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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轮车司机应知应会董万迎2015-10规程措施类:1、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速鸣号,确认安全后可通过。2、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m以上,当电机车尾随胶轮车行驶时应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3、会车规定: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m。胶轮车在指定的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让上坡、货车让人车的原则。4、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5、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装载重量均匀分布、重心准确、(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3)运输路线状况。(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6、驾驶员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驾驶室。驾驶员暂时离开驾驶室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7、驾驶员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8、驾驶员操作中应做到: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2).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3).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严禁空档滑行。9、启动前的检查规定:1).外观检查,查看车辆表面、轮胎等有无损坏。2).消焰器清洁检查,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换消焰器。3).发动机油位检查,用油表查油位,如油位低,应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5).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6).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7).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应加入清洁水或防冻液至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8).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应更换。9).检查车载保护仪、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10).检查轮胎气压、外观和轮毂螺栓的紧固状态。11).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如果压力低于规定值应重新充压。10、启动后的检查规定:1).用油尺检查传动轴油箱位,如偏低,应补加合格油到油尺标志位。2).检查方向指示灯工作情况,将方向选择手柄前推或后拉,车行方向指示灯为白光,反向为红光。3).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4).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是否符合规定。5).检查喇叭。6).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7).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8).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的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做及时处理。9).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异响。10).检查前进/后退操纵杆是否灵活可靠。11).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向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11、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区,在不阻碍其他车辆运行的前提下进行以下操作: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通过操作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缓慢的冷却。2).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为规定值,如果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3).在关停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到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4).驾驶员在变速杆未达到空档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驾驶室。12、胶轮车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处理: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2)、机油压力表是否失压。3)、发动机温度是否过高。4)、液压油温是否过高。5)、液压油油位是否过低。6)、尾气排放净化水温是否过高。13、收尾工作规定: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车库或指定地点,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记录后方可离岗。14、入井车辆的规定:1)、入井车辆必须按照胶轮车完好标准进行仔细检查,保证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及传动系统可靠,轮胎、灯光、仪表、后视镜、雨刮器等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2)、入井车辆必须经定期制动检测合格,并取得集团公司机电管理部核发的《入井车辆检验合格证》和《无轨胶轮车入井行驶证》。3)、入井车辆必须配备2只4kg完好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2个故障警示牌,以及两块高度不小于200mm的三角木。4)、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报警、停车、断电(具有车载瓦斯报警停机功能的必须自动停机,携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必须手动停机)。5)、油位、水位符合规定,无漏油、漏水、漏电现象。15、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1)、无轨胶轮车在地面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km/h。2)、无轨胶轮车在二号缓坡副斜井下坡时,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5km/h;货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上坡时,所有车辆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km/h。3)、无轨胶轮车在拐弯时速度不得超过5km/h,进入作业区域或遇作业人员速度不得超过10km/h。4)、无轨胶轮车在井下平巷运输的速度不得超过20km/h。16、胶轮车行驶的规定:1)、运人时段内,运料胶轮车和爆炸材料运输车不得运行。2)、靠近调向硐室的车辆主动避让。3)、靠近管路、缆线侧车辆让行。4)、遇行人时,车辆避让行人。5)、过巷道交叉点、弯道、风门、硐室时,必须提前鸣笛减速,速度不得超过5km/h。6)、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刮碰巷道内的缆线、管线和通风设施等,以免造成对供电、供排水、通风系统等的破坏。17、井下停车的规定:1)、不得无故在二号缓坡副斜井内长时间停车,以免影响车辆通行。