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国际航空货运的收运条件货物托运的一般规定
第11章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本章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国际航空货物的收运条件国际班机(进口)货运业务国际班机(出口)货运业务包舱、包集装器(板、箱)货运业务集中托运包机运输联运资料专业名词解释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是指按照契约当事人的约定,无论货物运输过程中有无间断或有无转运,其始发地和目的地是在两个缔约国的领土内,或在一个缔约国的领土内,而在另一缔约国或非缔约国的领土内有一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航空货物运输。国际陆空联运:陆空联运是火车、飞机和卡车的联合运输方式,简称TAT(Train-Air-Truck),或火车、飞机的联合运输方式,简称TA(Train-Air)。国际航空货运的收运条件货物托运的一般规定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遵守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规定。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托运人应对所填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承运人的一切规章。托运人在托运货物前,必须自行办妥始发地海关、卫生检疫等各项手续。托运人在托运鲜活物品、贵重物品、活体物品、危险物品、有时间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货物时,应事先向承运人定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的时间在机场办理托运手续。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托运人托运毛重每千克价值超过承运人规定限额的货物,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并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托运人应当在每一包装件上清晰和耐久地标明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及详细地址。托运限制品名限制(RestrictionDuetoNameOfGoods)隐性危险品(HiddenDangerousGoods)重量、体积限制(RestrictionsDuetoWeightandDimensions)价值限制(RestrictionDuetoValue)禁运(Embargoes)的面积货物实际接触机舱地板货物重量)机舱地板承受力(2m/kg最大允许地板承受力垫板重量货物重量)垫板面积(2m承运人收货的一般规定承运人不得收运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禁止运输的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需办理查验、检查等手续的货物,在手续未办妥之前,承运人不得收运。承运人收运运费到付的货物,应当符合货物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以及有关航空联运承运人的规定。承运人应当收运托运人托运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出发地、目的地、经停地和飞越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允许运输或者进出口;包装适合于航空器运输;附有必需的资料、文件;不危及航空器、人员或者其他财产的安全。承运人可以对货物、货物的包装、货物的资料、文件进行检查,但承运人不承担此种检查的义务。承运人可以规定每张货运单的声明价值限额。承运人对收运的货物,应当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保证安全的措施,承运人对收运的货物应当妥善保管,防止货物损坏或者遗失。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货物标签货物标签是承运人印制的专为标明货物起讫点、货运单号、件数、重量的标记。标签有粘贴型和栓挂型两种。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应清除所有与运输无关的标记与标签。体积较大的货物需对贴两张标签。袋装、捆装、不规则包装除使用栓挂型标签外,还应在包装上写明货运单号和目的地。事先安排(AdvanceArrangements)承运人对下列货物在没有定妥舱位或事先安排的情况下不予收运:在转运中需要特别照看和处理的货物。声明价值超过10万美元的货物。不规则形状及超大超重货物。活体动物。鲜活易腐品。危险货物。尸体及骨灰。付款要求航空运费支付方式主要有运费预付(ChargePrepaid)和运费到付(ChargeCollect)两种方式,前者是由托运人在始发地支付货款,后者则是由目的地的收货人支付货款。货物的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不办理到付的货品。只有在货物目的地所在国家和空运企业许可办理此项业务时,始发国承运人方可接受运费到付。国际航协(IATA)的规定。托运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的付款方式。国际班机(进口)货运业务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进港航班预报货物卸机卸机前的准备工作卸监单货交接理货与仓储埋单发到货通知货代代理预报与航空公司进行单证交接制单、报关制单、报关、运输的形式进口制单进口报关报关一般大致分为:初审、审单、征税、验放四个主要环节。报关期限与滞报金:进口货物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的14日内,超过这一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征收标准为货物到岸价格的万分之五。开验工作的实施:客户自行报关的货物,由货主到货代监管仓库借出货物,然后由代理公司派人陪同货主一并协助海关开验。客户委托代理报关的,代理公司通知货主。由其派人前来或书面委托代办开验。收费、发货收费:在货代公司仓库发放货物前收妥费用。发货:办完报关、报检等手续后,货主须盖有海关放行章、动植物报检章、卫生检验检疫章的进口提货单到所属监管仓库付费提货。送货与转运送货上门业务转运业务进口货物转关及监管运输国际班机(出口)货运业务货主货主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货运单托运价与托运书价格的区别审核证件、预配舱预订舱接受单证制单接收货物标记和标签配舱订舱出口报关出仓单提板箱货物装箱装板签单交接发运货代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货物交接单据整理货物过磅和入库货物仓储货物存放区域合理,出、入库货物分开堆放,同一货运单的货物集中堆放。