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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0下半年草案)
1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1.领导津贴2.班主任、学校各岗位津贴3.边远学校、超课时津贴4.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科研奖励津贴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一)领导津贴按全乡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5倍提取作为学校领导津贴,再按各学校领导所处的不同档次进行发放。注:学校领导除享受领导津贴外不再有任何津贴,同时兼任多种领导职务的只按最高一项发放。(边远学校领导享受边远学校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二)班主任、学校各岗位津贴(以下各岗位津贴各小学可根据本校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剩余或缺口经费在以下第(四)项中增减)(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1.班主任津贴:各班班主任津贴以30元为基数,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班的实际学生数再按1元/生的标准进行发放。设正、副班主任的班级,正、副班主任按2:1的比例对该班班主任津贴进行分配。2.教研组长20元/月。本部、东瓜、乌慢小学各设语、数、英三个教研组,其它各小学设语、数两个教研组。3.年级组长20元/月。中心小学一至六年级及综合年级各设一名组长,东瓜、乌慢小学设低、中、高三名组长,其余各小学不再设年级组长。4.中心小学设少先队辅导员两名,每人30元/月;各完小设辅导员一名,每人20元/月。5.教学点负责人30元/月,各教学点各设一名。6.各小学报帐员50元/月,各小学各设一名。7.中心小学党支部组织委员20元/月。(三)边远学校、超课时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1.边远学校津贴:上水小学、新步小学每人30元/月,上团、六力小学每人20元/月。2.超课时津贴:以18节/周为基数,每周超3节以上的20元/月,超3节的18元/月,超2节的12元/月,超1节的6元/月。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用于以上(一)至(三)项分配外,剩余部分按全校教师数平均,然后按各小学各学期教师数核定下拨,再由各小学按以下第(四)项各教师的积分情况核定发放。(四)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科研奖励津贴(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作适当调整)1.每人每学期考勤分为150分。2.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时间达一节课时间一半以上当旷课论),请事假一节扣0.5分,请病假每天2分,婚假、产假、生病住院假、亲属丧假、函授学习假每天扣1分。此项扣完考勤分为止。(公差不扣考勤分)3.课时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壮文学科每节计1.2分,其它学科每节计1分,早、晚读各计0.5分(每学期按20周计算)。4.学前班教师按一年级教师课时的平均值计算。各室管理员:专职的按每周8分计算,管2两室或以上的专职管理员按每周12分计算。兼职的按:广播室、“农远”室管理员30分/学期,其它各室管理员20分/学期。5.学前班、一年级第一学期,毕业班的最后学期每位任课教师加30分。(一、六年级仅指语文、数学、英语、壮文学科任课教师)6.因婚、产假、生病住院、丧假、函授学习假缺课的,扣请假教师请假期间相应课时分,带班(顶课)教师加相应的课时分。(公差不扣出差人员的课时分,但给顶课或看班人员加分)7.跨年级或跨科目的语文、数学、英语、壮文学科任课教师,每学期加30分。上同年级同科目两个班级以上的语、数、英教师,每学期加20分。8.段、期考中,语、数、英科目任课教师成绩按《寺山乡中心小学考试成绩量化办法》所得的量化分取值(多科目语、数、英学科的任课教师取所上学科的量化分平均值),其他学科任课教师成绩量化分取每次考试全校量化分平均值,功能室专职管理员成绩量化分取全校平均值的1/2。(段、期考成绩优胜奖不加分)9.凡上级(含本校)指定上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的,执教者每次加10分。10.代表学校参加乡级以上统一组织的各种比赛的,参加者乡级加10分,获乡级一等奖再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比赛每高一级,各奖项各递加5分。每学期每类比赛取最高一项加分。(级别分乡、县、市、自治区、国家级。)11.指导学生参加乡级以上各种文、体、艺项目比赛获奖的,指导教师获得加分。乡级一等奖10分/次,二等奖8分/次,三等奖5分/次。乡级以上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2分/次,三等奖10分/次。每学期每次比赛只取最高一项加分。12.教师撰写的论文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评比活动获奖的给予加分,自治区级及其以下的一等奖10分/篇,二等奖8分/篇,三等奖5分/篇;自治区级以上的一等奖15分/篇,二等奖12分/篇,三等奖10分/篇。一学期中只取最高一篇加分。(加分计入发证学期)13.评为校级或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给该班班主任加10分。(加分计入发证学期)14.评为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教师,校级加5分/次,乡级加10分/次,县级15分/次,市及以上级别20分/次。一学期中只取最高一级加分。15.在每学期的教学常规检查中,书写有备课教案,且教案各环节较完整的教师给予加分:达到所上学科单元、篇目数1/2的加10分,新授内容全部写有备课教案的加20分。16.学生作业的布置及批改次数、批改质量达到要求的加分:“优”加20分,“一般”加10分,“差”不加分。17.每教学单元都要有测试,测试卷务必全测试、全批改、全讲评、测试分数全记录。全部达标的加15分,每少一次扣1分。18.课后辅导学生、家访、后进生转化有记录材料评为“优”加10分,“一般”加5分,“差”不加分。19.不按要求上交政治理论学习心得、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每缺一项(份)扣5分。20.每学期听课、评课节数达到要求的加15分,每少一节扣1分。2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艺有关的活动)的每次扣10分。22.在乡及以上级教学常规工作检查评比中,获优秀等次的教师每次加10分。
本文标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0下半年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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