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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西方国家公务员考核一、美国公务员考核(一)美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演变(二)美国公务员考核主体(三)美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四)美国公务员考核程序(五)美国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六)美国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一)美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演变1840年;1883,《彭德尔顿法案》1905,西奥多•罗斯福,半年一次1912,联邦文官委员会下设“考绩司”-1916,该为“效率局”1920,统一考绩制度;1941,考绩制普及(中央/地方;行政/立法)1950,《工作考绩法》;1978,《文官制度改革法》(二)美国公务员考核主体1912年,美国文官事务委员会设考核司,1916年改为效率局。1978年,隶属联邦人事管理署的“人事考核部”;部门“考核委员会”和“复审委员会。公务员自评、同事互评、下属评定、外部专家或团体评定相结合。(三)美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1923年《联邦政府职位分类法》,16项;1934年,统一考绩表,16项指标;1943年,31项。1950年《绩效评估法》,废除统一考核制度,实行工作考绩制度,确立了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和工作适应性等要素。1980年,注意考核因素和工作绩效标准。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考核标准包括一般性评估标准(数量、质量、成本、效益)、特殊性评估标准。考勤★1943年考核项目操作机械技巧;采用技术和程序技巧;工作表现能力;对指定工作关注的广泛性;对工作细节的注意;动作准确性;工作结果准确性;判断或决定准确性;对观念或事实的表达能力;勤奋程度;工作完成状况;可接受的工作数量;组织能力;交际能力;合作能力;创造力;潜在工作精力;可靠性;身体状况;对广泛事务的设计能力;对工作计划的适应性;设计工作程序的效能;指导、检查下属工作的效能;教育、训练和发展部属工作的能力;服务精神;遵守工作纪律;决断力;人事决策效能;部署明确授权的效能。★考勤1、明确规定公务员工作时数:每天8小时;每周5天。2、考察公务员是否按时上班,用签到薄或到公卡片登记到公、休息、退公时间。3、办公规则:办公时间禁止看报、聊天、写信、会客。4、公务员每日工作报告(四)美国公务员考核程序首先由各单位主管按照平时的工作记录和考核表为公务员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为考核结果。由考核者定期为被考核者撰写工作成绩评估报告,并在年终总结。美国联邦人事管理署:计划(Planning)、检测(Monitoring)、提高(Developing)、评定(Rating)、奖励(Rewording)等阶段。(五)美国公务员考核方法.等次1.工作记录法:不合格U(Unacceptable)、稍微成功M(minimallySuccessful)、完全成功F(FullySuccessful)、非常成功E(ExceedFullySuccessful)、杰出O(Outstanding)。2.相对比较法:优、良、中、次、劣;3.图表测度法:最佳、优秀、中等、次等、劣等。4.普洛士考绩法(六)美国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人员裁减、辞退、职务任免与升降、调配、培训、工资增减、福利调整、奖励与惩戒的依据。公务员查阅考核结果的权利公务员考核“提前警告”制度,对工作绩效不佳的人由各单位主管在正式考评三个月前向其“提前警告”,若不改进,考评时将被评为不合格。如果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可以向考核委员会或复审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诉。二、英国公务员考核(一)英国公务员考核主体(二)英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三)英国公务员考核程序(四)英国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五)英国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一)英国公务员考核主体部长主管,机关首长决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部门内设“升迁委员会”负责考核,机关首长决定,但公务员或惠特利理事会的代表有权提出意见或申诉。内阁办公厅设“录用评估署”,主管中央公务员考核;公共服务与科学办公室、公务员专员办公室和财政部配合。部门内设考核机构和公务员的直接上司负责公务员考核具体事宜;涉及工薪要同财政部和工会协商。地方政府组阁式考核,由评审团负责公务员考核:一是本部门最高负责人;二是实际执行人;三是工会负责人;四是被服务者。(二)英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考勤:每周5天,共42小时。低级公务员每周超42小时,领取额外补助;签到薄(上班、离岗、休息时间);公钟;上班期间不得兼职;一年病假超6个月,扣半年工资;4年内病假达12个月,停发工资。考绩:甲种/乙考核报告;工作知识;人格性情;判断力;责任心;创造力;可靠性;机敏适应性;监督能力;热心情形;行为道德。(三)英国公务员考核程序第一,部门制定年度目标。第二,个人制定年度目标。第三,目标实施检查。第四,公务员自评。第五,管理者评定,撰写考核报告。第六,复核、申诉。绩效管理流程:绩效规划、绩效实施、绩效检查、绩效评估、绩效反馈等环节。(四)英国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1.考核方法:(1)考绩报告制。(2)因素评定法。(3)360绩效反馈法。2.考核等次:(1)内阁办公厅式分档法,1/2/3/4/5档;(2)公务员学院式分档法:杰出/高效/有效/不合格;(3)贸工部式分档法:1/2/3/4/5/6/7档。(五)英国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公务员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职务晋升、薪酬增减、辞退、奖励、惩戒、培训等紧密关联。管理者作出考核结论之前,都要先同被考核者沟通、交流。考核报告经公务员本人签字后才能生效。考核成绩与结果要以书面通知本人。如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可提请复核或申诉。三、法国公务员考核(一)法国公务员考核主体(二)法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三)法国公务员考核程序(四)法国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五)法国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一)法国公务员考核主体行政对等委员会,由各类公务员代表、官方代表、公务员工会代表组成,以协商方式处理与公务员有关的事宜。行政对等委员会确定绩效考核标准,并就考核分数、考核等次向机关首长提出意见和建议。高级官员考核由部门主管领导或司局长负责;其他官员由直接上司负责,最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评语。(二)法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通用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个人能力、身体状况等;分类考核则主要偏重于考察各类公务员的专业要求和职位要求。