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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造纸印刷 > 第五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学习目标:本章学习的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交易条件: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要求掌握品名条款、品质条款、数量条款、包装条款的内容,及规定这些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13.1商品的品名商品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国际商品进出口合同中商品的品名条款并无统一格式,一般是在“商品名称(Nameof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进出口双方成交商品的品名。有时可能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标出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对商品品名条款的规定还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有些商品只要列明商品的名称即可。但对于品种复杂、存在不同等级和型号的商品,为了更加明确,也可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和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作进一步限定。有时也将品名、规格、等级一起描述,形成商品的品名条款和品质条款的组合。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进出口合同中的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件。因此,在规定此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商品的名称必须明确具体2.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3.对商品的品名不要作不实际的描述4.注意选用对我方有利的名称13.2商品的品质商品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商品的品质(QualityofGoods)是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特性等自然属性,一般需要借助仪器分析测试才能获得。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或透明度等,可以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直接获得。对进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1)根据不同要求确定商品品质2)出口商品品质应符合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3)不断提高出口商品品质2.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1)进口商品应是国内建设需要的商2)进口商品的品质应满足人民生活、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的要求3)对进口商品的品质规定应符合进口国的国情,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不能盲目追求高规格、高档次、高质量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商品品质的规定方法1.用说明表示商品品质1)凭规格买卖(Salebyspecification)2)凭等级买卖(SalebyGrade)3)凭标准买卖(salebyStandard)4)凭品牌或商标买卖(Salebybrandortrademark)5)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bynameoforigin)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bydescriptionsandillustrations)2.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品质1)看货买卖2)凭样品买卖(1)凭卖方样品买卖(2)凭买方样品买卖(3)对等样品买卖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商品品质条款商品的品质条款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牌名等内容。如果是凭样品买卖,还应规定样品的编号。在订立品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正确选择品质的表示方法2.品质条件要科学性与灵活性相结合1)品质机动幅度条款(1)规定极限(2)规定范围,即对商品的品质指标规定一个允许的机动范围(3)规定上下差异,即在规定某一具体品质指标的同时,规定一定的上下变化幅度2)品质公差条款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3.3商品的数量国际贸易中商品数量的意义商品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之一。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双方交接货物的数量依据。卖方必须按规定的数量交货,而买方则必须按规定的数量收货并支付货款。因而,在国际贸易中,合理的规定商品的数量,对买卖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卖方交货数量不能与合同规定相符,将会引起买方对其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这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如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相符。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多于约定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任何缺漏部分或补足所交付货物的不足数量,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商品数量对买方的意义在于,如果数量过大,可能会在目标市场上供过于求,商品销售困难。如果数量过小,可能会失去获利机会。另外,商品数量的多少还影响到商品的价格、运输、包装费用等。因而,在规定商品的数量时,买卖双方应考虑卖方的生产能力、买方的支付能力、目标市场的供求状况、运输条件、商品的价格变动趋势以及进出口国对该商品的有关规定等因素。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1.计量单位2.计量重量的方法1)毛重(GrossWeight)2)净重(NetWeight)(1)按实际皮重(ActualTare,orRealTare)计算,即将商品的包装过秤后所得的重量。(2)按平均皮重(AverageTare)计算。从全部包装中抽取几件,得出其重量的平均数即为平均皮重。(3)按习惯皮重(CustomaryTare)计算。有些商品的包装在市场上已形成规格化的包装,因而不必在交货中对包装称量,可以按公认的单件包装的重量乘以商品数量得到皮重。如装运谷物的麻袋,习惯皮重为2.5磅。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4)按约定皮重(ComputedTare)计算。即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单个包装的重量去计算全部货物的皮重。