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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tateAdministrationofWorkSafety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安全执法视频培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目录12345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其他重点措施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主要特点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规体系1.法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产品质量法》《行政许可法》《刑法》……;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2.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3.安全监管总局部门规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4.重要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1.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2.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礼花弹生产安全条件》……。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作出了规定。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2.其他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实施烟花爆竹运输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货物(包括烟花爆竹)运输监督管理,实施对相关运输单位、车辆、人员、港口、码头的资质(资格)管理;工业和信息化、海关、工商等部门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也行使各自的法定职责。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公安、安全监管、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主要特点1.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特点。2016年底,全国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974家,分布在13个省、67个地市、197个县(市、区),有生产从业人员27万余人。2016年烟花爆竹产值约600亿元,其中出口额约50亿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三超一改”、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三库”不足是超员、超量、超能力突击生产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源。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2.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特点。2016年底,全国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640家,批发经营从业人员5万余人;零售单位近42万家,其中:长期零售点29万多家,临时零售点近13万家。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事故少于生产环节,但突出问题仍不容忽视。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超量储存,是引发经营环节事故的主要原因。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季节性规律特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有季节性规律特点。每年四季度至次年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烟花爆竹产销最集中于这一时段,面对市场需求,有的企业不顾安全违法违规作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出现。因此,生产经营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10月份、11月份、12月份、1月份4个月发生的事故占到全年事故总数的50%以上。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一)安全生产许可(二)违法违规行为及重点治理措施(三)生产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一)安全生产许可1.许可条件及程序。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八、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二、三、四章规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2.重点内容及核心。许可条件核心:◆企业设立条件、选址、建设:企业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企业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的设计标准并依法经审查、验收。◆企业基础设施、生产工艺:企业基础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表述;企业生产厂房数量和仓库面积应当与其生产品种及规模相适应。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企业安全管理要求:配备规定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落实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许可程序重点:◆初审机关和发证机关的职责分工: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初审,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发证。◆统一编号:许可证由总局统一编号。◆现场核查: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生产企业必须现场核查。◆许可变更:改建、扩建的,提交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材料;变更产品类别、级别的,进行专项安全评价,上述两种变更须经初审机关初审;变更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名称的,直接向发证机关申请。◆许可证延期:企业申请延期应于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3.许可相关处罚。暂扣许可证:◆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礼花弹生产企业将礼花弹销售给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燃放活动的;◆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设施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吊销许可证:◆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注销许可证(监管措施,不属行政处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被批准延期的;◆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二)违法违规行为及重点治理措施1.分包转包。(1)主要情形:◆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职工自行携带机器设备进厂生产作业的。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2)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企业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非法生产处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3)行政处罚措施:◆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职工自行携带机器设备进厂生产作业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除对上述企业给予处罚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参与分包、转包、承租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也要分别给予行政直至刑事处罚,并列入“黑名单”。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2.“三超一改”。(1)主要情形:◆超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超工(库)房核定人员进行生产作业;◆超工(库)房核定药量作业、储存;◆改变工(库)房用途作业、储存。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2)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对“三超一改”行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九十二、九十三条给予处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3)行政处罚措施:◆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行为,可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库)房均属于安全设备设施,超员、超量、改变用途则等同于倒退回家庭作坊式生产等应当淘汰的生产方式,因此可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给予处罚。对此,即将颁布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拟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3.“三库四防”。(1)“三库四防”达标要求:◆“三库”:“三库”
本文标题:烟花爆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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