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加快草原保护,恢复生态建设,促进牧民经济发展,实现牧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牧区、牧业、牧民的关心关爱以及强化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加快牧区发展的坚定决心,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牧区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按照国务院的补奖政策和部省两级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州、县相关法规和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一、乡情概况傍河乡距县城6公里,海拔3825米,全乡9个行政村,269户,1543人,劳动力793人,耕地面积4590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35.3万亩),人均收入2268元,四大牲畜7094头(只、匹)。二、我乡草原基本情况(一)天然草原现状。天然草地牧草生长期短,枯草期长,生态环境恶劣,极端天气现象频发,我乡草地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草地生产力急剧下降。为控制生态环境恶化,在国家和省、州、县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先后开展了“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草)”等工程,对保护生态草场破坏,恢复草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草地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遏制,草地生态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二)我乡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近年来,我乡积极开展了人工种草、草原保护等工作,草原得到恢复发展,草食畜牧业生产方式逐步转变,农牧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三)我乡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我乡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近几年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草原生态恶化形势未根本改变。二是草原超载过牧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改善。全乡草原牲畜超载率较大,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轮牧,草原平衡三项基本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三是草原保护和建设投入严重不足。近几年来,中央和省、州、县对草原的投入在逐年加大,但与草原保护建设的实际需要差距仍然较大。投入不足,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由于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执法手段落后草原非法占用现象时有发生。五是草原家庭承包工作进展缓慢三、充分认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重大意义草原是我国国土面积的重要构成部分,草原的保护建设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存环境,与国家经济建设也息息相关,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具体而言:一是改善国家生态环境,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草原具有涵养水源、防风固土、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作用,加快实施草原保护建设工作,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对改善人们生活环境,构建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需要。草原是农牧民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的基础,对草原的保护与建设,不仅可改善农牧民的生产基础条件,促进畜牧业高效发展,为人们提供丰富的畜产品,同时,对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三是巩固边疆,维护民族团结的需要。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生态,突出民生,以宣传动员为先导,以草原规范化承包为基础,以建立草畜平衡机制、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以维护草原生态安全和促进牧民增收为目标,强化政策组装和配套,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监管的作用,确保中央的各项惠牧政策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建立适合我镇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努力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持续增收的双赢目标,推进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二)基本原则1、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的原则统筹兼顾草原生态与牧民生活,通过落实补奖政策,把草原生态保护与牧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牧区持续发展、牧民生活改善。2、明晰责权,补奖到户的原则以草原承包为前提,明确草原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科学规划禁牧草原和推行草畜平衡,明确每户的草原面积、补奖内容、标准及管护责任,每年根据核查结果将补奖资金直接兑现到户。3、政府主导,牧民主体的原则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综合施策、保障投入、统筹协调组织政策实施。充分尊重牧民意愿,增加政策实施的透明度,让牧民群众在享受补奖政策的同时,也努力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体作用。4、因地制宜,科学实施的原则尊重客观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思路、目标、步骤,创新工作方法,科学有序推进补奖政策的落实。5、尊重农牧民愿意,充分体现民意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听取农牧民的意见。充分体现民意,发挥农牧民的积极性,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三)目标任务1、实施目标:我乡计划实施禁牧补助草原面积亩,计划实施草畜平衡草原面积亩,计划实施牧草良种补贴亩(其中:一年生亩,多年生亩)。2、生态目标:禁牧区的草原植被覆盖率提高个百分点以上,使亩草原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五、实施范围、内容及规模(一)实施范围全乡9个行政户牧户的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和人工草原(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二)实施内容和规模实施牧草良种补贴万亩,其中一年生万亩,更新多年生人工草地万亩;实施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户。中央补奖政策得到全面有效落实。2012年-2015年,按2011年每月工作任务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依据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工作。通过建设,对我乡禁牧区的草原植被盖度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生物产量提高50%以上;使万亩草原实现草畜平衡,草原植被盖度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牧草产量提高10%以上,草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五、补奖内容及实施区域(一)草地禁牧补助1、禁牧区划定标准:按国家确定禁牧草地的要求,结合稻城县实际,将海拔高度超过4500米或植被盖度低于50%或草地生物产量低于130公斤,以及具有重要生态价值草地或已严重退化、草地生态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且不能采用人工种草恢复植被的天然草地和重要江河沿岸、交通沿线、城市(景区)周边,坡度大于50度,一旦遭受破坏将对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特殊地带作为禁牧草地的界定标准。禁牧期限5年。2、禁牧区规划面积:84万亩。