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安乡县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实施方案(修改稿)
安乡县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现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湘中医药【2011】3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快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使中医药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农村工作大局,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传统医学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总体目标合理配置中医药卫生资源,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中医药队伍,加强中医院的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综合性医院现有中医药资源的作用,发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事业。2通过3年时间,在我县建立起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农村中医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满足广大群众中医需求,使中医药的“简、便、验、廉”的优势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得到重要体现,使我县的中医药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三、创建要求(一)县、乡镇政府创建工作1.县政府主动承担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的责任和任务,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县政府工作目标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2.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计划、劳动人事等部门组成的县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以上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农村中医药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并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各单位创建落实情况。3.制定全县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服务能力建设及人才培养等。35.制定鼓励农村中医药工作发展政策,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中,充分发挥农村中医药的优势与作用,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报销范围。6.县人民政府在建设周期内向人大汇报并向政协通报农村中医药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并根据人大和政协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加以整改落实。7.各乡镇也要建立创建工作机构,并把农村中医药工作列入工作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二)县卫生局创建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中医工作的副局长,设立中医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中医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必须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管理知识和当地中医药工作情况。2.制定全县中医药工作3-5年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3.建立全县中医工作档案,对医疗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有具体计划和措施。4.将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纳入其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目标。5.定期召开中医工作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全县农村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46.以县中医医院为基地,每年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学术活动1次以上。组织全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学术论文的撰写活动,全县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上发表或交流中医、中西医结合学术论文10篇以上。7.根据本县具体情况,指导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建立和完善中医专科科室;对人员的培训达到正规化、系统化。在建设周期内全县中医药技术骨干和乡村医生获得一次以上的培训机会,培训合格率达到100%。8.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把中医服务内容纳入合作医疗支付项目,有鼓励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的政策措施。9.督导县内加强对社会和个人办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做到积极引导、合理规划、严格审批、依法管理。(三)县中医院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要求,严格执行我县的实施方案以及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以下工作:1.病床数达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中医药人员(含中西医结合)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不少于60%。2.建立规范的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不少于10个,开展3个省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建设,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治未病”中心)。3.加强急诊科建设,提高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54.负责本县中医教研指导等工作,成立基层指导科,配备较强的带教师资,承担全县乡镇中医药技术指导和服务,认真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和基层中医药业务指导工作。每年举办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班不少于2次,每年到各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中医药业务指导不少于6次,为基层培训人员不少于10人。5.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团体活动,每年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学术活动2次以上;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学术论文10篇以上。6.中医临床工作必须达到如下指标:(1)门诊病历、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5%;(2)住院病历书写甲级合格率达到90%。(四)县综合医院创建工作1.建立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6次/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80%。2.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4种以上中医药服务。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执行中医药标准规范。3.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6(五)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1.建立健全创建组织机构,有人员负责对乡村中医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2.配置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有规范的中药房,开设中医专科或专病科室1个以上。3.中医药人员应占医药卫生人员总数的20%以上;中医药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执业资格;4.中医药工作达到如下指标:(1)中医处方书写合格率达90%以上;中医门诊量不低于医院总门诊量的30%以上。(2)中药饮片品种数﹥300种;中成药﹥60种,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六)村卫生室创建工作1.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并参加县、乡镇组织的业务培训。2.必须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出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3.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药治疗包(箱)等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50种,30%以上的村卫生室中药饮片>100种,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4.能运用中医药和针灸、拨罐、按摩等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能运用中医药开展预防保健工作,中医药治疗量达到30%。75.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墙报、标语、健康咨询等多种方式定期举办保健及康复科普知识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四、方法步骤整个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月)1.召开创建会议,组织学习有关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文件标准、要求,明确开展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方向,主动参与。2.成立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医政中医股。3.开展全县中医资源调查,摸清本地资料,建立中医药人员基本情况档案。4.针对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全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培训计划。5.县中医院设立基层指导科,制定基层指导规划和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6.落实创建农村中医先进县补助经费。7.抓好下渔口中心卫生院、官当中心卫生院两个创建中医药先进卫生院试点工作,并通过合格验收,以点带面,全面推开。8(二)培训阶段(2012年2月~6月)1.以县中医院为依托举办1~2期“西学中”或中医提高班,培训对象为县级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2.举办针灸、拔罐、按摩等中医传统治疗方法学习班1~2期,学习对象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时间1~3周。举办其它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2~3期,重点培训乡村医生。3.召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工作现场会,学习先进单位经验。4.在县中医院基层指导科的指导下,尚未建立中医科及中药房、中药库的乡镇卫生院应组建相应科室,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5.县中医医院申报1~2项科研课题,选定课题组人员,制订相应措施,开展研究工作。(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4年6月)1.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加快人才引进及培训提高,通过多种形式为乡村医疗机构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中医药人才。2.县中医院在巩固等级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使之建成一所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医院。3.各乡镇卫生院建立1个以上中医科室,有条件的建9立1个中医专科或专病,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建立中药房和中药库。4.举办乡村医生和中医药人员培训班,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能基本掌握和运用中医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5.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村卫生室要有50种以上中成药,30%的村卫生室要设立中药柜、配备不少于100种的中药饮片。6.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中医医事、药事、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门诊、住院病历、中医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逐步规范。7.对各级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技术人员分布、技术结构、服务功能等进行合理调整,扬长避短、稳步发展。(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6~9月)按照《湖南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与《湖南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检查评估细则》的要求,组织自评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补缺补漏,巩固提高,迎接评审。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农村中医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10各级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创建工作列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农村中医药工作列入本地区卫生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医疗单位均应有一名领导分管中医工作,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健全创建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湖南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及广泛的社会需求。新闻媒体要发挥主要作用,及时报道创建工作进度;卫生系统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橱窗,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本文标题:安乡县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实施方案(修改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5981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