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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加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构建和谐农村干群关系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导言•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做到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发展更加协调。阳光村务和谐农村管理民主的内涵•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阳光村务和谐农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产生的由来•2004年6月18日,浙江省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浙江武义县后陈村诞生。•2007年,广东云浮“活力民主,阳光村务”•2008年,陕西渭南试点“村民监督委员会”,2009年全省推广,中纪委领导多次批示•2010年,安徽全面推行“阳光村务工程”•目前,浙江、河南、湖北、江西等近二十个省推行了该项工作阳光村务和谐农村“阳光村务工程”涵义•“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以开展清产核资为抓手,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对村组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逐项登记,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主线,规范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阳光村务和谐农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促进管理民主的作用•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央1号文件”多次提出要发展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促进村级权力规范、高效、公开运行,有利于从深层次上防止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发生,排除当前农村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阳光村务和谐农村•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载体(在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少数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干部民主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淡薄,对自身要求不严,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有些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阳光村务和谐农村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原因•从全国范围看:•从2008年至2010年6月,海南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嫌支农惠农专项资金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件,涉及41人。涉案多为基层涉农工作人员。•2008年12月至2011年1月,大连市共查处侵占、骗取、挪用涉农惠补资金案件逾百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对432名村干部和102名党政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处理•2003年以来,湖南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96件;2004年以来,辽宁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75件。以党支书和村主任等“一把手”居多,占总数的90%以上阳光村务和谐农村从本省来看:2009年,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刘怀寅,因土地征用拆迁受贿960多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庐阳区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区居委书记邵修贵、主任郑文斌等人,分别涉嫌贪污受贿83.1万元、33.7万元,挪用公款86万元、75万元;长丰县双墩镇花园社区居委书记黄梅生涉嫌非法将社区居委集体土地转让给房产商、贪污受贿130.4万元……在集中核查中,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三资”的案件68件,56名村(居)干部受到纪律处分。阳光村务和谐农村从本县来看:•仅2009年以来,我县检察院共查处“村官”贪污、挪用案件12件17人。•A乡多个村村干因套取国家相关资金被查处•B镇W村书记、主任、会计等贪污、挪用大额资金被查处•C镇J村因相关事项不公开透明引发群体性矛盾,至今尚未完全解决阳光村务和谐农村从我县纪检监察信访看:村级信访量更是居高不下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对腐败问题的分析:•腐败案件涉及范围广。“村官”腐败案件主要是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救灾救济、扶贫优抚款物以及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宅基地等款项;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等。•“村官”腐败手段多样化。主要有7种:借宗族势力,肆意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滥用职权,“卡拿索要”;独断专行、办事不公;发包土地、工程,优亲厚友;参与赌博、挥霍公款;在任职期间外出打工,村务空挂;进行不正当竞选。•“村官”腐败区域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和封闭的欠发达村。阳光村务和谐农村产生腐败的原因:•腐败“村官”缺乏法律意识。目前一些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不强,有的平时不学法,遇事不懂法。•村民自治遭遇“386170部队”。当前农村主要是“386170”部队,即妇女、儿童、老人,对监督村干部十分不利。•一些村尚未实行村务公开或尚未做到真正公开。•村务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基层情况复杂,腐败“村官”关系网广泛。针对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难度大。•乡镇一级监管不力。乡镇对村干部监管则持“三不”态度,即“不能管,不敢管,不愿管”。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减少腐败发生的解决之道推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阳光村务和谐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是实行“阳光村务”的基础•“三资”委托代理建立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三资”委托代理建立在村民代表大会授权的基础上•“三资”委托代理是对资金代管、资产监管、资源协管•“三资”委托代理可以有效化解群众的误解,还干部清白,做到家底清楚•“三资”运行必须严格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阳光村务和谐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资产及资源处置开发、发包招投标制度•村级报帐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土地流转收益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村级预算管理制度阳光村务和谐农村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是实行“阳光村务”的关键•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便民化服务、开放化监督•把农民群众关注的经常性村级重要事务作为流程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并进行公开,重点是对村务公开、财务审批、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等事项。•流程化管理可以让村民实实在在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他们真正成为村务管理的主人。阳光村务和谐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推进“阳光村务”的保障•民主监督的平台、民主决策的桥梁、民主管理的岗哨、干群关系的粘合剂•产生途径:依法提名、依法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的监督作用;在村务财务公开中的监督作用;在“三资”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在村级工程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接受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要求•准确定位:首先,既受村党组织领导又受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即受双重领导的机构;其次,它必须具有“村级第三委”称谓的专设组织机构、明确规定的工作职权和独立履职能力;第三,它需要形成村级组织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接受上级党委纪检部门的业务指导。党支部应该对监委会依法按政策履行职责上进行领导,监委会应该向党支部定期汇报工作,但党支部不能左右监委会的人事安排,不能干预甚至主导监委会的日常工作,并支持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监督。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要求•选好班子•加强培训•强化保障•规范制度•实行考核•加强指导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做好“阳光村务”要求•认识到位•宣传到位•保障到位•培训到位•硬件到位•制度到位•监督到位•档案管理到位阳光村务和谐农村具体到工作中应该做到:•村级财务应按要求及时上报,所有票据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村级资产、资源应实行竞争性开发和处置•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应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村级事务应严格按要求实行公开制度•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基层干部应加强学习、转变认识、主动接受监督阳光村务和谐农村结束语•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阳光村务当作化解基层干群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的一件大事,才能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才能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才能为和谐怀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标题:阳光村务工程讲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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