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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设立2·程序•1、发起协议•2、制定章程•3、依法报批(特殊行业)•4、缴纳出资•5、工商登记•6、出资证明•1、设立批准•2、制定章程•3、设立操作A发起设立B募集设立•4、工商登记•5、成立公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协议是发起人之间就设立公司事项所达成的明确彼此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在公司设立程序中,组建公司的方案、股权分散或集中的程度、发起人之间的职责分工等,均由发起人协议形成最初格局。因此,拟定发起人协议不仅对公司组建工作至关重要,而且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也有着难以磨灭的影响。1、发起人协议:与旨在规范成立后公司及成员行为的公司章程不同,它重在约束、规范发起人的行为,其性质类似于合伙协议发起人的姓名以及住所;公司拟发行的资本总额,股东数额;每个发起人的认购数额、出资类别;发起人缴纳股款、交付现物、转让财产权利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发起费用的预算、开支、和每一个发起人的发起费用的负担等。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章程(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报批•我国采取了准则主义与核准主义相结合的设立制度。即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以外,在制定了章程,确定了出资具备了设立公司的实质要件之后,即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1、特殊行业需要政府部门批准•2、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立的公司现代国家多转而采取严格准则主义,一方面从法律上严格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发起人的设立责任。另一方面加强了法院或行政机关对设立公司的监督。这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准则主义,又称登记主义。即设立公司凡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者,经过登记即可成立。3、报批:修改后的公司法取消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须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中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比例,台湾是4/1。内地是130/1。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出资公司的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是股东取得股东资格前提。亦为其必须履行的约定义务。公司章程中所记载的资本总额,在公司成立时都必须落实到每一个股东名下。缴纳出资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关键性程序,没有股东的出资行为,公司便无从成立。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4、缴纳出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权属证明——证明是自己所有的资产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登记管理1、登记的概念。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包括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狭义仅指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具备公司设立条件、申请进行审查发给法人营业执照,确定其法人资格,并将有关事项登载于公司注册簿的行为。5、公司的登记2、登记机关。公司登记机关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分级管辖制,以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投资主体的住所划分。介绍公司的工商登记、年检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登记管理3、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另,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载明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的需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4、公司登记种类:①设立登记,公司成立的实质性阶段,申请人向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证明进行设立登记。②变更登记,就公司章程、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公司类型变更都需要依法办理登记。③注销登记,涉及企业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期限界满,或其它规定事由出现,股东会作出决定,因合并、分立、解散、行政命令解散导致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程序不同,申请人不同,提交相应文件亦不同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登记管理工商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步骤:环保局环境评价银行出资证明规划局场所合法证明技术监督局企业代码证书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工商局申请登记公安·银行·税务·劳动人事各种手续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办理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登记管理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以下文件•①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③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登记步骤: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返回小资料1)年检机关:由公司原先的登记机关执行,是对企业的监督的一项措施。2)年检时间: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年检。3)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年度检验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包括分公司的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文件。4)不参加年检的法律责任,两种情形:一是不年检的,罚款、限期年检、吊销营业执照;二是提交文件、虚假隐瞒的,罚款、限期改正、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年检二、设立-有限公司·程序·出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登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②公司登记日期;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⑤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6、出资证明出资证明书仅是一种权利证明书,不是有价证券,不具有流通性,不能转让,不能赠与,不能设质,区别于股票、有价证券等案例分析•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研究所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名称为:“大连机床制造公司”。约定由A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其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万元。A、B、C各出资5万元。其中:A用货币出资2万元,用机器设备作价出资3万元;B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3万元、货币出资2万元,一年后缴付;C用商业秘密作价2万,股权作价出资3万元。•A于协议达成当月即向工商局申请了名称预核,但在进行环评时因三废排放不合格而搁浅,一年以后,再向工商申请登记,工商拒绝。A、C要求抽回出资,B不同意。•B认为,协议已签订,出资已缴纳,章程已制定签字,公司在实质上已经成立,要求抽回出资,属于违法的。案例分析问:(1)拟设立公司的章程有无问题?(2)案件应该如何处理?B的理由成立吗?(3)假如公司成立,B一年后未履行出资义务该怎么办?(4)C的股权在出资后不久就因股市下跌而贬值怎么办?C作为出资的商业秘密在后来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发现没有实际的商业价值该怎么办?股权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出资后股权价值可能发生变动,暴涨暴跌亦为寻常。有人说股权不能作价出资,上市公司股票变得不一,今天二十,明天两毛,这不坑了公司吗,大家说可否?可以!为什么?上市公司股票以收盘价完全可以确定它的价格,然后去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到公司名下,公司就是该公司的股东。你老想着该公司的股价下跌,你怎么没有想着股票从二十块钱向更高的价格发展呢?最重要的问题就在于,在衡量股东出资的真实性、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时候,应当拿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时点去判断。二、公司的设立·程序•1、发起协议•2、制定章程•3、依法报批(特殊行业)•4、缴纳出资•5、工商登记•6、出资证明•1、发起协议•2、制定章程•3、设立操作•A发起设立•B募集设立•4、工商登记•5、成立公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二、设立-股份公司·程序·章程(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1、章程内容•根据发起人是否认购公司所发行的全部股份,设立方式分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发起设立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货币出资的金额必须达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0%。认购股份缴纳股款选举机构书面方式承诺购买数量。承诺总和=全部股份非货币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可分期缴付董事会及监事会募集设立二、设立-股份公司·程序·方式2、设立操作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认购股份募集股份缴纳股款创立大会募集设立募股申请-审查批准-公开募集发起人认购必须达到总数的35%招股说明书—证券承销足额缴纳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全体认股人组成股款交足后30日内召开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发起人要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二、设立-股份公司·程序·创立大会是各位出资人聚在一起讨论决定即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问题的大会,它实际上是一次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召开的法律意义有两点:(1)创立大会决定了所创公司的基本重大问题,这些决定是创立者们向政府申报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创立大会是公司成立的先决条件。(2)创立大会在法定期内召开后,认股人不能抽回其股本。从这一点来说,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近似表明该公司的成立,只待办理法律登记手续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未按期召开,公司即不能成立二、设立-股份公司·程序·创立大会(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二、设立-股份公司·程序·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十一项文件:(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4)公司章程;(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9)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公司住所证明。4、工商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应在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二、设立-股份公司·程序·公告(1)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2)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还应将募集股份的有关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3)为了有利于保护投资人、债权人的权利,公司还应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以便查询。5、公告小结•1、发起协议•2、制定章程•3、依法报批(特殊行业)•4、缴纳出资•5、工商登记•6、出资证明•1、设立批准•2、制定章程•3、设立操作A发起设立B募集设立•4、工商登记•5、成立公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思考题•问题:1、简述两种类型公司的异同;2、试比较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的异同。•视频:新闻调查煤炭局长的生财路[高清
本文标题:第三次课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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