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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物权的变动一、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二、不动产物权变动三、不动产登记制度四、动产物权的变动第23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交付现实交付观念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适用:1、占有改定可否适用质权设立?2、占有改定可否适用善意取得?迎合了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法价值构造,极大地促进了交易的迅捷和简洁,促进了物与权利的流转畅达。出让人甲将其自行车出售于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而后甲又将自行车出售于丙,并作相同约定由甲继续使用该自行车,那么丙能否主张善意取得的适用而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呢?1.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所规定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并不排除观念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的适用;2.占有改定只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转让,而不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定。《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观念交付的意义:这三种交付由于其观念性且缺乏客观的物质形态,公众无从得知其物权的变动,难以产生物权公示的效果。但是,它迎合了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法价值构造,极大地促进了交易的迅捷和简洁,促进了物与权利的流转畅达。第一章物权法总则第二章所有权第三章用益物权第四章担保物权第五章占有第二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概述第二节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时效取得)第三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相邻关系)第四节共有第一节所有权概述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式进行全面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有权是最古老的物权。甚至可以说是最古老的私权。我国采取具体列举主义立法模式。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71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39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40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二、所有权的特征第一,所有权的绝对权、排他性;第二,所有权的原始性:法律直接确认,不是其他财产权派生的;第三,所有权的全面性:对财产的完全支配;第四,所有权的弹性力和回归力:他物权终止后可重新回复圆满状态;第五,所有权的恒久性:存在没有存续期间,不因时效而消灭。三、所有权的内容积极权能消极权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侵夺干扰妨害排除干涉即所有权权能,是所有人为实现其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界限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有积极和消极权能之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利用并发挥财产的性能和用途使用财产而取得经济效益对财产事实或法律上处置安排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怒砸奔驰——处分私有财产?奔驰名声受损,车主财产受损,两败俱伤。2001年12月19日,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在购得奔驰SLK230轿车后,一年中修理5次,产品仍不能正常使用,盛怒之下,愤砸奔驰。(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1.占有这是一种实际控制和管领物的权能。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占有所有权人占有:所有权人自己实际控制所有物有权占有无权占有非所有权人占有基于物权的占有基于债权的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意义:1、如果占有人在购买由他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时主观是善意的,占有人便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但恶意占有人则不能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2、在返还原物时,善意占有人可请求因保管占有物所支出的费用。而恶意占有人在返还原物时正好相反。3、善意占有人对占有物的毁损灭失是在因毁损灭失所受的利益范围内负赔偿责任的,而恶意占有人却需负全部赔偿责任。甲误将乙家的小羊认为己有,而村民丙打猎误射小羊,事后丙赔偿甲500元钱(实际价值900元),乙可以向甲要求返还丙所赔付的500元钱,并要求赔偿损失吗?《物权法》第244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2.使用使用权能是在不改变物的本体的前提下,按照其性能或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权能。3.收益民事主体取得基于财产所产生的物质利益的权利。法律上也称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1)天然孳息:是指依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收益。(2)法定孳息:依法律直接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产生的利益。《物权法》第116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物权法》第116条与《合同法》第163条有冲突吗?《合同法》第163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物权法》第116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合同法》采交付主义,暗合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实现了风险与利益一致的原则。而《物权法》采所有权人主义,是谁对孳息的生产贡献最大谁就取得孳息。案例:1、甲乙在集市上卖鹅,双方议价后,甲将鹅抱起正准备交给乙时,发现鹅下了一个鹅蛋,此鹅蛋应归乙所有?2、张三将自家的耕牛租给李四使用20天,第5天,这头牛生下一头牛犊,牛犊归谁?4.处分处分权能是以改变物的本体或权利归属的方式支配物的权能。(1)事实处分:指在生产或生活中直接消耗财产,改变物的本体。(2)法律处分: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处置财产,改变物的权利归属。下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是:A、将代别人保管的即将发霉的苹果的一些卖掉B、向乞讨的流浪汉施舍饭食C、将年久失修的房屋加以修缮D、将得病的狗弃于荒野之中E、在生产中将原材料消耗掉F、将馒头吃掉(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是指在所有权遭受妨害、侵夺时所有权人享有的权能,即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视频案例:中奖轿车归谁?中奖轿车的所有权究竟应该归谁?是归陈利钢还是归其母或其父所有,或是他们几个人共同所有?四、所有权的限制(一)对所有权进行限制的理由在文明社会中,任何权利都有其界限,任何自由都是法律之下的自由。一方面,为了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需要对所有权加以一定的限制,此为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另一方面,为了协调各个人的自由的冲突,需要对每个人的所有权加以一定的限制,此为私法对所有权的限制。(一)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对私人或集体财产的征收征用2、城市规划法与土地规划法对土地利用的限制3、基于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4、限制对某些标的物的生产或交易土地征收制度(一)土地征收的概念、特征与程序1、概念:在我国现行法制之下,所谓土地征收,实质即集体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性地将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然后确定给用地单位使用,并对被征收单位予以补偿的制度。法律依据:1、《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2、《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3、《物权法》第4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的特征:(1)强制性国家依照法律规定所实施的国家行政行为(2)补偿性(3)集体土地征收的原因是公共利益的需要(3)程序性征收与征用有区别吗?(1)征收与征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征收,所有权发生了变化(集体向国家的单向变动);征用,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使用权暂时发生了变化。(2)征收是针对不动产;征用针对不动产和动产。被征收人和被征用人均包括个人。(3)征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则强调是“紧急需要”。这种“紧急需要”是一种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紧急需要(抢险、救灾等)。《物权法》第44条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二)私法对所有权的限制私法上对所有权的限制,主要途径有以下五个:1、权利不得滥用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私力救济行为4、定限物权或债权的限制5、相邻关系五、所有权的种类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一分法)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三分法)单独所有权和共同所有权(一)国家所有权1、概念: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全民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具有惟一性和统一性。在现行体制下,我国对国有财产实行国务院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各级政府都不是国家所有权的主体。主要特点:1.主体的唯一性——只能是国家2.客体的广泛性——有些财产属于国家专有3.取得方法的多样性——公法行为、私法行为4.权利行使的间接性——授权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第54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第55条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5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参观北大清华案中原制药厂破产案渤海围海造田事件《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条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该条款确立了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民事权利。第7条又规定:“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该条款确立了国家作为资源管理者的行政权力。2、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任何财产都可以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如国有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草原、海洋、湖泊、草原等自然资源,银行、铁路、公路、港口、邮电通讯、广播设施以及车辆船舶、机械设备,军事设施、水库、电站,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和文物古迹、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等。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不确定性。“风光案”黑龙江省2012年6月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并对气候探测及开发规定了一系列限制,更被视为政府“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的活版,引发民众关于以后晒太阳、喝西北风都要申请许可和缴费的“恐慌”,引发“国家与民争利”的抱怨。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文物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国有土地海域水流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6条矿藏、水流、海域
本文标题:第7章物权法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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