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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国防基本知识【学习目标】1.了解我国的国防历史和国防建设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2.熟悉国防法规的基本内容,明确公民的国防权利和义务,增强依法建设国防的观念。3.明确人民军队的性质、任务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掌握国防建设的基本内容。4.了解国防动员的功能,熟悉国防动员的基本内容。国防基本知识主要是指人们在国防实践中所形成的基本认识和经验的总和,是涉及国防建设各个领域的理性化的内容体系,是军事理论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武器装备的更新和战争的发展而不断丰富。掌握国防基本知识,对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关注国家的安危和兴衰,树立正确的国防观念起着重要的奠基作用。对丰富国防知识,增强国防意识,培养建设国防和打赢现代战争所需后备人才,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对激发爱国之情,增强报国之志,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维护国家发展利益,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本章主要从国防历史、国防法规、武装力量和国防动员四个方面介绍国防基本知识。第一节中国国防第二节国防法规第三节中国武装力量第四节国防动员第一节中国国防“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无非两件大事:一是生存与安全问题,二是发展与富强问题。只要国家存在,就必须建设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的强大国防。关注国防、了解国防、建设国防,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国防概述国防,顾名思义就是国家的防务。它是人类社会安全与发展需要的产物,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保障,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和民族的兴衰荣辱。国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一)国防与国家国防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与国防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建设和巩固国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二)国防的基本类型不同性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政策的国家,有着不同目标和不同特征的国防。目前,世界上的国防类型主要有扩张型、自卫型、联盟型和中立型四大类。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致力于与各国一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决定了我国国防是自卫型国防,与奉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国家的国防有本质的区别。(三)国防的地位和作用国防在国家职能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其强弱与国家安危、荣辱和兴衰息息相关。国防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国防是国家独立的基本前提。国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条件。(四)现代国防的基本特征现代国防是传统国防的继承和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国防理念和实践活动,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防务的整体性2.国防力量的综合性3.国防手段的多元性4.国防建设的系统协调性5.国防事业的社会性二、中国国防历史中国国防的历史源远流长。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演进和发展,中国社会先后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国防也经历了屈辱与荣耀、衰败与昌盛的历史。它记录了中华民族悲壮的过去,有着沉痛的教训;也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充满着中华民族的勇敢和智慧。(一)中国古代国防(二)中国近代国防中国近代国防是一部充满着孱弱、衰败和屈辱的历史。1840年,英国凭借船坚炮利,打破了清王朝紧锁的国门。在西方列强的侵略面前,腐朽的统治者奉行消极防御的指导思想,居安思奢,卖国求荣,结果是有国无防,大片国土被侵占,人民惨遭蹂躏和屠杀。1.清朝后期的国防鸦片战争爆发后,西方列强大举入侵,从此清王朝一蹶不振,每况愈下,有国无防,内乱外患交织,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朝后期的军制。清朝后期的边海防建设。2.民国时期的国防(三)中国国防历史的启示我国数千年的国防历史给了我们许多启示,特别是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的近百年中,“仓促应战——一败涂地——屈辱求和——割地赔款”,成为近代中国反侵略战争的四部曲。堂堂中华,泱泱大国,五千年文明,何以沦为如此地步?不能不引起我们认真思考。发展经济是富国强军的基础。政治昌明是国防巩固的根本。科技进步是国防发展的动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抚今追昔,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三、新中国国防建设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国防。60年来,中国国防与时代偕行、与祖国共进。今天,国家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国防发展也同样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全面加强,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速推进,军事斗争准备卓有成效,我军已从一支陆战型半机械化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具有一定机械化水平并开始向信息化迈进的强大军队,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为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中国式”的影响。回首走过的足迹、创造的辉煌,新中国国防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9—1953年。国家处在外御帝国主义侵略,内治战争创伤和经济恢复时期。第二阶段是从1953—1965年。这一阶段是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的重要时期。第三阶段是1965—1976年。这一阶段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第四阶段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改革开放在给13亿人口的中国带来历史巨变的同时,国防和军队建设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下,同样发生了历史性巨变。思考题1.国防的含义是什么?2.现代国防的基本特征有哪些?3.如何理解国防的地位和作用?4.中国国防实践给我们的启示有哪些?第二节国防法规国防法规是由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而构成的。在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国防法规对于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实施全民国防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国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国防法规是随着国家和战争的出现而产生的。