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节主要内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特征:•股东人数高限•股东责任有限(对投资的公司承担有限的出资责任)•公司责任有限(对外部债权人承担有限的债务责任)•不能公开募集股份,发行股票•兼具人合与资合性•股东出资转让严格•封闭性•资本要求低•设立程序简单•组织设置灵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具体条件•1.人数:1-50人。允许设立一人公司。•2.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公司章程:•(1)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2)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会,并且应当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股东人数下限1人股东人数上限50人特殊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商品生产商业批发商品零售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法》3万(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性质:公司对内对外活动的基本准则制定者:公司的全体股东约束对象: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1、签订发起人投资协议•2、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4、设立审批•5、缴纳出资•6、验资•7、确认公司组织机构•8、申请设立登记•9、登记发照(二)设立程序1、签订发起人投资协议•(1)公司经营的宗旨、项目、范围和生产规模•(2)注册资本、投资总额•(3)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4)公司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5)盈余分配和风险分担的原则•附:发起人投资协议模块一份2、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详见公司章程制定与变更PPT内容)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事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公司体股东或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固定或法定格式)•(2)股东或发起人的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4、设立审批•设立审批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是其他一些专门的职能部门,且行为发生在公司正式登记之前•设立证券类,需国家证券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食品、药品类,需国家食品、药品有关主管部门事先批准•(国家有此类详细目录表:《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目录》)5、缴纳出资•股东出资方式:•问题1:股东可以用哪些财产出资成立公司?•问题2:劳务能否作为出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货币、非货币财产特殊比例要求货币出资不低于公司总资本30%股东出资期限一般两年内缴清,投资公司5年首次出资数额不低于总资本20%不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非货币财产•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其他非货币财产: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非专利技术等。•非专利技术:指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如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图纸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做价出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条件后,应立即产生公司组织机构16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章程草案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问题:(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3)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作业一:案例出资后果:1、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独立法人财产形成2、股东不得抽回出资(退股)例外情况:《公司法》75条对股东会下列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份(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分立、合并、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出资人认缴出资的法律效果(1)出资人负担出资义务: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股东在一定条件下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影响设立登记:出资人认足岀资后,才能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股东权利的主张:①公司成立后,应向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设股东名册,出资人正式成为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②有一些股东权利只能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如盈余分配权、新股优先购买权;(4)清算财产的范围:公司解散时,公司因股东未缴纳出资(包括到期应缴而未缴的出资和合法的缴纳期限尚未届满的出资)而享有的对股东之债权应列为清算财产6、验资验资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果: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证明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验资机构为股东缴纳出资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7、确认公司组织机构•全部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条件后,应立即产生公司组织机构•选举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选举监事会成员或监事;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8、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材料:见下页表格登记制度:核准制登记结果: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登记事项证明对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章程条件三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条件二非货币资产的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条件二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条件一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任职证明条件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条件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条件四公司住所证明条件五9、登记发照•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材料齐全合法)•刻制公司印章、开立公司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拒发(材料不合法)(三)发起设立人的法律责任•1、公司设立成功时设立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公司设立必要行为时,其行为法律后果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直接承担—属效力确定的民事行为•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为设立公司非必要的民事行为时,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不能直接归属于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公司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公司设立必要行为时,作为相对一方债权人,无论公司是否成立,均可以直接以该发起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发起设立人的法律责任•2、公司设立失败时设立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发起人之间以设立公司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是一种合伙协议。按照民法上对合伙人责任的要求,公司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由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如果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设立公司必要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对外债权人有权选择由该发起人承担或要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属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三)发起设立人的法律责任•公司设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指公司正在设立之中,尚未设立登记,但又不能确定公司是否必然能够成立或不能成立的状态。•(1)公司发起人之间仍然属于合伙法律关系,公司发起人之间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明确不能成立的,由发起人按设立失败承担民事责任。•(3)公司设立成功的,发起人的民事责任按公司设立成功来承担;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的,可以直接变更设立后的公司为当事人并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四)股权的取得和证明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股东少和规模小的公司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经理•监事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组成:全体股东性质:公司的权力机构召集人:董事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人:董事长(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召开时间: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代表1/10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和1/3监事提议)职权:P25(股东可以书面形式表达)议事规则:有限的公开投票,民主表决制度临时股东会召开法定情形•(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5)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本文标题: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518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