专门知识;身体状况;值班守时;整洁状况;合作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工作积极性;服务精神;思维能力;组织能力;监督能力;考察能力。(三)法国公务员考核程序1.分项打分。2.通知被考核者,由其在考核表上签字。3.撰写评语,送上一级领导核准签字,并将总评通知本部门的行政对等委员会。4.行政对等委员会审议公务员考核结果,若认为考核结果不公正,可要求修正。5.考核报告经机关首长审批通过。公务员向行政对等委员会提出申诉,或直接上诉到行政法院。(四)法国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评分法,满分为200分,每项评分最低0分,最高20分,分项打分后将各项分数累加后排序,并撰写考核评语。考核等次分为A、B、C、D、E五等:A等(优秀),140分以上;B等(良好),125-139分;C等(合格),100-124分;D等(不合格),85-99分;E等(低劣),60-84分。计分平衡制度,统一全国评分标准。(五)法国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级别、增加工资、调职、职务任免、奖惩的依据。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者,可提前晋级、增资,优先晋升职务,并获得奖金;考核等次为合格者,按照固定期限晋级、增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低劣者,予以转换职位、培训,严重不合要求者予以免职。半公开制,考核结果只通知公务员本人,并在单位备案。允许申诉。四、德国公务员考核(一)德国公务员考核主体(二)德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三)德国公务员考核程序(四)德国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五)德国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一)德国公务员考核主体以处级部门为考核单位,直接上司(处长)为第一考核人,由机关领导确定考核等次。下属事业单位成立由业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机构人事部门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考核工作。(二)德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1.中高级、高级公务员:一是专业成绩,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方式。二是素质,包括理解力、创造性与新任务决断能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与责任感、对额外任务的接受态度、承受力、领导潜力等要素。三是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与文字表达能力、谈判技巧、上进心、学习能力、其他专业技能。2.初级、中级公务员:工作数量、质量、团队精神和责任感。(三)德国公务员考核程序1.考核准备。被考核人撰写考核期工作报告,直接上级作为第一考核人与被考核公务员谈话。2.初评。第一考核人起草评估报告,写书面意见交上级领导即第二考核人。3.复评。第二考核人对第一考核人是否遵循法定考核程序、是否公正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确定考核等次。4.公布考核结果。公务员在1月之内到人事部门申诉或直接到行政法院上诉。(四)德国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平时考勤、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每3年一次。臆断考绩法:由主管行政长官给下属写鉴定的方法。考核结果: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较差。(五)德国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德国公务员考核结果是晋升职务与级别、增资、调职、培训等依据。所有考核鉴定必须告知公务员本人,并纳入个人档案。五、日本公务员考核(一)日本公务员考核主体(二)日本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三)日本公务员考核程序(四)日本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五)日本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相关法规《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工作评定规则》;《关于工作成绩评定手续和记录的政令》;《勤务评定的基本标准》《国家公务员法》:职员所属省厅的长官必须对职员的工作定期作出“工作成绩的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以评定结果作为提薪、升职、调职、免职基础。《国家公务员工作评定规则》:工作评定对于职员执行自己分担的职务和责任所取得的实际成绩,根据该职务的履行标准进行评定,而且必须把职员在执行职务中所表现出来的性格、能力和适应性表示出来。(一)日本公务员考核主体机关首长从公务员的直接领导中指定1名“考核者”对公务员进行考核。机关首长从公务员的直接领导中指定1名“调整者”对考核结果审查;如结果适当,维持原结果;如结果不适当,则调整。机关首长作为“确认者”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裁决,若无异议则签字同意。为防止考核过程中的偏差,有些部门还规定第二考核者、第二调整者。(二)日本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国家公务员工作评定规则》:实际成绩;性格、能力和适应性。1954年《工作考核的基本标准规则》:一是工作业绩。工作数量和质量。二是工作能力。知识与技术水平、领导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理解力、判断能力、决断能力、规划力、执行力、交际能力等。三是工作适应性。是否适应目前工作,以及从事哪类工作更能发挥其作用。四是性格。心理特点,如积极或消极、好辩或沉默、慎重或轻浮、勤奋或懒惰、坚强或软弱等。2006年《新人事考核第一次试行》:职务执行能力。(三)日本公务员考核程序1.记录平时成绩;2.制定考核标准。3.初核。由考核机关首长指定受考人所在单位主管对公务员进行初评。4.复核。由考核机关首长指定受考人的上一级单位主管复核初评结果。5.再复核。考核机关首长指定复核者的上级机关主管再度复核,并适当调整考核结果。6.核定。考核机关首长认为初核、复核或再复核结果适当时,可予以核定和奖惩;若认为复核或再复核不当,交回再议。7.制作考核记录书,存档。(四)日本公务员考核方法与等次考核方式:定期考核、特别考核、临时考核。方法:分析评定、综合评定、绝对评定、相对评定等。考核等次:有些部门公务员考核等次仅包括A(优秀)、B(良好)、C(一般)三等;大部分部门分为A、B、C、D、E五等。(五)日本公务员考核结果使用公务员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与升降、提薪、勤勉津贴、交流、奖励、惩戒、进修等相关。考核结果逐步向公务员本人公开,注重沟通、交流与反馈。六、西方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特点及其启示1.注重公务员考核法制建设;2.公务员考核主体日益多元化;3.逐渐完善公务员考核内容,规范公务员考核等次与标准;4.推陈出新,改进公务员考核方法;5.公务员考核权力适度分散
本文标题:第四节 西方国家公务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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