我国古代典籍中有“师出于律”、“刑始于兵”的记载,表明国防法规产生于战争实践。由于国防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军事斗争,所以国防法规早先称之为军事法规。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依据。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非常重视国防法规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于1955年7月3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军队的各项条令条例和《民兵组织条例》等也相继制定。改革开放后,国家加大了国防立法的力度,制定了一系列国防法规。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下简称《国防教育法》)。从而,基本形成了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法规体系,满足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二、国防法规的特性国防法规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性,即鲜明的阶级性、高度的权威性、严格的强制性、普遍的适用性和相对的稳定性外,还具有区别于其他法规的特殊性。(一)调整对象的军事性(二)司法适用的优先性(三)处罚措施的严厉性三、国防法规体系国防法规体系是指由不同层次、不同门类的国防法律规范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有机整体。我国的国防法规体系,按立法权限区分为四个层次:第一是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第二是法规,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由中央军委制定的为军事法规。第三是规章,由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制定的为军事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与军委有关总部联合制定的为军事行政规章;第四是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贯彻执行国家国防法规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四、公民的国防权利和义务国防权利与国防义务各有不同的含义,权利是主动的,义务是被动的;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一)公民的国防权利《国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第五十五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1.提出建议权2.制止和检举权3.获得补偿权(二)公民的国防义务1.兵役义务兵役义务是公民在参加国家武装力量和以其他形式接受军事训练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三种。服现役。服现役是公民在军队中所服的兵役。服预备役。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以外所服的兵役,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形式。2.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何为军事禁区?为保障军事行动和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而划定的禁止或限制人员、车辆、船舶、航空器通行的区域称为军事禁区,包括陆地军事禁区、海上军事禁区、空中军事禁区。陆地军事禁区通常包括重要军事设施和地区,如营区、国防工程、武器生产试验基地、战略储备基地、重要机场、港口等。海上军事禁区和空中军事禁区,是为军事需要而在一个国家的领海和领空内划定的禁止或限制船舶航行和航空器飞行的区域。军事禁区分永久性禁区和临时性禁区两种。重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军事禁区,还可由军队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派军队守卫。3.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4.保守国防秘密的义务国防秘密的等级国防秘密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其标准是:“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到损害。国防秘密的保密期限,按《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的规定,除有特殊规定的外,绝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5.支持国防建设、协助军事活动的义务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6.国防勤务思考题1.什么是国防法规?国防法规的主要特性是什么?2.中国国防法规体系由哪些层次和门类构成?3.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有哪些?4.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途径有哪些?5.国防教育的目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第三节中国武装力量中国武装力量是以全国人民为基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的战争和社会建设实践,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为了适应新的时代环境,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经过60年的实践和探索,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武装力量体制。一、中国武装力量的构成武装力量的组织与构成,通常受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实力、军事战略、地理环境、人和历史传统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总称。一般以军队为主体,由军队和其他正规与非正规的武装组织构成,是国防力量的主体。(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中国民兵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成、使命和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由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构成。(一)陆军1.发展历程2.体制编制3.部队建设(二)海军海军是人民解放军的战略军种,是海上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保卫国家海上方向安全、领海主权和维护海洋权益等任务。海军主要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陆战队、岸防部队等兵种组成。其使命是“防御外敌海上入侵,收复敌占岛屿,保卫我国领海主权,维护祖国统一和海洋权益”。发展远海合作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能力也成为海军使命任务的重要方面。1.发展历程2.体制编制3.部队建设(三)空军空军是人民解放军的战略军种,是空中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保卫国家领空安全和领土主权、保持全国空防稳定等任务。空军主要由航空兵、地面防空兵、空降兵、通信兵、雷达兵、电子对抗兵、技术侦察兵、防化兵等兵种组成。其使命是“组织国土防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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