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各国国家认证机构联络名录(一)奥地利电气技术协会OVE国家认证机构名称:OsterreichischerVerbandfurEleektrotechnik(OVE)AustrianElectrotechnicalAssociation访问地址:A—1010VIENNA,Eschenbachgasse9电话、传真:+43(1)5876373,+43(1)567408澳大利亚标准协会国家认证机构名称:StandardsAustualia访问地址:80ArthurStreetNORTHSYDNEYNSW2060电话、传真:(02)9634111,(02)9593896比利时电工委员会(CEBEC)国家认证机构名称:ComitéElectrotechniqueBelge(CEBEC)访问地址:“LABORELEC”BuildingRHODE—SAINT—GENESE电话、传真:+32(2)3808520,+32(2)3806133加拿大标准协会(CSA)国家认证机构名称:CanadianStandardsAssociation访问及通讯地址:178RexdaleBlrdRexdale(Toronto),OntarioCanadaM9W1R3电话、传真:+1(416)747-2287,+1(416)747-4287瑞士电工协会(SEV)国家认证机构名称:SchwezerischerElektrotechnischerVerein(SEV)访问地址:Seefeldstrasse301,CH-8008ZuRICH电话、传真:+41(1)3849111,+41(1)4221426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国家认证机构名称:VDE-PrufstelleTestingandCertificationInstitute访问地址:Merianstrasse28D-6050OFFENBACH/MAIN电话、传真:+49(69)83060,+49(69)8306-555丹麦电气设备批准局(DEMKO)国家认证机构名称:DEMKO访问地址:Lyskaer8DK-2730HERLEV电话、传真:+4544947266,+4544947261西班牙电工技术协会(AEE)国家认证机构名称:AEE,AsociacionElectrotecnicayelectronnicaEspanola电话、传真:+34(1)6160018,+34(1)6162372英国电工委员会、英国标准学会①国家认证机构名称:BritishElectrotechnicalCommitteeBritishstandardsInstitution访问地址:2ParkStreetLondonW1A2BS电话、传真:+44(71)6299000,+44(71)6290506②国家认证机构名称:ASTA访问地址:PrudentialChambers23/24MarketPlaceRVGBY,WarwickshireCV213DV电话、传真:+44788578435,+44788573605③国家认证机构名称:BritishElectrotechnicalApprovalsBoard(BEAB)访问地址:MarkHouse,9/11Queen`sRoadHershamWalon-on-Thames,SurreyKT12SNA,England电话、传真:+44(932)244401,+44(932)226603④国家认证机构名称:BSIQualityAssuranceCertificationandAssessment访问地址:H3/V7LinfordWoodMilton6LLEngland电话、传真:+44(908)220908,+44(908)220671法国电工技术联合会(UTE)国家认证机构名称:UTE(UniontechniquedeL`Electricite访问地址:Immeublelavoiser,4PlacedesVosgesLaDefense电话、传真:+33(1)46911111,+33(1)47894587芬兰电气检测所国家认证机构名称:ElectricalInspectorate(SETI)访问地址:Sakiniementie3电话、传真:+358(0)69631,+358(0)6925474希腊标准化机构(ELOT)国家认证机构名称:HELLENICORGANIZAΠONFORSTANDARDISATION(ELOT)访问地址:Didotou15,GR-10680ATHENS电话、传真:+30(1)3609517,+30(1)2020776匈牙利电气设备检验协会(MEEI)国家认证机构名称:HungarianInstituteforTestingElectricalEquipment访问地址:BudapestXIII.Vaciut48./a-b电话、传真:+36(1)1495561,+36(1)1290684国际电工委员会的起源于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召开的一次电气大会上通过一项决议,根据该决议,1906年成立了IEC,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一个标准化国际机构。1、IEC的宗旨IEC的宗旨是通过其成员,促进电气化、电子工程领域的标准化和有关方面的国际合作,例如根据标准进行合格评定的工作,电气、电子和相关技术方面的合作等。2、IEC的组织机构IEC目前有63个成员国,称为IEC国家委员会,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作为其成员,IEC的成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成员,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机构以国家委员会的名义被接纳为IEC成员,积极参加IEC活动,有投票权。如要成为IEC成员,该委员会必须声明向本国所有有兴趣参加IEC活动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开放。另一类成员是协作成员。由于资源有限,它只参加部分活动。它们可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所有的IEC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此外还有一种叫预协作成员,是由IEC中央办公室或某邻国的IEC国家委员会帮助建立国家委员会的成员,它们在5年内可以成为IEC的协作成员。中国于1957年参加IEC,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IEC的官员有IEC主席、IEC前任主度、IEC当选主席、IEC副主席、司库和秘书长。