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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黄岭矿用工模式改革研究姓名:周锋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企业管理指导教师:王庆军20090401黄岭矿用工模式改革研究作者:周锋学位授予单位:合肥工业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贺雪梅.陈牛则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1)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用工成本、用工模式将带来全面的影响,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随意使用末位淘汰制,而且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加了解雇成本;并且出现了大量派遣制员工等等.2.学位论文周南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用工模式研究2008新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给中国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先前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这部法律更具体、更系统并且充满了“刚性”条款。比如,她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长期和无固定劳动合同、突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对非主流用工方式有了明确的规范,等等。因此,她被喻为中国人力资源上的“萨班斯法案”。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给企业带来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它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劳动法律环境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新的法律环境将使存在违法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面临被法律严惩的危险,使劳动者的利益在更大程度上被法律所保护。新法对广大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方面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涉及到员工入职管理、在职管理和离职管理的各个方面,对企业来说,学习和适应新法的过程需要一个磨合期。同时,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制订应对新法的各种用工管理方案,已成为众多用人单位的当务之急。企业的用工模式主要包括直接用工、间接用工、以及劳务外包。采用何种用工模式取决于用工的性质和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不同的用工模式组合对企业的用工和管理成本有着不同的影响。如直接用工,企业必须和劳动者签定固定或无固定的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而间接用工则意味着企业必须通过第三方聘用劳动者,并对劳务关系中出现的纠纷付连带责任风险。在新劳动合同法的背景下,违法用工的成本加剧上升,很多存在违法用工问题的用人单位不得不面临调整其用工管理;而新法鼓励企业和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以及保护各种用工模式下劳动者利益的导向也使很多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不思索如何更好地设计其各种用工组合,以达到用工成本的最优化和用工风险的最小化。本文研究的对象是新劳动合同法背景下的企业用工模式。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行,我国的劳动法律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内容之一的用工模式管理在新法背景下受到哪些影响、应做如何积极应对,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试图从企业用工模式的角度分析新劳动合同法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和挑战,通过对新法的深入解读和对企业多种用工模式的剖析来研究不同企业应如何积极应对新法对企业用工模式的挑战,制订及执行更完善及合理的用工方式。同时,本文在全球化和新劳动合同法的多重背景下预测中国企业在新的法律环境下的未来用工模式,进一步说明了企业的用工模式会不断地在新的背景下不断地演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及法律环境的多重需要。3.期刊论文梁义斌《劳动合同法》对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务用工模式的影响及应对策略-安装2008,(7)二00七年度人力资源领域最令人瞩目的事件是劳动合同法正式出台,这标志着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立法加速完善.4.期刊论文王琼芳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利与弊浅析-江苏水利2008,(12)一、缘由2007年6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其中第五章对于劳务派遣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将劳务派遣写入法律,标志着劳动力派遣这一新型的用工模式合法地出现在我国法律条文之中.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单位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单位,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5.学位论文庄媛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旅游饭店劳动关系研究2009在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化的背景下,外资饭店逐步参与到国内旅游市场的竞争中,服务越来越成为竞争的焦点,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又取决于服务人员的素质高低,因此旅游企业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员工关系的管理上。只有先将企业的员工视为内部的宾客,给员工提供良好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才能使员工为外部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饭店的整体竞争力。旅游饭店员工成为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力量,饭店企业如何实施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发展合理的用工模式是饭店发展战略工作的一项关键,劳动关系管理从日常性的职能管理上升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国内各个行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普遍增加了用工成本,同时劳动合同签订率也有了大幅增加。旅游饭店作为一项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新法实施期间面临很大的适法调整压力,包括积累多时的劳动时间、劳动保险等问题,然而这也正是我国旅游饭店加强劳动关系管理,提高饭店行业竞争力的一个良好契机。论文采用文献调研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实证分析等方法,从劳动关系基本理论入手,归纳出国内旅游饭店劳动关系方面目前存在的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者的民主参与程度低、劳动保护不完善、劳动关系稳定性差、劳动争议日益突出等问题,分析原因在于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劳动监管力度不大、劳动力供求矛盾尖锐、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劳动者个人维权意识差几个方面。论文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首先将国内外劳动法律进行了整理,并具体分析了《劳动合同法》体现的新特点——鼓励长期性、民主性、规范性,理论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对旅游饭店的影响,包括增加了饭店劳动用工成本、促使饭店进一步调整劳动用工方式、加大了员工对饭店的选择权。然后以青岛市不同星级旅游饭店为例,调查饭店内劳动关系现状:《劳动合同法》在旅游饭店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积极的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违法现象和执行难点。