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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处服务事项司华2011年4月19日2一、退休待遇审核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三、退休待遇计发办法3(一)申报范围:全市参保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的参保人员。目前还不能办理纳入统筹的申报手续的人员有:一、退休待遇审核1.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2.“五七工”、“家属工”3.企业临时性用工(未参保的)4.原有国家正式职工工作经历的人员5.城镇老年居民4(二)申报条件: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1)年龄的规定(2)女职工退休时间的规定(3)缴费年限的规定(4)其他规定一、退休待遇审核5(二)申报条件: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特殊工种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有害身体健康等工种工作的特殊工种,二是从事井下、高温,三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一、退休待遇审核6(二)申报条件: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一、退休待遇审核7(二)申报条件:4.退职:企业职工中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一、退休待遇审核8(二)申报条件:5.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经市军转办确定军转干部身份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一、退休待遇审核9(二)申报条件:6.破产提前退休: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男年满55周岁,女职工工人岗位年满45周岁,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一、退休待遇审核10(三)纳入统筹时间1.正常退休纳入统筹时间2.病退、特殊工种退休纳入统筹时间一、退休待遇审核11(四)办理依据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3.《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1]29号)4.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3]20号)5.《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发[1999]159号)6.《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311号)7.《特殊工种实用名录》一、退休待遇审核12(五)办理流程及携带材料自今年4月起各参保单位在本单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在办理完减员手续后,携带加盖了信息整理工作组初审、复审人员名章、社保经办机构基础信息审核专用章并经参保单位和个人签字确认的《济南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基本情况核定表》、《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区管理准入证明》(由退休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盖章,一式两份)到养老处(退管科)进行缴费人员退休基本信息维护、录入工作。一、退休待遇审核13(五)办理流程及携带材料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时,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1.特殊工种退休的人员需提供:《从事特殊工种职工花名册》(由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会审小组审核通过);2.病退(职)人员需提供:《病退(职)申请》、《拟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统计表》(经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3.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需提供:军转干部提前退休书面申请、《企业军转干部身份认定证明》(济南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认定)、《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养老处(退管科)、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审核)、《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表》(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审核);4.破产工业企业提前退休需提供:《破产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审批表》(省人社厅审核通过)一、退休待遇审核14(一)申报范围: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直系亲属且其生活主要来源依靠离、退休、退职人员供给。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5(二)申报条件1.企业退休人员的配偶,女年满50周岁或男年满60周岁,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未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生活来源确系由退休人员本人提供以维持相当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可列为该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2.企业退休人员的配偶,女不满50周岁或男不满60周岁,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确系由退休人员本人提供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列为该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6(二)申报条件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满60周岁、母满50周岁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或其父母死亡及完全丧失劳动力的;原由退休人员供养的子女、弟妹等,在年满16岁以后继续在中学学习的,或身体残废失去工作能力,如确系依靠其供养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7(二)申报条件4.企业退休人员的父、母亲没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主要依靠其供养的,可以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父母分别由兄弟几人共同抚养,其供养关系应划为同居的子女的供养亲属;企业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其生前同居一处,必须取得所在地政府机关确系依靠其供养的证明,方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2)企业退休人员不论其生母、养母或继母,只能限一人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3)父母一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另一方不得列为子女供养,如有稳定生活来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也未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可列为子女供养直系亲属。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8(二)申报条件5.企业退休人员的姨母、姑母、伯母、婶母、寡嫂,凡供养其自幼长大者,现在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原依靠其供养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9(三)办理依据:《山东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关于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确定有关问题的复函》(鲁劳险字[1999]15号)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20(四)办理所需证件及携带材料:1.企业死亡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档案2.遗属户口簿、身份证3.当地政府、居(村)委会确认的无收入证明4.《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核表》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21(五)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到养老处(退管科)进行申报登记。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各项材料,确认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济南市企业退休、退职、离休人员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核定表》,加盖经办人章及公章。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22(五)办理流程:需要下载的表格1.《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2.《济南市城镇职工退职待遇核定表》3.《一次性支付养老金核定表》4.《公示证明》5.《职工基本养老金认定表》6.《社区管理准入证明》7.《申办病退人员登记表》8.《病退(职)申请表》9.《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申请表》10.《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核表》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23(五)办理流程:上述表格下载地址:济南社保网()办事大厅—资料下载。网上咨询:可登陆济南社保网()便民服务—社保咨询。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24(一)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的改革到目前职工养老金计发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制度相结合前的阶段2.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制度相结合后的阶段3.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出台三、退休待遇计发办法25(一)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的改革(一)退休待遇计算(2011年1月1日后退休):每年1至3月临时待遇。按照国发[2005]38号文件,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二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三是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按照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三、退休待遇计发办法26(一)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的改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1.3%×缴费年限(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三、退休待遇计发办法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402335616441230571584222658152432235914544220601394521661132462126212547208631174820464109491996510150195669351190678452185687553180696554175705655170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28(一)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的改革例:一名男职工,1951年3月出生,1970年8月参加工作,平均指数为0.872,缴费年限40年8个月,个人帐户累计额19602.16元,养老金是多少?基础养老金=(2592+2592×0.872)÷2×1%×40.67=986.7元个人帐户养老金=19602.16÷139=141元过渡性养老金=2592×0.872×1.3%×25.42=746.9元养老金合计=986.7+141+746.9=1874.6元三、退休待遇计发办法29(二)退职待遇计算(1)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退职生活费=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120元调节金。(2)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退职生活费=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办法与退休待遇计算新办法相同。三、退休待遇计发办法30(三)加强对新的计发办法的宣传工作三、退休待遇计发办法31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养老处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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