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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0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复核:编制:石洪宝编制单位: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第二工区日期: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及目的为加强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水电四局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本工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方针和目标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目标: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关注环境预防污染全员参与杜绝违章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1、不发生生产性较大责任事故和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交通、火灾、触电等事故。3、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4、不发生食物中毒、铅中毒等恶性中毒事故(一次中毒3人以上或出现人员死亡)。5、不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其它事件。6、无职业病危害发生。7、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第四条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指挥长)为组长的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副指挥担任安全分管领导,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2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代表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行使安全监察职权,监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员,各部门主任、各施工队负责人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施工作业班组的班组长为现场兼职安全员。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组长:梁国辉副组长:王青龙朱守成成员:石洪宝李治峡程建胜周红艳杨焕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见下图)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3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梁国辉安全主管:王青龙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石洪宝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朱守成物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程建胜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治峡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石洪宝专职安全员:任忙牛多旦加第三施工队负责人:第一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杨焕儿第二施工队负责人: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级职责第五条工区指挥长是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全面负责。第六条工区安全分管领导副指挥协助工区指挥长的工作,受工区指挥长委托,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负责工区安全管理与内外协调工作。第七条工区各部门、各施工队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有效实施本工区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八条各施工项目建立以小区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施工队、生产班组、各类人员。第九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服从地方政府、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贯彻执行其有关安全生产指示、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建设工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变化,适时研究决定本工区安全生产重大对策与措施。3、服从上级安全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协调,针对本工区的重大安全问题,研究并提出解决议案或办法。4、配合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5、积极倡导安全文化,研究确定本工区安全生产宗旨,研究部署、指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5导协调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和制度。6、对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检查、指导和考核,检查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及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安全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安全整治或活动,落实安全措施及费用。7、组织本工区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8、完成地方政府、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十条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工区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2、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3、监督检查工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工区领导。6、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7、参与工区内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向工区领导汇报。8、搞好工区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指导现场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6第十一条专职安全员职责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安全技术要求及工区的安全与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2、负责工区的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新入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3、负责工区职工对工程局两个体系文件的学习、贯穿工作。4、组织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到有章必行、违章必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5、负责工区相关制度、方案的备案工作,做好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环境方面资料的收集工作。6、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四不放过”。第十二条各办公室负责人安全职责1、各办公室主任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和规章制度,落实工区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与文明生产管理规定。3、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本部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4、组织开展本部门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7到“四不放过”。6、认真参与各办公室、各施工项目、各施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安全生产基本制度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发生其它较大事故或重大影响事件的部门,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和安全奖励。第十四条施工区封闭管理制度本工区营地和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营地和施工现场。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遵循分级管理,分系统负责的原则。工区于每年初与上级主管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担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2、根据与上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由工区指挥长即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各部门,各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工区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一岗双责”和“项目负责”制度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工区指挥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其安全职责包括以下内容: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8(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2、工区安全分管领导协助工区指挥的工作,受工区指挥委托,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负责工区安全管理与内外协调工作。3、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进度负责并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职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实现安全与生产一体化管理。4、各部门负责人既要对分管业务和部门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七条安全交底制度工区应在作业前对各施工队、班组、个人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新工艺、新工序、新任务开工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班组、个人逐级进及安全交底。第十八条安全检查制度每周一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节假日检查;专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由兼职安全员负责班组每班安全检查。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9第十九条安全教育制度按照水电四局《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应急管理人员及救援队伍应急培训,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违章教育和技术培训、转岗轮训,组织学习典型事故案例,保证工区全体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进行培训效果评价并建立健全档案。1、工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2、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区指挥长)、安全主管领导(副指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省级以上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由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证应按规定限期进行审验。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证书审验情况形成记录。4、按照上级要求每年6月份在本工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5、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保证新入厂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6、在危险性较大和特殊季节施工时,工区安全主管、安全办公室主任和专职安全员应参加班前安全会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10底。同时,必须明确指出作业面的危险源。形成班前安全交底记录。7、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8、工区指挥长或安全主管领导应在每周生产例会上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同时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9、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区指挥长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2)实施季节性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4)发生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和其他安全未遂事故;(5)出现其它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有年度计划并有培训记录,同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第二十条安全监测预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及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定期、不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和建档,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分析、统计和整治,凡发现重大问题、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第二十一条安全例会制度1、每年年初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会议议程,对上年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2、按季度组织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计划、水电四局海东工业园区二工区11布置、检查、总结和考核安全工作。3、每月召开月度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动态,讨论和决策重大安全事项。4、每周二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对存在的安全问题确定解决的具体措施。5、工区各项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例会必须形成记录并收集存档。如:各项会议和活动记录本、会议签到表等。第二十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依照《水电四局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同时,工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工区应严格服从业主单位和上级单位的领导,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安全责任,遵守上级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全面负责二工区的生产安全。第二十四条工区各部门、各
本文标题:4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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