最后根据饭店面临的新的法律背景,将劳动关系理论应用于饭店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对旅游饭店应对《劳动合同法》探索性提出建议,包括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和拓宽学习途径,在饭店内部建立劳动管理法律审查制度,灵活发展劳动工时模式,以及积极调整用工模式,并提高员工的终身就业能力,建立新型劳动关系。6.期刊论文柯肖权.龙凌云地方高校后勤用工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24)本文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高校后勤的用工管理带来的影响,结合我校的实际,从实行人事代理制、引进专业服务公司、适量使用劳动合同工、灵活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合理使用劳务派遣等用工模式进行了探索.7.期刊论文封晓骏.王文海我国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利弊分析及规制完善-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4)劳动合同法确立了我国劳务派遣基本法律制度,但该法及之后的实施条例对于劳务派遣的规制尚有待完善之处.文章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如何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劳动合同法,最终达到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进行了初步探讨.8.期刊论文邢峻生.杨军.董兰萍.栗侠.XINGJun-sheng.YANGJun.DONGLan-ping.LIXia电网企业短期劳动用工相关问题的研究-陕西电力2009,37(7)通过对陕西电网企业临时性劳动用工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调研及深刻剖析,提出了3种不同的用工模式,即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制用工以及业务外包形式.为解决电网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所带来的现实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为今后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9.期刊论文张之风嘉兴石油改革用工模式巧解工时超时-中国石化2008,(11)今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如何避免劳动用工超时问题成为加油站管理中的难题.浙江石油嘉兴分公司积极探索加油站营业时间、用工总量与排班方式的有效配对,制定适合不同加油站的多种排班模式,在不增加人员、不丢失销量的前提下,成功解决了加油站用工超时问题.10.学位论文冯涛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性质及其雇主责任研究2008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的就业制度最早源于美国,成长于日本及欧洲,目前在许多国家广泛推行。劳务派遣的迅速发展就在于其突破了传统的用工模式,将原有的一个雇主与一个雇员的双方劳动关系,转变成了两个雇主与一个雇员的三方劳动关系,从而减轻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有效的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但由于将传统的一对一的简单的劳动关系复杂化,存在着对劳动者“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的劳动形态,所以劳务派遣从产生到发展始终都存在争议。由于对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性质的界定不同,就会影响到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雇主责任分配和对派遣人员权益保护的不同。所以,对于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性质的界定,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都引起了较为广泛的探讨。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第五章第二节专门对劳务派遣作了相关规定,从而弥补了劳务派遣制度在立法上的空白,使劳务派遣制度真正地做到了有法可依。但由于劳务派遣制度区别于传统的用工模式,所以,关于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的性质界定问题还是在学界存在着广泛的争议。为了更好的促进劳务派遣制度在我国的健康发展,通过对现有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性质学说的评析,本文将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的性质界定为“在特定条件下,由一重劳动关系向双重劳动关系的切换”,并在这种劳动关系性质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劳务派遣立法的建议。本文主要分四部分对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的性质进行了研究探讨:第一,通过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纠纷第一案——“肯德基劳务派遣案”来说明本文对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性质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劳务派遣的内涵和发展概况进行介绍。对劳动关系性质的认定不同,就会导致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模式中两个用人单位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同,对劳务派遣入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同。因此,在充分体现劳务派遣制度自身优势和最大化保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来确定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的性质就显得尤为重要。第二,从学界对我国建立劳务派遣制度的争议出发,提出劳务派遣制度在我国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明确劳务派遣制度的价值选择。由于劳务派遣中对劳动者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冲击了传统的劳动关系理念,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但由于通过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的运行,派遣机构能够获取派遣费用,用工单位可以提升经济效益,派遣人员也获得了就业机会,实现了三方的多赢。因此,对于劳务派遣制度的建立,我们应该用一种开放的理念去接受它。虽然,这其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但在目前我国就业压力不断增大,企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劳务派遣这种弹性灵活的用工形式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此外,劳务派遣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是其第一位价值选择,也是它存在的根本。但劳务派遣制度的价值并不仅仅只在于追求经济效益。如果忽视了社会正义这一基本价值的存在,则任何经济效益都只能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伪效益,其对社会的贡献可能微乎其微,甚至会是负效应。所以,劳务派遣制度的价值应在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三,从对一重劳动关系学说和双重劳动关系学说的理论评析中来探究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的性质。在最大限度地有效保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和真正发挥劳务派遣制度自身优势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关系的性质可以界定为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由一重劳动关系向双重劳动关系的切换,即在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制度中的劳动关系是一重劳动关系,派遣机构承担与劳动合同订立、终止、解除相联系的雇主义务,用工单位基于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工作上的指挥和监督,承担劳动保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基本义务;但当劳务派遣人员在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动的过程中,其合
本文标题:黄岭矿用工模式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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