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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职业道德》1药学职业道德药学的职业活动涉及公众的健康和生命,社会对药学职业活动的期望中的一部分逐渐形成为广泛的各种控制,这些控制一部分形成社会法规,一部分形成药学职业道德准则,简称药学道德。前者属国家对药学人员、药学职业、药品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惩罚。后者主要是通过职业活动教育培养,使之融入药学人员的个人意识,成为这个群体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即便没有被动的惩罚它也会自觉遵守。而其强制性仅反映在公众舆论和自我良心的谴责方面。药学职业道德准则,是在药学职业社会化的长期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还在不断发展。我国古代药业中便有“地道药材”、“遵古炮炙”、“药真价实”、“对症下药”、“童叟无欺”等药学职业道德准则,反映了采购、生产和销售中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流传数千年,虽然内涵及表达方式有了变化,但仍不失言简意明,易化入自我意识的优点。药学职业道德准则,是包括执业药师在内的所有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和标准,反映了对病人,对药学职业,对公众什么是最好的思想、行为,反映了药学职业活动中什么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它是指导药学人员,特别是执业药师与病人及公众之间关系的准则。第一节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与规范一、药学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药学职业道德原则,是从事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药学人员在药学领域活动和实践中应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它是调整人际关系的准则,它统帅着药学职业道德的一切规范和范畴,贯穿于药学职业道德发展过程的始终,是评价与衡量药学领域内所有人员的个人行为和思想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药学领域的实践都与人民的健康紧密相关,这就决定了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应是: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防病治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优质药品和药学服务,实行人道主义。(一)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道主义,体现了继承性和时代性的统一人道主义是古今中外药学职业道德传统的精华所在,它的核心是尊重人的生命,一视同仁地治愈人的疾病,保障身体及心理的健康,关心和同情病人的心理与道德观念。人道主义作为一个道德观念,在各行各业的职业实践中都有重要的普遍意义。但这一道德观念,在药学人员职业活动中比其他职业更为重要,它不仅继承了古今中外药学职业道德传统的精华,而且赋有时代的特征。在我国提倡人道主义,是主张对个人的尊重,肯定人的价值,关心人的幸福,扩展到对社会全体人民健康的关怀,贯穿于整个药学事业之中,从各方面提供和保证优质的药学服务。(二)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防病治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优质药品和药学服务,是药学领域各行业药学人员共同的根本任务,也是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药学领域各行业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健康。为此,药学人员的各项工作都必须要以病人为本,从治愈疾病和提高病人生活质量出发,改善、改革药学实践中的不足和问题,不断调整药学职业道德关系,保证每个药学人员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真心实意为病患者提供药学服务。对药学职业道德来说,首先要有不断提供优质的各种药品的观念,以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药品是防病治病,与疾病斗争的武器,有疾病就有医学,有医就有药,否则防病治病又从何谈起,药学人员应从每个时期防病治病需要的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开发和生《药学职业道德》2产新药,这是药学人员的神圣职责,是药学职业道德的体现。药品的开发、生产,首先要考虑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应用原则,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药学职业道德。各国对新药审评批准上市,在药品疗效和不良反应上都有严格规定,且对新药上市后的监察十分重视,尤其是对该药的安全性要进行严格的监察,药品经济性也越来越引起药学界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药品价格上涨过快,对国家、对病人都是沉重的负担,世界各国已把药物的经济性列为与安全性、有效性并列的临床用药三原则之一,要尽量花较少的钱,优质高效地把病治好。所以在药品研究开发、生产、流通和临床应用过程中都必须考虑这个重要的问题。我们这里所讲的经济性,是指药物经济学含义上的经济性,而不是指一般含义上价格最低的。安全、有效、经济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相对的关系,而非绝对的,要根据每位病人具体病症而定,但各行业药学人员都应有很强的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三原则的观念。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这也是药学职业道德原则,“质量”是指药品及药学服务的优劣程度,“质”是一种药品区别于另一种药品特殊性决定的,一种药品若失去了其特定的质,它就不是原来的药品了。“量”是药品存在的规模和发展的程度,是用特定数量单位来表示的,药品的质是以一定的量为前提,但药品的量又受质的制约。这就是药品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药品质量优劣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所以,从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过程,都要有明确而严格的质量监控制度,并对药学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对人民生命健康负责,是药学人员神圣的职责。还应认识到药品质量也是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繁荣发达的关键。我国药品销售已是买方市场,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要想求得发展,一要有竞争力;二要靠药品质量高;三要靠企业信誉度好;四要有一支职业道德高尚,又懂得业务技术的药品推销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争得市场。(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药学职业道德的根本宗旨药学人员为人民服务必须全心全意,不能三心二意,这是谁都知道的道德观。但要真正做到这点并非易事,这首先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与集体的关系。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包含了个人利益,只有社会发展,国家富强,才能获得丰富的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大众利益发生矛盾时,应牺牲个人利益。具体到药学人员应以病人为本,把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不怕劳苦,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做好工作,主动热情地为病人提供有关药学方面的各种服务,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真正“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药学人员。二、药学职业道德规范(一)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概念所谓规范,就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矩和标准。