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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泸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样本)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2泸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使用单位(甲方)维保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服务范围)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维护保养电梯见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电梯明细表》。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的规定完成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半年维保、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第三条为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甲、乙方协商约定以下事项:1如有关配件提供、2如抢修服务、抢修服务热线电话的电话、电梯内的有关标识。3如修理服务。。。。。保证电梯运行时间等4如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间正常情况下(不包括故障时)维保的时间频次不得少于附件一所定。。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不续签的,使用管理单位也应在合同终止前与其他维保单位订立合同)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责任1、有权在乙方相应许可资格失效时终止本合同。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3、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4、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时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书;(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及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特种设备登记卡;(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13)。5、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6、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4(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7、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8、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9、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10、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11、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责任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3、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且在有效期内。4、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分钟内(此时间、区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县一般不超过1小时)抵达现场。5、现场持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作业人员应当配戴有效作业证上岗。6、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7、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8、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9、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10、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11、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12、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5误部分费用%的违约金。(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一)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其他约定(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三)应急救援自行检查故障记录6第十一条日常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费(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一)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二)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第十三条附则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同时报送行政监察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各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许可证号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78附件一:维护保养电梯明细表电梯注册登记号电梯品牌、规格型号电梯参数运行地点日常维保时间半月季度半年年度每月12日、27日2月21日5月21日8.2111.214月15日10月15日9月11日
本文标题:电梯维保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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