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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4.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1.通风系统;2.局部通风;3.瓦斯管理;4.井下爆破管理;5.通风安全监控;6.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7.瓦斯抽放;8.防治自然发火;9.通风设施;10.综合防尘;11.管理制度。第四条评定单位: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第五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根据检查结果,各大项均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矿井;达80分及以上为二级矿井;达70分及以上为三级矿井。2.检查大项中,检查大项的最低得分为矿井的定级分。3.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分平均得分定级。4.各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计;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该检查分项的其他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5.在同一等级中,以11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凡进行瓦斯抽放、实施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措施的矿井,每有一项,在上述平均分中加2分后再排名次。6.在检查周期内,每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死亡1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3人取消评级资格。附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23)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检查方法得分评分办法一、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和安全措施及记录20矿井无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该小项不得分;改变通风系统无报批手续或掘进巷道贯通无措施,每发现一处扣10分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道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块段和水采经公司(局)或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在此限)选点抽查(以工作面为单位),年产30万t以下的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80%,30万t以上的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60%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规定选点抽查(方法同上),现场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的记录20矿井、采区通风能力不足不得分。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每发现—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有一条专用回风巷现场检查10一处不合格不得分5.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选点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5风速超限,一处扣1分,风速不足,一处扣2分6.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或实测)10低于标准时,每低1%扣3分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查阅本季或上季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5巷道失修率高于标准时该小项不得分,严重失修率高于标准时,每超1%扣5分,一处巷道断面小于设计断面2/3扣2分8.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查阅记录和演习报告5按年度进行反风且效率符合要求的得满分;只检查反风设施没有进行反风的扣2分。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公司(局)批准,矿井不反风的不扣分9.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查阅记录或实测5有一台不符合标准或无记录可查,该小项不得分合计100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单台局部通风机要逐项检查,实测实量。矿井使用局部通风机大于20台的。检查数量不少于刃%;使用台数在20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0分,未连锁的扣10分,发现循环风该项不得分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19—10台的检查数量不少于40%;使用9台以下的检查数量不少于60%(单台局部通风机的最低得分为该大项实得分)二、局部通风2.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瓦斯喷出区域和高、突矿井掘进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三专两闭锁”或选择性漏电保护,并每天有专人检查同上15一处不符合规定该项不得分,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5分。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的加2分,但不超过该小项分3.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同上10发现无人管理该小项不得分。未实行挂牌管理扣5分,牌板内容济全扣2分。出现—次无计划停风扣2分4.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同上15发现一处设备不齐全扣5分,有衬垫仍然漏风一处扣2分。离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未装消音器扣5分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同上15出风口风量不足或瓦斯超限,该小项不得分。巷道中风速不符合要求扣5分6.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同上10按平均每百米有不合格接头数、破口数扣分,一处接头或破口扣2分7.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同上5同上合计100三、瓦斯管理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达到0.5m3)井下检查并查有关记录20井下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0分,检查记录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分,扣完小项分为止(有瓦斯积聚记录,有处理结果的不扣分)2.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和有关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井下任意选点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20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10分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选点检查、检查记录15井下检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10分,查记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4.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检查措施和排瞰记录15一处没有排放措施或未严格执行或有措施未审批均扣10分,没有排放记录扣5分5.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等)每日必须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井下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20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扣完小项分为止。矿长或总工程师因事不能审阅报表,由其代理人审阅的不得分6.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符合规程)和公司(局)的有关规定检查有关记录10无专门机构,该小项不得分,人员配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合计100四、井下爆破管理1.井下爆破材料库符合《规程》规定查现场和记录10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2.矿井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同上10未建立制度及管理办法该小项不得分少一项制度扣5分3.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同上15发现一次未执行制度该小项不得分4.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符合(规程)要求,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同上20无爆破作业说明书该小项不得分发现一次未依照说明书作业扣5分5.高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同上10未执行停电制度该小项不得分6.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由于地质条件所限不能湿式打眼的,要制定专门措施)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特殊情况下不洒水要经公司(局)批准),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同上15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7.矿井配有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查阅有关资料与井下抽查10人员不足扣5分8.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措施查现场和措施10无措施该小项不得分合计100五、通风安全监控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20%按规程)158条对照检查有关图纸、设备台账及现场20高、突矿井未装备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未装备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该小项不得分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按规程)第160条及第三章第三节规定检查作业规程、图纸及现场10不符合规定每项每处扣2分低瓦斯矿井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加2分,但不超过该小项得分3.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同上并检查地面中心站10不符合规定每项每处扣2分,采掘面监控设备不接断电和信号遥传每处各扣5分4.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带携带式瓦斯检测仪器按(规程)149条检查仪器发放室记录,井下抽查5每发现1人未捞带仪器扣2分5.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检查记录和现场10未按时调校每台扣2分,误差超差扣3分,未使用校准气样扣5分6.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按时打印报表检查记录和现场10不符合规定每处每项扣2分。不打印日报表、日报表矿长未签字扣5分,数据跟踪误差超差每点扣1分7.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检查记录、现场抽查10一台不完好该项不得分8.矿井应建立通风安全监控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监测工。安全监测工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检查编制、在册人员、检查培训合格证10未配工程技术人员扣5分,安全监测工不足扣5分,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扣5分9.矿井应有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检查现场10每少一个工作场所扣5分,每个场所脏、乱扣2分10.有设备仪表台账、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控布置图及监控日(月、季)报表,瓦斯数据应保留一年以上检查有关资料及现场5资料不全扣5分,资料中有一处错误扣2分合计100六、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1.开采解放层,瓦斯抽放202.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按规程)进行预测预报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10一个工作面未预测扣5分3.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和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按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进行作业查防突措施、图纸、记录等有关资料、及现场抽查20一个采掘面不合标准,该小项不得分4.对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效果检验现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10一个采掘工作面未进行效果检验,该项不得分5.在突出煤层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程)要求有经批准的防护措施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20有一个采掘面不符合标准扣5分6.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门的防突机构,有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和
本文标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8-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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