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建设局)台州市建筑工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新
台州市建筑工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协议协议编号:LHDX-ICT-2014-00-0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协议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协议编号:LHDX-ICT-2014-0-0甲方:地址:第2页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为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和安全发展,根据省数字化工地的建设要求,以《关于实施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要求的规定为指导方针,我市计划全面实施建筑工程项目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推进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效率。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原则1.1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合作推进数字化工地建设工程。1.2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原则共同处理在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二条合作内容2.1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下文简称建设局系统)由前端设备、宽带电路、后端平台三大部分组成,前端设备包含:硬盘录像机((DVR)、硬盘、高清球机、高清枪机、红外枪机、无线传输设备等由乙方提供。但显示器由甲方自备。2.2系统建设所需立杆由甲方自备;如需乙方立杆,乙方向甲方单独收第3页取费,费用金额参照本合同5.2。2.3系统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由乙方按照《关于实施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购买符合相应技术条款的设备,并由乙方负责集成。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甲方作为最终用户,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业务系统(该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电路、设备)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3.1.2甲方保证不利用乙方的资源进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及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3.1.3甲方办理业务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甲方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乙方审核后,对上述有效证件以复印件方式留存。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关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3.1.4甲方应向乙方的设备安装人员提供工地的电子版平面图,具体摄像头安装位置由双方协商确定。3.1.5设备在业务开通后,甲方应负责其安全,如因偷盗或人为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设备材料费、拆装费、施工费、退第4页换货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3.1.6甲方依照双方达成并认可的资费标准,先预收半年一次性租用费元,年月至年月。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不予退还,超过合同收费期限需补缴所超租用费(按月收取)。工程结束前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局同意拆除后再到电信营业厅办理拆机手续。乙方收回甲方租用的前端设备,如有损坏设备照价赔偿。光纤线路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每次500元至2000元的抢修费用(视损坏实际情况),设备损坏缺失赔偿标准参加附件三。3.1.7施工期间派专人协助乙方做好以下二项工作:协调工作及施工中相关图像采集点的取电配合工作;监督、了解工程施工的有关进度、施工质量,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如与甲方相关要求相悖的,应及时指出。3.1.8甲方必须对本次合作及乙方在本次合作中所提供的价格、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参数承担保密义务。3.2乙方权利和义务3.2.1在具备施工条件下,本系统的合同施工期为1个月。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重新协商决定。3.2.2乙方负责完成设备安装、平台账号开通;负责本系统的全程连接、调通,并进行开通测试;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第5页3.2.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此服务前,充分知悉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服务提供的方式、收费方式等,并向用户提供清晰明确的收费标准。3.2.4乙方承诺遵循国家的经济、技术工作保密规定和甲方的保密工作条例,对所有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任何相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2.5甲方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可向乙方申告,乙方负责故障的全程协调处理。3.2.6本系统施工及维修维护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3.2.7乙方有权应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及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对甲方进行处罚。3.2.8为改善服务,乙方可能对业务系统扩容、调整或升级,造成对用户的影响应按照《电信条例》规定办理。3.2.9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均归属乙方(甲方自备设备的归甲方所有)。第四条系统的开通、调整4.1系统开通时间以双方在系统竣工验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因条件不具备而可能延误施工的监控点,由甲方负责协调,以确保工程顺利进展。4.2监控点的调整是指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本地终端物理位置的变更。甲方进行监控点调整,应提前向乙方提出调整监控点的需求,包括具体内容、实施时间和技术标准,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移机费用第6页标准为:建设局系统球机800元/次、枪机500元/次。第五条系统月租费用及付费方式5.1系统收费方式为:以首个摄像头竣工时间为收取月租费开始,以月为单位计算。建设局系统中的工地摄像头安装个数参考《关于实施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红外枪型摄像机800元/月/头,(2)高清枪型摄像机900元/月/头,(3)高清球型摄像机1000元/月/头。5.2除月租费、移机费、光纤电路租用费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其他常规费用(含:初装费、维护费、平台使用费等)。