外包装出现损坏的要及时修补。仓库内要卫生整洁,货物的堆码要整齐、有序、合理、做到重不压轻、大不压小、木箱不压纸箱,标签、标志朝外,流出车辆通道。除特大特重货物在仓库存放有困难外,所有的货物都入库保管。特种货物要放在特定库房内。货物出仓后,要随时整理库存货物,码放整齐。工作人员要做到经常清点货物,统计当日入库货物件数和出仓货物件数,做到帐、货相符。进库车辆、驾驶员要持照,行驶按路线,车速要控制。随时与配载部门联系,做好航班不正常时的货物回库工作。货物组装开始装货之前应先查看一下所装的货物,掌握装载各类货物的特殊要求。大件货物和重货放在下面,小件货物和轻货放在上面。把特别重的货物放在最下面,如果需要应加垫板。货物的底面为金属材料时,也应加垫板以防止货物在集装箱板上滑动。把货物装得紧凑一些,缝隙越小越好。码放货物时用一件包装交叠放在最下一层的两件包装上面。如果集装箱内货物未装满2/3,要将货物固定,最好用标准的绳具固定在集装箱内的卡锁轨里。货物装板时,应码放整齐,使货物不易掉下来,应避免货物压盖卡锁轨。对于一些指定货物应该固定好,并选择合适的绷带的强度和根数。货物配载原则:“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合理运输”吨位控制:始发货物实行计划收运;急货、鲜活货物要保证优先运输;充分利用直达航班;加强仓库管理,合理配货,保证按收运顺序发货;一些指定货物(贵重物品欧体动物、骨灰等)需全程订妥吨位,方能收运。吨位预订的程序:托运人或代理人可向承运人书面申请、电报、传真或电话申请吨位。如果货源稳定可以采用吨位配额。托运注意事项:吨位控制人员受到预订信息后,应根据航班舱位和吨位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航班吨位、舱位,并尽快给予答复。货物的发运顺序:根据货物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货物的发运顺序。货运配载的工作程序:计算货邮载量或制作配载表;安排出发货邮载量;制作货邮舱单。制作舱单货物出仓货物出仓应注意以下几点:根据货邮舱单上列明的货运单号码、件数、重量逐件逐批出仓,并在货邮舱单上标记共同认可记号。出仓的件数、重量要认真进行核对,做到准确无误,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与有关部门查清,正确处理,并做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装在每个集装箱板上、集装箱内、托盘上的货物重量要核对准确,并清楚地填列在所吊装的挂牌上。货物出仓开始时间一般不应晚于航班预计起飞时间前2-3小时,大型宽体客机则更应提前。出仓的货邮应按航班和到达地点及货舱号分别堆放,不要与未出仓的货邮混杂。包装或运输手续不齐全,需改善和补齐后方可出仓。出仓人员拿到舱单后应立即到货场,仔细按照舱单所列运单号码逐票寻找货物,并根据配载要求分别装运。组装工作完成后应按照航班号将货物进行归类集中,拴好并填写好装机指示吊牌。出仓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货物组装情况及时反馈给该航班的配载人员,告知组装板箱的板箱号及出仓中遇到的货物的不正常情况。通常货物的组装情况在国际国内航班集装器装载明细表中具体记录。货物装机配载人员在收到装载明细表后,结合货邮舱单,制作货邮交接清单。平衡人员根据该交接清单制作本次航班执行机型的装载通知单,简称装载单。载重平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装载通知单。装载人员严格按照装机单上指示的内容装机,装机完毕后,确认签字。货代跟踪、费用结算航班跟踪货、单交给航空公司后,有时航空公司会因为各种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因此需要货代与航空公司保持不间断联系,以便确认货、单状态。信息服务从多方面做好信息服务:订舱信息、审单及报关信息等。费用结算与发货人:航空运费、地面运输费、各种服务费和手续费。与国外代理:到付运费、代收运费。与承运人:航空运费及代理费、代理佣金。包舱,包集装箱(箱,板)货运业务包舱运输概念:包舱运输是指托运人根据所运输货物在一定时间内需要的单独占用飞机部分或全部仓位,而要求承运人采取专门的措施给予优惠价格的一种航运货物运输方式。货物单证:每次交运货物时,应填制一份或几份货运单,运单收货人一栏只能填写一个收货人的名称,储运注意事项栏内注明包舱运输,以及合同编号货运单和包舱合同构成包舱运输的主要凭证。包舱运输需注意的事项包舱人需要在指定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机场,且自动办理检验检疫等手续后,在办理托运手续。包舱货物的实际重量和体积不得超过包舱合同规定的最大可用吨位和体积。由于包舱人或其受雇人的原因,而导致飞机延误,包舱人应对承运人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包集装器运输概念:又称包板运输,即包集装板或包集装箱之意。它是托运人在一定时期内,一定航线或航班上包用承运人一定数量的集装板或集装箱而进行的货物运输。这是一种适用于有固定货源,数量较大货物的航空运输形式。货运凭证:每次交运货物时,应填制一份或几分货运单,运单收货人栏内只能填写一个收货人名称,储运注意事项栏内注明包舱运输以及合同编号,货运单和包板合同构成包舱运输的主要凭证。包板运输注意事项包板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机场,并且办好检验检疫手续后办理托运手续。包板运输的货物只能装在托运人包用的集装箱上,多余的货物只能按照正常的散件运输手续办理。每件货物必须粘贴或者栓挂货物识别标签,识别标签上的货物单号必须运货运单一致。包板人需对自己组装的,在目的站有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拆卸的包板货物的件数和包装情况负责。包板运输仅限于直达航班。集中托运概念:集中托运是指若干票单独发运的、发往同一方向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票货,填写一份总运单发送到同一到站的做法。集中托运业务是由于其涉及的当事人法律身份的不同而区别于传统的直接运输,类似于海运业务中的集中箱的拼箱业务。集中托运单据货运单托运人和集运商之间使用的分运单集运商和航空公司之间使用的主运单集中托运货运清单又称货物舱单,主要包括各分运单号,分运单中货物的目的地、件数、重量、体积等类容,既是主运单的补充,也是集中托运的一种主要货运凭证。集中托运的具体操作将每一票货物分别制定航空运输分运单将所有货物区分方向,按照目的地相同的国家地区集中,制定主运单。打印出该运单下的货物清单。把该主运单和货运清单作为一整票货物交给航空公司。对于集中托运的货物,须在每一件货物上贴上识别标签。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当地货运代理公司为实际收货人办理
本文标题:国际航空货运的收运条件货物托运的一般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0993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