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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农户违约风险与农村金融发展约束-基于贷帮平台实验数据的考证何琳1李仲飞2祝建民3廖东声4(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广州,510225)(2,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广州,510275)(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广州,510225)(4,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南宁,530000)内容提要:运用作者投资于贷帮平台、针对农户借贷的实验数据,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农户违约风险与农村金融发展约束的内在逻辑联系。发现: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的农户借贷业务,将因农户违约降低投资人的积极性,增加互联网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便捷特性,能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可贷资金净流量,但无法规避农村金融发展的根本约束,即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带来的农户违约风险。农村金融发展不仅要通过互联网金融增强资金流量规模,更要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控制农业的产业经营风险,降低农户违约风险。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农户违约风险农村金融发展约束贷帮平台一、引言与文献综述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障,互联网金融广泛的资金基础和市场基础,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可贷资金,为农户获取借贷提供便利。然而,农户违约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吸引力。互联网金融能否有效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成为当前农村金融领域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假定农村金融发展有其内生约束,即农业不可彻底规避的生产经营风险。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引发的农户违约风险,降低投资人的积极性,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削弱了互联网金融对农村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以信息技术与金融机构(Williamson,1984)为题开启了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到90年代著述日益增加。此时学者们大多从银行金融机构提供ATM服务和信用卡的视角研究互联网金融(Pope,1996;BowerandChristensen,1995;Birch,1995),互联网使得金融机构更有效率,但金融监管更困难(BirchandYoung,1997)。后来的研究将互联网金融看成是一种技术创新,引发消费者的选择创新以及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JoBlack,etc,2001;Nieto,etc,2008;Pickemell,2013;Sanders,2014;谢平和邹传伟,2012)。大量文献探讨了农村金融发展问题,且多以“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农户借贷增加贷款成本、回避农村金融业务,导致供给不足”为假设前提,从农村金融的需求层面获取数据(ChengandWu,2014;Xiang,etc,2014;ChengandAhmed,2014;Hsu,2014;尹志超等2014;周脉伏和徐进前,2004;霍学喜和屈小博,2005;李似鸿,2010),或从农村金融机构供给层面获取数据(Goel,2013;AcsandSany,2009;Xiang,etc,2014;罗来武等,2004;张红宇,2004;周立,2004;刘民权等,2005;陆磊和丁俊峰,2006;董晓琳和徐虹,2012),得出信贷约束、农村金融抑制(HeandTurvey,2009;Turvey,etc,2011;何广文;1999)等结论。提出金融深化与农村金融发展(GuoandJia,2009;Shen,etc,2010;RahmanandLuo,2011;肖,1989;麦金农,1988;鲁靖和邓晶,2005;温涛,2010;刘玉春和修长柏,2011;黄延信和李伟毅,2012;吕勇斌和赵培培,2014)。包括:增加对农户的金融服务(陆磊,2003;谢平和徐忠,2006)、设立更多的微型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冯兴元等,2004;何广文,2004)。对农村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监管,从监管层面促进改革与发展(尹龙,2005;赵天,2007;洪正等,2010;洪正,2011)。涉及互联网金融风险、农户违约风险与农村金融发展研究的著述较少。本文作者曾针对贷帮(互联网金融平台,成立之初专门为农户提供借贷,现开展多元化经营)进行了互联网金融有关农村金融业务的实际操作(目前仍有农户未还清的坏账),提出了互联网金融对农村金融诱导创新的基本理念(HeandLiao,2012),但未就风险表征进行实证探析。本文拟在他人研究基础上,利用实验数据,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农户违约风险与农村金融发展约束的逻辑联系,以期尝试性地回答农村金融发展的内生约束问题。二、理论分析(一)交易成本与技术创新理论交易成本是科斯(1960)对企业与市场边界进行界定的重要变量,为保证内部价值链高效运作,在企业内部处理交易,比在企业外部进行交易有更高的效率,决定了企业规模的大小。互联网金融将传统的金融机构视角扩大到了无空间约束的市场,将农户融资行为从狭隘的居住区域拓展到了广阔的交易区间,显示出农村金融以区域机构为核心的营运模式有着过高的交易成本。互联网平台为农村金融营运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支撑,也使得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能实现边界外延,达到新的动态均衡。熊彼特(1912)认为,将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实现经济发展,企业家和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企业家的组合,开辟了新的市场,形成了企业的新组织,是金融市场内部自身创造性对农村金融行为引发的一种变动。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技术优势,不仅提高了交易双方的信息透明度,也使得多方参与主体获取信息变得更方便,弱化信息不对称,降低了传统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交易技术改进为提升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辅助金融中介完善金融功能(清算支付、资源集中、资源转移、风险管理、信息生产和激励管理)提供了可能。