5.3设备初次安装免费,如需调整参照本合同4.2条内容。5.4月租费采用预收半年方式收取,欠款的,参考本合同3.1.6条。5.5如日后增加监控点位,仍按照现有的条款执行。第六条工程质量与服务质量6.1工程施工必须由具备安防资质证书的施工队施工。6.2整体工程要达到《关于实施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6.3双方承诺根据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权益。6.4乙方提供7×24热线电话服务,故障申告时限:正常情况下4小时响第7页应,48小时修复(城区24小时修复),并确定专人联系。6.5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6.6监控安装完毕,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工程车等)造成监控设备和线路等发生损坏的情况下一切由甲方照价赔偿设备费用。设备必须由乙方施工人员拆/移,如甲方私自拆/移,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清单见附件3第七条保密条款7.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2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实施了解到对方的有关网络组织、业务发展、价格策略等商业机密时,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保密。第八条免责条款8.1因地震、山洪、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电磁干扰、战争、火灾、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中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8.2因通信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技术上的需要,乙方有权对业务资料、操作流程、服务规则、计费标准与周期等进行变更、调整,有权对网络、设备、软件等进行更新、维护,或进行号码升位、关闭技术落后的网络,对此,乙方在《电信服务规范》规定的时限内以公告第8页的形式通知客户并尽可能降低不利影响,甲方同意免除乙方因此而产生的责任。8.3由于意外事件,或由于黑客攻击、第三方破坏等第三方原因,或由于非乙方可以合理控制的软硬件、技术等原因,造成掉线、中断、拥塞、信息迟延、信息丢失等通信故障的,甲方同意不追究乙方责任。8.4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任何一方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9.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调整。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9.2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终止前已发生的权利义务或债权债务。9.3因本协议而导致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之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9.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体现。第9页第十条附则本协议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期限可参考所监控的建筑工地的施工进度。但建设局系统所装摄像头最短不得低于18个月(即保证合同期限内甲方向乙方缴纳不低于18个月的月租费),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包含协议正本及二个附件。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业务受理单》、附件二《保密协议》、附件三《设备损坏缺失赔偿标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部分政策要求和技术指标可参考《关于实施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要求。附件一:视频监控业务受理单附件二:保密协议附件三:设备损坏缺失赔偿标准甲方:乙方:中国分公司第10页代表: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视频监控业务受理单受理单编号: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人签名集团客户资料客户单位名称集团客户编号盖章盖章第11页客户单位地址客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编经办人签名经办人证件号码经办人职务及电话完成时限年月日业务受理类型□开通□取消□变更□其它备注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托收□预付款□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托收相关信息银行行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银行帐号视频监控业务信息建设局系统租赁前端摄像头个数红外枪机个月租费用800×=元/月高清枪机个900×=元/月高清球机个1000×=元/月合计个合计元/月建设局系统租赁前端摄像头租期个月预收月租费用元1、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有权停止服务。2、资费开通当月生效,变更和销户次月生效。完成时间年月日客户代表签名业务主管签名:客户代表证件号码客户单位盖章:公司盖章客户服务电话:帐号:1207021119021022770工商银行户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附件二双方的保密协议由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可能知悉乙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保密信息,下同),第12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1、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指是指乙方自身产生、或从他方得到的,凡是能给乙方带来利益、竞争优势,或造成损失、竞争劣势的,或者能给竞争对手带来利益,造成竞争优势的一切技术的、经营的信息。2、甲方在与乙方合作过程中得到或知悉的乙方的文件、资料、信息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保密信息:(1)用户信息;(2)产品及项目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3)电脑程序、专有技术、工艺、设计、图纸、数据、技术文档、配置数据、拓扑图等;(4)货源信息、供应商信息、招投标文件;(5)网络规划和运行的数据、资料,网络试验报告,基站分布数据;(6)经营、管理策略、决策和诀窍,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文件;(7)广告、销售策略、销售渠道信息、营销方案;(8)财务信息;(9)人力资源信息;(10)客户投诉与其他涉诉事宜;(11)签订协议的内容、提供或得到的所有文件、资料的内容;(12)公司内部所有IT支撑系统、数据库中所包含的所有电子信息,包括不限于电子公文、公告、电子数据、内部资料、信息及与本条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有关的电子邮件;3、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个人用户信息:(a)个人非通信内容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职业、所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家庭成员信息等)、位置信息、服务密码、客户账单和客户详单,等等;(b)个人通信内容信息:用户通过语音网络、短信、彩
本文标题:(建设局)台州市建筑工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5340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