3、补助标准:每亩补助6元。4、资金发放方式:经村级公示、县级验收合格后,在农村金融网点健全的地方采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牧户,无网点的地方采取现金方式发放到户。(二)草畜平衡奖励1、草畜平衡区划定标准。对我乡牧区除实行禁牧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2、草畜平衡区:规划总面积万亩,涉及牧户户,2011年度推进实施面积为:万亩。4、奖励标准:每亩补助1.5元。5、资金发放方式:经村级公示、县级验收合格后,在农村金融网点健全的地方采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牧户,无网点的地方采取现金方式发放到户。(三)牧民生产性补贴牧草良种补贴(1)补贴环节:由县统筹规划,集中采购、发放草种,按计划建设人工草地。(2)补贴标准:一年生每亩补贴10元。更新多年生人工种草补贴50元/亩。(3)资金发放方式:草种由县统一采购,按计划播种。(四)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补贴对象:对已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或草畜平衡,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牧户给予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补贴标准:每户补贴500元。(3)补贴数量:户。(4)资金发放方式:在农村金融网点健全的地方采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牧户,无网点的地方采取现金方式发放到户。五、保护建设模式(一)禁牧区:全部减畜个羊单位。(二)草畜平衡区:超载减畜个羊单位。六、制定减畜计划。根据禁牧面积、草畜平衡面积和人工种草面积,结合全乡干草数量,全乡需减畜个羊单位。分三年完成,每年分别减畜个羊单位。七、资金测算(一)测算标准1、禁牧草地按每亩补助6元测算。2、草畜平衡奖励按每亩补助1.5元测算。3、牧民生产性补贴(1)牲畜良种补贴:按良种公牛补贴2000元/头,肉牛冻精补贴5元/头。(2)牧草良种补贴:按一年生每亩10元,更新多年生人工种草50元/亩补贴测算。(3)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按500元/户补贴测算。(二)资金测算经测算,我镇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每年共需中央补助奖励资金元,分项测算如下:1、草原禁牧补助:亩×6元/亩=34200元。2、草畜平衡奖励:亩×1.5元/亩=141900元。3、牧草良种补贴:(一年生亩×10元/亩)+(多年生亩×50/亩=元)。4、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户×500元/户=元。5、其他资金测算详见资金分配方案。八、实施期限与进度安排(一)实施期限2011年至2012年。(二)进度安排第一阶段(2011年2月):宣传发动,开展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落实草原家庭承包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发动广大牧民积极参与和支持草原家庭承包工作,为草原家庭承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培训业务骨干,使参与草原家庭承包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掌握加快推进草原家庭承包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第二阶段(2011年3月至8月):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村委会根据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总体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方案,各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根据乡人民政府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方案,制定本村(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方案,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人民政府批准。第三阶段(2011年9~12月):编制汇审上报,不断规范完善草原承包和管理信息系统;制定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及资金管理办法;层层签订政策实施责任书;第四阶段(2011年11月底):将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直补到户;第五阶段(2011年12月):开展各项考核、评价、巡查工作,将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直补到考核合格的牧户第六阶段(2012年4~5月):开展人工草地建设、畜种改良;做好2012年政策实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举措,编制上报2012年度实施方案。第七阶段(2012年5月至6月):落实权属,核发证书。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组织人员核实草原权属、面积和四至界限,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与草原承包人签订草原承包合同,明确经营权属并登记造册。第八阶段(2012年6月25日前):配套改革,建章立制。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草原家庭承包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草原保护三项制度,制定草原载畜量标准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十一、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责任为切实推进全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乡人民政府调整充实了由乡长肖贵任组长,农牧综合站沈慧峰和财政所长冯林海,畜牧站站长李永廷任副组长,林业站站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国土所长、水务站长、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木厂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畜牧站,由李永廷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业务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1、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核定草原禁牧面积、户数,核实草畜平衡面积、户数,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和建立基础数据库等工作。2、财政所:负责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对资金的分配、下拨、使用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设立补助奖励资金专账,实行分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人工种草补助“对象明确、补助合理、发放准确、符合实际”的原则,根据补助奖励标准,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实行村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3、林业站: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角度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及时提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数据成果资料,在技术、人力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积极支持配合农技站做好项目实施工作。4、国土所: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做好草地划界等工作。当前,全州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正在进行,国土资源所将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在草地划界、草权确认等具体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并对涉及草权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存在交叉情况,可能引发的权属争议,提供必要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5、司法所:负责调解开展此项工作中出现的草地地界
本文标题:87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904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