3)公量(ConditionedWeight)4)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5)法定重量(LegalWeight)数量条款的规定1.数量条款应明确具体2.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1)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s)2)规定约量13.4商品的包装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根据是否需要包装可分为三种:裸装货(NudeCargo),指那些品质稳定,不易受外界影响,可以自成件数,难以包装或不需要包装的商品。如钢材、木材等。散装货(BulkCargo),指一些大宗的难以包装或不值得包装的商品。如粮食、煤炭等。其他的商品在贸易中均需要包装,称为包装货(PackedCargo)。商品的包装对保护商品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起到了重要作用,避免了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适当的包装,有利于商品的储存、保管、计数、防盗和销售。商品的包装还是一种重要的非价格竞争手段,有助于提高厂商的市场竞争能力,扩大销售,提高售价。因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包装成为说明货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条款也成为合同中的主要条件。提供约定的商品包装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之一。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的规定,卖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包装与合同规定不符,就构成违约。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商品包装的种类1.运输包装1)单件运输包装2)集合运输包装(1)集装箱(Container)(2)托盘(Pallet)(3)集装袋(FlexibleContainer)2.销售包装1)销售包装的种类(1)挂式包装,如网兜、吊钩等。(2)堆叠式包装,如材料较结实的盒子(3)便携式包装,如有提手的纸盒、包等。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4)易开包装,如易拉罐。(5)喷雾包装,如某些香水、空气清新剂的包装。(6)配套包装,如工具配套包(7)礼品包装,如一些化妆品的包装、工艺品的包装。(8)专用包装,如药品的包装。2)销售包装的说明3)条形码标志3.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包装标志包装标志按其作用不同,可以分为三种:1.运输标志(ShippingMark)运输标志,又被称做“唛头”。它通常由三部分组成:1)货人或发货人名称的英文缩写或简称,有时也包括简单的几何图形。2)目的地的名称。3)件号,即本批商品的总件数及顺序号。4)参考号,如运单号、发票号等。例1:ABC…………………收货人名称1234………………..参考号HONGKONG………目的地1-100………………件数代号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例2:HONGKONGNOS.1-1002.指示性标志指示性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例如“小心轻放”(HandlewithCare)、“保持干燥”(KeepDry)等。这种标志一般用简单、醒目的文字和图形在包装上标出。3.警示性标志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氧化剂等危险货物时,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有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证物资和人员的安全。ABC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除了以上种包装标志外,有时包装上会印有货物的生产国别,如“中国制造(MADEINCHINA)”,这种标志称做原产地标志。包装上一般还会印有重量和尺码标志,即标明商品的毛重、净重、及体积等。例如:GROSSWEIGHT52Kgs,NETWIGHT50Kgs,MEASUREMENT40×30×20cm。包装条款的规定1.包装条款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运输标志和包装费用四项内容。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包装材料包括金属、纸、木材等。包装方式指包装的尺寸、规格、填充物和加固条件等。例如:“单层新麻袋,每袋25公斤(Innewsinglegunnybagsabout25kgeach)”。包装费用一般已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中,不另计收。但如果买方要求特殊包装,则超出的包装费用由谁负担及如何支付应在买卖合同中作出具体的规定。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决定,并无必要在买卖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如果是由买方规定运输标志,则应在合同中作出具体的规定,标明标志的式样和内容以及买方提供标志的时间。如果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提供运输标志,卖方可自行规定,但应及时通知买方。2.订立包装条款应注意的事项1)对包装的规定应明确、具体2)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3)包装应符合有关国家的规定第13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思考与练习1.规定品名条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2.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哪些?3.约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4.运输标志的作用是什么5.案例分析1989年,在上海秋季交易会上,由中国山东省青岛食品公司与印度一家K公司签订了一项冷冻北京填鸭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我方向对方出口带头翼蹼、无毛的一级冻北京填鸭20吨,填鸭都必须按印度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我方K公司不清楚伊斯兰教的宰法,凭主观想象认为只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个证明,说明是按伊斯兰教的方法宰杀的,就可以了,于是对这些鸭子全部采用最科学的屠宰方法,即从鸭子口中进刀,将血管割断放血后加工速冻。然后请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了“确为伊斯兰教方法屠宰”的证明,货物运到印度后,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检验,发现这批鸭子是用“钳宰杀法”屠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为伊斯兰教标准所不容,于是,买方便拒绝收货,并通知我K公司,或当地销毁,或立即退货。K公司不得已,只好同意退货,我K公司弄巧成拙,除了损失往返运费及其销售差价之外,还要向买方表示歉意,挽回已造成的不良影响。(摘自《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大纲·习题》,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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