平台大数据跟踪管理,不仅能长时期动态收集各方信息,还能通过数据管理系统,整合提炼筛选过滤信息,为有效地利用数据信息对用户进行分类管理,设计分层合约、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了支撑。交易费用降低为更充分地满足农户金融需求提供了可能。传统信贷管理因农户居住空间分散、信息收集技术落后,导致信息收集和事后管理成本较高,但互联网金融通过目标信息跟踪与信息分享降低金融中介的交易成本,客观上增加农户信贷业务的利润空间,解决了传统农户借贷业务利润不足的难题。(二)有效市场与行为金融理论以研究股票市场股价波动特征(Bachelier,1900;Kendall,1953;Roberts,1959;Osborne,1959;Coonter,1964;Samuelson,1965)为起源的有效市场假说(法码,1970)提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以未来的获利性在风险与收益之间进行权衡取舍。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驻村信息员对农户进行追踪管理,公开农户信息,根据农户经营特点和资信情况确定不同的借贷利率,具有半强式有效市场的特征。投资人与农户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达成阿罗和德布鲁的一般均衡。在没有农户违约条件下,投资人和农户都能满足自身的期望效用函数。理性人行为的正负反馈机制显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必然性。负反馈,即指当消费品价格下跌,需求量上升,价格上涨,需求上升的过程反馈到价格,价格又回到原来的水平。调整的方向与偏离的方向相反,最终达到均衡,这种机制被亚当.斯密称为看不见的手。与此不同,正反馈是投资人非理性行为导致追涨杀跌,在金融资产上涨时,更多的投资人进入市场,当金融资产下跌时,都选择离开,形成价格越来越高或越来越低的非均衡状态,被行为金融学称为非理性不均衡效应或惯性效应。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特性,不可避免将内生出正反馈效应,而互联网金融的传播性和高流动性,将正反馈效应渲染到极致,加剧非理性不均衡,导致金融风险。(三)金融抑制与金融发展理论哈罗德-多马模型与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模型,都将资本积累或称为资本形成率视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变量,但他们都没有深入分析一国内部的部门分化的根本原因。麦金农(1973)开创性的提出了金融抑制理论,认为金融动员起来的储蓄在这些部门没有充分转化,被市场分割所阻挠,资本形成效率低下,抑制了经济增长。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是典型的麦氏金融抑制理论的现实写照,互联网金融客观上能动用更多的金融资源,具有金融深化的功能,但无法消除互联网金融风险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及由此对农村金融发展的约束。传统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二元性是农村金融最突出的特征,金融资源配置由金融中介完成(正规金融);地下、非正式金融交易在非官方市场发生。然而,金融中介未扮演好信息生产者的角色,对农户信息缺乏系统全面评估,不会对贷款和投资行为进行差别对待,导致许多好的投资项目无法获得信贷支持,农户金融需求满足程度低。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的截然对立,直接导致资金来源单一,资金只能通过农村金融机构流入市场。而垄断了正规资金流动的农行、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银行,多因机构营运、管理机制固化等原因,有意回避农户和小型农业企业的借贷诉求。与城乡经济、工农业的二元结构类似,体现了当时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在二元对立的农村金融市场中,形成了众多的农村非正式金融交易,这是供给不足的自然衍生,由此产生了汗牛充栋的理论研究文献,甚至一度形成了发展经济学的重要内容。这些文献从不同视角进行研究,或者从借贷来源、借贷难易程度,或者从农村金融市场的机构观、功能观等切入分析,其共同研究内容都针对农户融资难、小型农业企业融资贵这一因供给不足而导致的现实困境。共同的理论基础是信息不对称,正规金融机构为避免逆向选择和降低事后道德风险,回避对农户提供贷款,导致融资难问题。这些理论成果直接推动了一直处于进程中的农村金融改革,诸如增加小额贷款、增加村镇银行的机构数量、增加农户联保、扩大信用贷款的机构创新、金融工具创新等。但实践证明,改革成效并不显著。以互联网金融为支撑的农村金融交易平台,最大的优势便是通过众筹方式,将闲散资金聚合起来,其聚集规模是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最直接的表征是增加资金供给渠道、扩大了资金供给规模、增加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可贷资金流量。模糊了正规金融供给和非正规金融供给的界限,为社会资本流入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公开的渠道,而非传统的地下非正规金融市场。三、数据与模型(一)实验数据贷帮是020金融模式的开创者,以投资家乡发展农村为初衷,采用众筹方式融资,初期以向农户放贷为主,现在提供多元理财产品。本文作者于2011年8月开始,将资金通过贷帮平台向农户发放借贷,收集了从2011年8月到2016年3月的数据,隐去农户的真实姓名,以农户序号代替。使用数据仅包含已到期的借贷,目前仍有数项借贷处于进程中,不能得出是否逾期结论,未包括在此。以借贷金额、农户借贷利率、借贷期限、已收回本息、尚未收回本息、投资人收益指标、观察到已发放借贷是否按期偿还。以跟进投资指标为基础,跟踪农户借贷违约情况、违约后投资人反应情况。在农户借贷违约出现后,观察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即通过投资人的再追加资金和对农户的再贷款行为,判断对贷帮平台资金筹集的影响在农户违约后,投资人的资金追加规模也同样重要。但在本实验中,投资人(即作者小组)的资金追加规模无普适意义。因发现农户违约后,作者小组仍决定在贷帮平台追加补充资金,资金规模取决于当时实验资金充足与否,以保证实验的可持续性,增加观察样本。当然,新补充资金不再对已发生违约的原借贷农户发放贷款,转向其他农户,因此,本实验中,在已观察到违约发生后所补充投入的资金量与投资人的真实反应有差异,不能完全真实反应投资人在没有实验背景下的投资决策。但作者小组的后续追加投资规模,不仅是为了维持实验的可持续,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违约发生与否投资人的真实偏好。即没有违约,马上投入;发现违约,停止投入。农户违约原因也应成为研究变量,以分析农户违约是来自于个体信用还是产业经营风险,以支撑本文的假定,即农村金融发展的内生瓶颈是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该变量在本实验中无法观察到,但仍可根据贷帮平台的营运管理特征,界定为已知变量,即均来自产业经营风险原因,排除个体信用原因。贷帮向投资人收取了2%的农户信息调查费、1.2%的贷后管理费,主要用于弥补对农户进行面对
本文标题:互联网金融风险农户违约风险与农村金融发展约束-基于贷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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