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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3816694辛18753870127中国智慧矿山白皮书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2.12.18编辑委员会主任:张宝明编委会副主任:伊烈毛允德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牛和平王浩王玲丁王广德王继仁毛允德古德生尹光志付国军冯森林伊烈邬燕云孙继平纪洪广刘峰刘富刘盛东刘桥喜汪旭光何学秋张文杰张延寿吴立新林岚周成虎杨庆生武越郑厚发施卫祖陶华学赵文赵振海俞昶兴萨贤春彭建勋薛元修魏鹏远执行主编:毛允德编辑:王勃迟心东刘桥喜李景阳陈宪冬高波徐浩目录第一部分章程1.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2.联盟组织架构图3.发起单位表4.顾问委员会表5.专家委员会表第二部分智慧矿山解决方案1.智慧矿山的基本构架与建设思路2.智慧矿山无人采煤工作面系统(薄煤层)3.智慧矿山无人掘进工作面系统4.智慧矿山辅助生产系统4.1风机远程控制无人监控系统4.2空压机无人监控系统4.3水泵无人监控系统4.4皮带无人监控系统5.智慧矿山安全生产指挥控制系统6.1智慧矿山三维基础平台系统6.2智慧矿山GIS综合管理系统7.智慧矿山实时视频再现及广播系统8.智慧矿山二氧化碳防灭火系统9.智慧矿山水灾探测与防治系统10.智慧矿山爆破安全监控系统11.智慧矿山瓦斯巡检管理系统12.智慧矿山自动调校无故障甲烷传感器13.智慧矿山职业健康环境系统14.智慧矿山物联网系统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智慧矿山的定义:智慧矿山就是对生产、职业健康与安全、技术和后勤保障等进行主动感知、自动分析、快速处理的无人矿山。智慧矿山是本质;安全矿山、高效矿山、清洁矿山,矿山的数字化、信息化是智慧矿山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第二条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智慧矿山联盟。第三条目的智慧矿山联盟是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牵头,北京龙德时代承办神华、中煤集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总院等法人单位依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联合发起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盟成立的目的是:组织智慧矿山的关键科技攻关,建设智慧矿山示范工程,推广智慧矿山的理念和技术,制定智慧矿山标准,推动矿山设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矿山的本质安全、高产高效、绿色环保。第二章组织机构(详见组织机构图)第四条发起单位理事单位与成员单位:发起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北京龙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中国矿业大学(详细名单附后)等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成为发起单位。根据承担的责任不同,发起单位分为理事长单位(任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是联盟挂靠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承办单位)北京龙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联盟先前运作人力和费用。其他发起单位为,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在业内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凝聚能力,并愿意承担联盟的责任和义务。成员单位:在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凝聚能力,并愿意承担联盟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理事会、秘书处、分盟、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等组成。第六条理事会的组成,职责和议程规则联盟理事会由联盟发起单位和理事单位共同组成,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单位派出代表组成。联盟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或多名,协助并指导联盟理事会工作。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职责是审议和批准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名誉理事长联盟可以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或多名,由联盟理事会推荐或邀请本产业知名领导、院士、专家等担任,每届任期五年。名誉理事长任期内或一个任期结束,需要更换或免职时,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成员单位提出并经理事会决议通过。理事长理事会决议推选理事长一名,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任期内或一个任期结束,需要更换或免职时,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成员单位提出并经理事会决议通过。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联盟设立常务副理事长一名,由联盟承办单位出任。副理事长多名。每个发起单位出任一人。第七条秘书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业务和管理等。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常务副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理事长提名,联盟理事会任命。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理事会各项决定;召集联盟理事会议,负责对外交往工作;向理事会推荐可以由联盟运作的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代表联盟签署有关文件;聘任或解聘秘书处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等。第八条联盟顾问委员顾问委员会由有关政府部门、协会的负责人组成,具体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科技部、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煤炭协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等领导组成。首任顾问委员会主任以及委员会成员附后。顾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为联盟提供政策性的指导。2.协助联盟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协会、大型国有企业、大学、研究单位的关系。3.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推荐智慧矿山,尽快使智慧矿山的建设成为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充分发挥智慧矿山技术在解决矿山安全问题、高产高效问题、绿色环保问题、以及在矿山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巨大优势。4.列席理事会及联盟成员大会;5.对联盟的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市场推广、国际合作等各方面的发展给予建议或意见;6.督促联盟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7.对联盟成员违反联盟纪律,损害联盟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8.对联盟的财务状况给予建议;第九条技术专家委员会由业内知名专家和学者组成。首任技术专家委员组成附后。技术专家委员会下面设有智慧矿山煤矿专家委员会和智慧矿山非煤专家委员会。技术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并审查智慧矿山的的技术方案、解决方案。2.组织有关智慧矿山关键技术公关方案编制、审查并推荐上报国家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应部门。3.