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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概述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和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强制的概念•1、行政强制的概念•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处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及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2、行政强制的分类•(1)行政强制执行•(2)行政强制措施•(3)行政调查中的强制第一节行政强制执行的概述一、概念及特点1、定义: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由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由他人代为履行以达到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2、特点:A、前提是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而具体规定的义务;行政法上义务行政决定中的义务;法院行政裁决中由非行政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不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确定有法定义务;有能力而故意不履行;B、执行主体是法定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C、执行对象----物、行为、人D、不发生执行和解;#执行和解:申请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二、性质1、行政性;2、强制性;3、执行性;三、与相关概念区别:1、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性质不同目的不同原则不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性质履行原义务设定新义务目的促成义务履行惩罚违法原则可重复施行执行罚一事不再罚2、与民事强制执行区别:申请执行人不同执行根据不同执行机关不同执行对象不同执行结果不同3、与行政强制措施区别实施条件不同实施时间和目的不同实施的机关不同实施的程序不同四、意义1、是国家行政机统一的保障;2、维护社会普遍的利益,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强制执行民事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行政机关当事人双方执行根据行政处理决定法院或仲裁裁判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或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对象物、行为、人物执行结果不存在执行和解可以执行和解第二节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一、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二、依法强制执行的原则;1、有权机关执行,并有法律依据;2、强制措施须合法;3、遵循法定程序;4、执行有事后补救措施;三、强制执行适当的原则;1、目的要合理;2、手段要得当;四、目的实现原则;第三节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一、强制执行模式1、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2、申请法院执行;3、选择模式;二、管辖1、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行使强制执行权的分工和权限2、委托执行A、定义:在一定条件下,某一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负责实施;B、条件域外执行;只能委托有行政强制权机关执行;只能委托与自己法定职责相同机关;C、责任原行政决定本身违法或不当则委托机关负责;受委托机关变更执行措施,越权或滥用职权,则应承担责任;3、协助执行A、定义:指在一定条件下行政机关要求其他机关,组织在实行强制执行时予以一定人力、物力帮助。B、条件没有其他机关或组织的协助明显难以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协助;第四节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与措施一、种类A、间接执行:行政机关不通过自己直接强力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履行义务的相同状态,而是采用间接手段实现其目的的执行行为。1、代执行(1)定义: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决定中的义务,由他人同样能达到相同目的时,由行政机关或第三人代为执行而征收代执行费的制度。(2)条件1、有相对方作为义务的存在,并不履行法定义务;2、不履行的义务是他人可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人可为机关自己或第三人;4、代履行前应以书面形式告诫相对人;2、执行罚: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而他人又不能代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赋予义务人财产上新的义务方式,促使其履行的一种方式。构成条件:1、有规定相对方义务的处理决定,而义务人不履行;2、只适用于不可替代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3、须按法定数额实施;B、直接强制:相对方逾期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间接强制不能达到目的或紧急情况下来不及适用其他方法,对义务人以人身或财产的直接强制或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1)类别1、对人身直接强制;2、对财物的扣留或限制使用;3、对住宅或其他住所的侵入;(2)特点:1、适用范围较代执行、执行罚广泛;2、实施条件较严格;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A、对财产强制1、强制划拨;2、强制扣缴;3、强行退还;4、强行拆除;B、对人身强制1、强制拘留;2、强制传唤;3、强制履行;4、遣送出境;C、对行为强制专利权的强制许可第五节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一、一般程序A、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1、作出决定条件事实条件: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为前提;法律条件:由法律、法规授予强制执行权的机关作出;2、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程序处理决定本身不当或违法造成不履行应当纠正原决定确是义务人无故不履行义务;3、执行决定的形式和内容(1)形式: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2)内容:义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强制执行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执行机关、人员和时间;执行方式、方法;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期限;行政机关首长鉴章及作出决定;B、告诫:义务人不履行其应当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向义务人发出通知要求和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的措施。1、前提: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2、目的:告知义务人再不履行则导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3、形式:以书面形式;4、内容:应当履行义务及期限;履行义务的根据;不履行法律后果及告诫日期;C、实施步骤:合理选择执行时间;向义务人说明身份和执行根据;当义务人不在场要邀请见证人;执行结果要作出执行笔录;需要有关单位、机关协助,依法请求协助;如遇阻碍,依法律手段予以排除;代执行的要向义务人征收有关费用;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A.申请*申请应递交申请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及相关材料;B.审查法律:申请是否合法;事实:事实是否清楚;C.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D.执行第六节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制止、预防违法行为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各种方式和手段。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1.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2.行政强制措施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3.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三、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1.一般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即时强制两种2.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行政强制措施在采取措施前,必须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据此才能采取强制措施(2)即时强制是在某些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来不及作出决定而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此为即时强制。即时强制必须有法律授权。四.即时强制•1.概念: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对于危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正在妨碍或将要妨碍国家行政秩序的活动所作的紧急执法行为。•2.即时强制的特点•(1)即时强制具有紧迫性,它只是在紧急情形下才可以适用。•(2)即时强制具有临时性和即时性特征。•(3)即时强制具有直接强制性。五.即时强制的分类•即时强制是制止危害社会或国家的事实的一种紧急执法行为。•按照其所要制止的危害事实的性质,即时强制可分为两类:•1.对违法事实的处置行为,例如拦截超速车辆;•2.对非违法危害事实的处置行为六.即时强制的方法根据强制的对象不同,即时强制的方法分为:1.对人身及人身自由的强制2.对财产的强制3.对住宅、事务所等进行的强制三种七.即时强制的法律控制即时强制的法律控制在行政行为制度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行政法对即时强制的控制主要表现为三项1.紧迫原则。2.事后追认原则。3.减少损失原则。八.即时强制的法律后果即时强制一经作出后,将引起多1.它可引起对相对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制约后果。2.它可引起行政补偿后果。3.它可引起行政赔偿的后果。4.它可引起行政诉讼的后果。
本文标题:行政强制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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