2)、在交叉路口、转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车辆应当在调车硐室、联络巷或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4)、车辆在行车巷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靠向一侧停放,不得妨碍人员或其它车辆通行,同时打开危险警示灯(不包括无警示灯车辆)。胶轮车司机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车停车制动。5)、不得无故在斜坡上停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在斜坡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辆后方设置明显的反光标识牌,车前近光灯不得关闭,并可靠驻车。6)、在下坡路上停车时,车辆必须停稳,将变速杆推到倒档位置,且可靠驻车,并在后轮胎下前侧可靠支设三角木进行防滑。7)、在上坡路停车时,将变速杆推到前进Ⅰ档位置,且可靠驻车,并在后轮胎下后侧可靠支设三角木进行防滑。8)、故障车辆检修时,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半坡停车时,还必须将车辆的前后轮用三角木支设稳固。9)、车辆不得在巷道风速、风量不足,或通风不畅的区域内停车。10)、严禁车辆在井下长时停车不熄火,以免造成停车区域内一氧化碳超限。18、胶轮车运料规定:1)、坡度在0—±5°的巷道,按额定载重量装料;坡度在±5°—±8°的巷道,应按不超过额定载重量80%装料;坡度在±8°—±10°的巷道,应按不超过额定载重量60%装料;坡度大于10°的巷道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车辆载重以车辆行驶全路线中最大坡度限载标准为准。2)、运输物料车辆驾驶室除驾驶员外严禁乘坐其他人员(新胶轮车司机跟车实习除外),货厢内严禁乘人。3)、运输易发生滚动、滑动、掉落等物料时,必须采取固定措施并固定可靠;运输散料时,不得超高,防止洒落。4)、原则上不得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的物料,确因生产需要运输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在车辆前后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超长物料不得超出车辆货厢的三分之一,超宽物料不得超出货厢宽度100毫米,超高物料不得超出货厢高度300毫米,必须设专人跟车,经过变窄、限高、拐弯路段时,跟车人员应下车,在设备倾倒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指引车辆顺利通过。5)、运输物料不得遮挡前后灯。6)、运输氧气、乙炔等危险物品时,必须分装分运,并用缓冲材料固定牢靠。7)、必须在指定地点采用人工卸料,并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停车卸料。8)、严禁非火工品专用防爆胶轮车运送火工品。19、胶轮车运人的规定:1)、严禁货车载人。2)、严禁人货混载。3)、具有自卸功能的车辆严禁运人。4)、各种运人车辆应明确乘员人数,不得超员乘坐。20、胶轮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1)行车中制动突然失灵时,司机要沉着镇静,握紧转向盘,利用“抢档”或驻车制动进行减速。下坡路制动突然失效后,可采用的办法是:①用车身靠向巷帮碰擦。②利用紧急避险硐室停车。③铲板车可以将叉耙降低或插入地面以停止机车。(2)车辆转向失控后,若车辆偏离直线行驶方向,应果断连续踩踏、放松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装有动力转向的车辆,司机突然发现转向困难,操作费力,应尽快减速,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查明原因。当车辆转向失控行驶方向偏离,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尽快减速,极力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车力度。(3)车辆发生侧滑时应立即松抬制动踏板,同时向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进行调整,修正方向后继续行驶。车辆在泥泞路上发生侧滑时,应向侧滑的一侧转动转向盘适量修正。车辆因转向或擦撞引起的侧滑,可缓踏制动踏板,或使用行车制动停车。(4)胶轮车运输途中突然发生爆胎时司机应保持镇定,双手紧握转向盘,极力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并缓慢减速停车。危险较大,司机一定要极力控制转向盘,轻踏制动踏板或迅速抢挂低速档,并缓慢减速停车。21、矿用无轨胶轮车装运货物的规定:1)、不准超过车辆的核定载重量(进入112202工作面和114202工作面的货运车辆核定载重量为其额定载重量的60%,其它入井载货车辆核定载重量为其额定载重量的80%)。2)、装运货物时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3)、在地面运行的矿用无轨胶轮车装运货物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大型矿用无轨胶轮车装运货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3米,宽度不准超出车箱,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箱2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②载重量在1000kg以上的小型矿用无轨胶轮车装运货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米,宽度不准超出车箱,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货厢的1/3;超出部分不准触地。③载重量在1000kg以下的小型矿用无轨胶轮车装运货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米,宽度不准超出车箱,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箱0.5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4)、在井下运行的矿用无轨胶轮车装运货物时还必须符合巷道的通行要求。5)、载物长度未超出车箱后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车箱后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信号灯。6)、车辆装运不可解体的大件、重件设备及高大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不安全行为类:1、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2、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仅次于A类的不安全行为;3、C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较轻的不安全行为。A类:1、非载人胶轮车司机擅自载人运行的;2、在胶轮车辆行驶中扒车、跳车的;3、胶轮车方向失灵、制动失灵、车灯不亮,强行运行的;4、胶轮下坡行驶时,空挡滑行的。B类:1、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2、电机车运行中,电机车驾驶室人员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3、电机车或人力推车直接撞击风门的;4、无证驾驶胶轮车的。5、驾驶室内违章搭乘人员的;6、胶轮车人员物料混装、混运的。7、胶轮车顶撞风门的。8、上下山巷道带挂其它车辆运行的。9、酒后上岗的;C类:1、电机车司机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没有执行六不开(电机车不完好不开;灯、闸、铃、瓦斯断电报警仪、撒沙装置失效不开;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风门高度、宽度及开度不符合要求不开;驾驶棚、门不合格不开;蓄电池过放电、受电弓不完好不开)之一的;2、电机车司机与跟车工互换而无证上岗的;3、装载机在没有照明或刹车的情况下作业的;4、电机车无门或有门不关的;5、胶轮车在上下山运行时,司机不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的;行人不避让车辆的6、开车前不按规定检查车辆各部件性能造成胶轮车带病运行的;7、胶轮车在没有照明、喇叭的情况下运行的;8、运行中强超强会,不避让行人的;9、胶轮车不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的;10、胶轮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时,没有停靠到安全地带而随意停靠维修的;11、两车同向行驶上下山间距小于50米、平巷间距小于20米的;12、过风门或转弯时不鸣喇叭预警的;
本文标题:胶轮车司机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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