多用。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解决边远地区群众“购药难、用药贵”的问题,使农村药品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和充实,先后引进一心堂、东骏药业等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到乡镇开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三是聘请药品监督员、药品协管员、药品信息员,并覆盖到每一个行政村,实现了从药品流通源头到使用终端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把职能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实现了由药监单一部门的监督向群防群治、共同监督的转变,创造了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3、医药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监督检查中,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积极开展帮促工作,不断提高企业GMP、GSP认证和管理水平,截止2010年10月,我市所有城乡药品经营企业均通过了GSP认证,医药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06年末,我市共有涉药单位343个,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个、药品批发企业10个、药品零售企业17
本文标题:食药监局十一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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