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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加《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的代表全许办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主要内容生产许可证工作概况一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二需要关注的问题三生产许可证工作概况总局2010年第90号公告1人造板2建筑用钢筋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45输电线路铁塔……62加工食品63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64化妆品审批权限调整根据总局2006年第136号公告、2009年第16号公告以及2010第89号公告,自2006年9月5日起先后分三批共计20类45个产品下放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生产许可证工作概况情形合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类别共64类,其中工业品61类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细则61类101个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发证的产品42类56个细则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的产品20类45个细则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和产品品种数生产许可证工作概况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发证概况(工业品部分)项目类别品种(细则)获证企业占总发证比例(%)占省发证比例(%)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6110164458国家发证的产品42562788143.25省局审批发证的产品20453657756.752006年第一批省局审批发证的产品111757311.7520.702009年第二批省局审批发证的产品12172069232.1056.562010年第三批省局审批发证的产品1127831212.9022.73一、生产许可证工作概况发证情况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发证情况省份企业数发证数山东129129河北5555江苏5353广东3434……合计548548一、生产许可证工作概况提升了法律地位科学合法可操作国家正式出版物细则重大变化八个管理规定(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规定》一、生产许可证工作概况新版规范性文件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增加章、节、附件第八章监督检查第1.4节执行现行有效标准和产业政策,及时修订细则第1.5节重大许可事项听证第5.3节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附件1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附件5检验报告附件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主要内容增加1章、2节、5个附件细则主要章节附件变化1总则1.1修订依据:依据以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1总则1.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750千伏及以下各个电压等级的所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企业。1总则1.2单元划分:本细则将输电线路铁塔划分为四个产品单元:110kV220kV(330kV)500kV750kV1总则1.2获得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生产等于或低于所取证电压等级的产品,反之无效。注:生产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企业,应取得110千伏或以上电压等级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证。1总则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企业,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输电线路铁塔产品。1.3限定于对企业生产行为要求“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输电线路铁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输电线路铁塔产品。”“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输电线路铁塔产品。”调整前调整后第一章总则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细则的法定功能应当是用于生产许可企业审查,以细则为依据评价核准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销售及经营活动中使用行为不属于实施细则调整范围。1总则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二章工作机构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2.1国家部门①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②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③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承担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2.2审查机构审查部:起草细则、跟踪标准、提出修订、组织宣贯、组织实地核查、汇总上报2.3地方部门①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区受理审查和监督管理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辖区日常管理工作③省级许可证审查中心:(20个省)④县级以上地方局:辖区监督检查2.4检验机构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指定:检验机构名单及产品检验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企业应关注有关文件,网上公布的信息为最新检验机构情况。2工作机构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2工作机构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站装备分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2工作机构跟踪相关输电线路铁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2工作机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华电工程大厦2号楼)邮政编码:100035电话:010-51966555传真:010-51966555电子信箱:zhangjz@chec.com.cn联系人:张煚治2工作机构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工作机构2.4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1:第二章工作机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管理规定》许可证检验机构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并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承担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第五条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核查人员根据产品实施细则关于抽样规则的要求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所申报的产品;(名称及等级均应满足)3.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3.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第四章许可程序4.1申请和受理4.2企业实地核查4.3产品抽样和检验4.4审定与发证4.5集团公司生产许可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4许可程序4.1申请和受理4.1.1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申请和受理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名称”栏填写“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单元划分填写申证单元的电压等级,“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可不填写。第四章许可程序申请书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产品类别: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名称:输电线路铁塔企业名称:xxxxx(公章)联系电话:xxxxx联系人:xxx申请类别:发证□迁址□增项□其他□申请日期:2011年x月x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省市(地)区(县)乡(镇)路(街道)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组织机构代码经济类型工商登记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经营期限固定资产(万元)注册资金(万元)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联系人从业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二、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年设计生产能力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产品标准申请类别输电线铁塔750kV发证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宣讲4.1申请和受理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申请和受理4.1.1.2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1申请和受理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4.1申请和受理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申请和受理4.1.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4.1申请和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1申请和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申请和受理4.1.4企业申请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公告的产品,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4.1申请和受理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以每月产量为一个“检验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企业实地核查4.2.1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
本文标题: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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