IEC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理事会,每一个成员国都是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会议每年一次。IEC年会是每年一度的综合性大会,轮流在各个成员国中召开。年会期间,还召开各种技术委员会(TC)会议。根据IEC的章程,IEC的任务覆盖了包括电子、电磁、电工、电气、电信、能源生产和分配等所有电工技术的标准化。此外在上述领域中的一些通用基础工作方面,IEC也制定相应的国际标准,如术语和图形符号、测量和性能、可靠性、设计开发、安全和环境等。1997年,根据来自ISO/IEC联合技术咨询委员会(JTAB)的建议,IEC的所有标准、指南和技术报告的编号限定在60000至79999之内。原来的标准编号均加上60000。如原标准IEC34-1改为IEC60034-1。IEC开展上述工作目的是:①有效地满足全球市场的需求;②保证在世界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使用IEC标准和IEC合格评定程序;③对其标准涉及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评定;④为复杂系统的可操作性提供条件;⑤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效率;⑥改进人类的健康安全;⑦促进环境保护。IEC与ISO有许多共同之外。首先,它们都是制定国际标准的机构,使用共同的技术工作导则,遵循共同工作程序。在信息技术方面ISO与IEC成立了联合技术委员会(ISO/IEC/JTC1),负责制定信息技术领域中的国际标准。该联合技术委员会是ISO、IEC中最大的技术委员会,其工作量几乎是ISO、IEC的三分之一,所发布的国际标准也占三分之一。IEC与ISO最大区别是运作模式不同。ISO的工作模式是分散型的,技术工作要由各承担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管理。标准制定计划确定后,由ISO中央秘书处负责协调。只有到了国际标准草案(DIS)阶段ISO才予以介入。随着电子技术的应用,ISO进行了机构改革,从标准制定一开始,中央秘书处就以电子形式跟踪制定的全过程,以便加速标准制定周期。而IEC采取的集中管理模式,即所有文件从一开始就由IEC中央办公室负责管理。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订、修订工作。IEC现有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179个,已制定相关标准近5000项,而且尚在不断增加之中。CENELEC与CEN简介CENELEC和CEN以及它们的联合机构CEN/CENELEC是欧洲最主要的的标准制定机构。CENELEC于1976年成立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由两个早期的机构合并而成。它的宗旨是协调欧洲有关国家的标准机构所颁布的电工标准和消除贸易上的技术障碍。CENELEC的成员是欧洲共同体12个成员国和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7个成员国的国家委员会。除冰岛和卢森堡外,其余17国均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成员国。CEN于1961年成立于法国巴黎。1971年起CEN迁至布鲁塞尔,后来与CENELEC一起办公。在业务范围上,CENELEC主管电工技术的全部领域,而CEN则管理其它领域。其成员国与CENELEC的相同。除卢森堡外,其它18国均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成员国。二、CEN/CENELEC和欧洲标准CENELEC与CEN长期分工合作后,又建立了一个联合机构,名为共同的欧洲标准化组织,简称CEN/CENELEC。但原来两机构CEN、CENELEC仍继续独立存在。1988年1月,CEN/CENELEC通过了一个标准化工作共同程序,接着又把CEN/CENELEC编制的标准出版物分为下列三类:1、EN(欧洲标准):按参加国所承担的共同义务,通过此EN标准将赋予某成员国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合法地位,或撤销与之相对立的某一国家的有关标准。也就是说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必须与EN标准保持一致。2、HD(协调文件):这也是CEN/CENELEC的一种标准。按参加国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各国政府有关部门至少应当公布HD标准的编号及名称,与此相对立的国家标准也应撤销。也就是说成员国的国家标准至少应与HD标准协调。CENELEC与CEN的成员组织国家CENELECCEN欧共体国家比利时CEBIBN丹麦DEKDS德国DKEDIN法国UTEAFNOR希腊ELOTELOT英国BECBSI爱尔兰ETCIIRS意大利CEIUNI卢森堡SEESEE荷兰NECNNI葡萄牙IPQIPQ西班牙AEEAENOR欧洲自由贸易区芬兰SESKOSFO冰岛ICSICS挪威NEKNSF奥地利OVEON瑞典SEKSIS瑞士CESSNV3、ENV(欧洲预备标准):由CEN/CENELEC编制,拟作为今后欧洲正式标准,供临时性应用。在此期间,与之相对立的成员国标准允许保留,两者可平行存在。CEN/CENELEC规定:对于EN和ENV,采用同一种编号系统。其中40000以下的编号属于CEN,50000以上的归CENELEC,介乎其中的属于CEN/CENELEC。欧洲标准编号及分工CEN1-39999其中:1-1999独立的CEN工作成果2000-6999AECMA工作成果航空7000-9999备用10000-19999ECISS工作成果钢铁20000-39999ISO工作成果20000+ISO编号CEN/CENELEC40000-49999其中:40000-44999信息技术(IT)同样编号用于HD标准45000-49999其它共同活动CENELEC50000-199999其中:5000-54999独立CENELEC工作成果55000-55999CISPR工作成果56000-59999备用60000-69999IEC工作成果60000+IEC编号70000-99999备用100000-199999CECC工作成果100000+CECC编号表中:AECMA:AssociationEuropeenedesConstructeursdeMater
本文标题:国际化组织简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036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