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是判断药学人员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是药学人员在药事实践中形成一定道德关系的反映和概括,它也是调整药学人员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的准则。(二)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1.遵守社会公德,这是每个公民所应遵守的公共道德,当然也是药学人员首先应遵守的社会公德。我国宪法中规定的社会公德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这是每个公民所应遵守的。2.对工作、对事业极端负责,是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药学人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要想在药学事业发展中有所作为,就必须要有极端负责的态度。药学服务的对象是人民群众,其各个专业、各项工作直接或间接与病人健康状况、甚至与其生命有关。这就要求每《药学职业道德》3个药学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细致谨慎,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不负责任、马虎敷衍、粗枝大叶,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对病人、对药学事业造成损害。要做到对工作、对事业极端负责,首先要有高尚的药学职业道德情操,对生活充满热情,对药学事业有深厚感情,对人民健康充满责任感和同情心。极端负责的精神是药学人员与病人建立信任感,与同志、与社会各界之间精诚团结、协作共事的主要因素。在药学工作实践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各种事故是常可听到的,如造成劣药或发错药等等。3.对技术精益求精,也是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药学人员首先要有刻苦学习的精神,不但要学习本学科国内外最新的发展动态、科研成果,而且努力学习掌握与本学科知识,以加速药学学科的发展,推动我国制药工业研究开发和生产的现代化,大大提高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道德和技术虽属不同的范畴,但两者存在内在的联系。一个药学人员,如果仅有良好具备优良的思想品质,又具有精湛的业务技术者,才能有所作为,成为事业上的强者。可见,对技术精益求精是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基础。所以做为一个药学工作者必须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但同时又要不断提高药学职业道德修养。要达到对技术精益求精,还需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学术上进行平等讨论,在药学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敢于承认自己的缺点与不足,认真吸取教训;坚持真理,能听取不同意见,修正自己的错误,取他人之长,补已之短,使之成为人民需要的优秀药学人员。4.团结协作,共同为人民健康服务,这也是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由于先进仪器设备和技术的应用,促使药品在研制、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等单位的集体活动中,相互信赖性越来越强,为此应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团结协作的基本内容:首先要树立全局观念,关心药学事业的发展,在药学活动中识大体,顾大局,统一步调,团结一致为共同的事业而奋斗;谦虚谨慎,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的成绩,不贬低别人,也不拔高自己,真诚待人,同心协力,做好工作;相互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技术上不保留,真诚交流,尊重同行;药学实践中发生差错事故时,应实事求是总结经验教训,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担责任。5.慎言守密,是药学职业道德规范对药学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言行的特殊要求。这对药学行业中从事医院药学和社会药学(商业和社会药房)工作者尤为重要,有利于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良好信心,对于促进更快康复有重要意义。病人为了尽快治好疾病,往往把不想对外言明的内心或躯体的秘密告诉药学人员,对此,药学人员要为病人严守秘密,绝不能把此秘密作为日常谈话的笑料,广为传播,从而影响治疗或导致家庭的不和。6.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这是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中既要十分重视合理的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效益,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7.文明礼貌,是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表现,它反映了社会的道德风貌。药学人员的文明礼貌有其特殊意义,它是取得病人信任的重要条件之一,药学人员如能了解病人,体贴关心、同情病人,认真对待本岗位的工作,就能赢得病人的信赖与尊重,使病人处于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加与疾病斗争的信心。药学人员在病人面前讲话要有礼貌,走路要稳,动作要轻,不能大声喧哗;语言要亲切、温和,要尊重病人,耐心听取病人对病症的诉说,绝不能训斥或讽刺挖苦病人;着装要整洁大方。8.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是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基本内容。药学人员在生产、检定、经营、配发、管理等工作中,都应严守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政法规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药学职业活动。不能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对工作要坚持原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光明磊落,做老实事,当老实人。《药学职业道德》4第二节药学职业道德基本范畴一、药学职业道德的权利与义务(一)药学职业道德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的基本内容权利从法律上讲是指人们依法行使的权力与应享受的利益。但从药学职业道德来论述权利,一是指病人应享受的药品和药学服务权益,以及药学人员应如何正确对等这个权益;二是指药学人员应有权益,人民群众应如何对待这个权益和药学人员应如何对待和运用这一权利。它主要包括下列几点内容:①任何病人都有权享受药品和药学服务,任何药学人员都无权拒绝;②任何病人都有权利享受平等的药品和药学服务权,不能有有歧视;③病人有权监督自己权益的实现;④病人应尊重药学人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⑤药学人员有权依法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优质药品和药学服务,执业药师有权按执业医师处方调剂配发药品,有权拒绝医师的错误处方。2.权利在药学职业道德中的作用药学人员学习、理解药学职业道德权利,一是明确病人应享有的权利,树立病人至上观念,从保护病人权益这一根本原则出发,不断调整道德关系和自己的行为,更好地为病人服务。二是正确动用自己权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若药学人员滥用自己的权利,甚至以权谋私,伤害病人的心理,损害病人的自尊心,影响疾病的治愈,这是违背药学职业道德原则的。三是使药学人员了解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权利(二)药学职业道德的义务1.义务的基本内容道德义务也就是道德责任或职责。所谓义务是指个人对国家、社会、他人在道义上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在每个时代的道德关系中,义务都是不可缺的因素,是一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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