组织智慧矿山示范项目、示范工程等技术方案,以及有关实施工作和验收工作。4.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推荐智慧矿山,尽快使智慧矿山的建设成为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充分发挥智慧矿山技术在解决矿山安全问题、高产高效问题、绿色环保问题、以及在矿山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巨大优势。5.列席理事会及联盟成员大会;6.对联盟的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市场推广、国际合作等各方面的发展给予建议或意见;7.督促联盟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8.对联盟成员违反联盟纪律,损害联盟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十条智慧矿山煤矿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岗位设置委员会拟定智慧煤矿专家成员7-9人,由一位主任和若干组员构成。主任:本煤矿行业中知名单位的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业内人士广泛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知名度的业内专家、知名学者和教授;并具有实干精神的学术带头人。委员:在一个或者几个专业(含细分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2.产生办法煤矿专家委员会主任采用聘用制,由秘书长提名,联盟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三年。3.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煤矿专业的智慧矿山的技术的框架、解决方案、实施方案、示范矿井、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报上级委员会论证通过。2)组织对各个专业委员会编制的智慧矿山细分专业的技术框架、解决方案、实施方案、示范矿井、示范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3)组织和参与组织煤矿智慧矿山的重大技术攻关,包括国家级项目的攻关和其他项目的攻关。4)组织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有关国家级智慧矿山科技攻关项目申报资料的编写,组织或者协助有关推荐与申报工作。5)对专业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6)编写智慧矿山有关课题的科研报告。7)广泛宣传智慧矿山的概念、框架、目的与意义,逐渐使智慧矿山深入人心。推广智慧矿山技术,促进矿山技术产业升级,保障矿山安全。8)主持或参加智慧矿山行业标准的制定或起草。9)选拔智慧矿山的优秀人才,培养后备力量。10)服从智慧矿山联盟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与安排,自觉遵守联盟章程。11)按照联盟要求,每年、每月都要编制工作计划,上报工作总结。第十一条智慧矿山非煤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岗位设置委员会拟定智慧煤矿专家成员7-9人,由一位主任和若干组员构成。主任:本煤矿行业中知名单位的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业内人士广泛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知名度的业内专家、知名学者和教授;并具有实干精神的学术带头人。委员:在一个或者几个专业(含细分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2.产生办法煤矿专家委员会主任采用聘用制,由秘书长提名,联盟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三年。3.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煤矿专业的智慧矿山的技术的框架、解决方案、实施方案、示范矿井、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报上级委员会论证通过。2)组织对各个专业委员会编制的智慧矿山细分专业的技术框架、解决方案、实施方案、示范矿井、示范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3)组织和参与组织煤矿智慧矿山的重大技术攻关,包括国家级项目的攻关和其他项目的攻关。4)组织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有关国家级智慧矿山科技攻关项目申报资料的编写,组织或者协助有关推荐与申报工作。5)对专业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6)编写智慧矿山有关课题的科研报告。7)广泛宣传智慧矿山的概念、框架、目的与意义,逐渐使智慧矿山深入人心。推广智慧矿山技术,促进矿山技术产业升级,保障矿山安全。8)主持或参加智慧矿山行业标准的制定或起草。9)选拔智慧矿山的优秀人才,培养后备力量。10)服从智慧矿山联盟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与安排,自觉遵守联盟章程。11)按照联盟要求,每年、每月都要编制工作计划,上报工作总结。第十二条专业委员会针对智慧矿山智慧无人开采、智慧无人掘进、智慧辅助生产、智慧安全与职业健康等不同的专业领域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详见组织架构图),由本专业国内最领先的企业联合有关大专院校、研究单位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拟定委员会成员5-9人,由一位主任和若干组员构成。专业委员会依托本专业最知名的企业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由该单位派人担任。主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得到业内人士广泛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知名度的业内专家、知名学者和教授;并具有实干精神的学术带头人。委员由委会会主任提名,专家委员会批准。委员任职条件:在一个或者几个专业(含细分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联盟专业委员会和委员会主任的基本职责:1.组织编制联盟专业的技术的框架、解决方案、实施方案、示范矿井、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报上级委员会论证通过。2.组织对各个分技术委员会编制的智慧矿山细分专业的技术的框架、解决方案、实施方案、示范矿井、示范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3.组织和参与组织智慧矿山的重大技术攻关,包括国家级项目的攻关和其他项目的攻关。4.组织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有关国家级智慧矿山科技攻关项目申报资料的编写,组织或者协助有关申报工作。5.对细分专业分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细分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和人员组成提出意见和建议。6.编写智慧矿山有关课题的科研报告。7.广泛宣传智慧矿山的概念、框架、目的与意义,逐渐使智慧矿山深入人心。推广智慧矿山技术,促进矿山技术产业升级,保障矿山安全。8.主持或参加智慧矿山行业标准的制定或起草。9.选拔智慧矿山的优秀人才,培养后备力量。10.服从智慧矿山联盟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与安排,自觉遵守联盟章程。11.按照联盟要求,每年、每月都要编制工作计划,上报工作总结。专业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由秘书长组织秘书处以及联盟专家委员会每年对联盟专业委员会和主任的工作考核评价一次,给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主任、委员提出替换意见,根据程序重新聘用。第十三条分盟联盟在各个有矿山的省份设立分盟,便于联系各地的政府部门,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同时便于在各地开展工作。分盟的组成、权利和义务参照联盟的有关规定,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第三章联盟的任务与成员分工第十四条联盟的主要任务:1)明确智慧矿山的概念、内涵和发展方向,组织有关
本文标题:智慧矿山联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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