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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一)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一、国际贸易政策概述国际贸易政策是指世界各国和地区对外进行商品、服务和技术交换活动时所采取的政策。从单一国家或地区的角度出发,有关国际贸易的政策就是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在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有组织的管理和调节的行为。它是一国对外经济和政治关系政策和措施的总体,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对外,它服务于一国的对外经济和政治的总政策;对内,为发展经济服务,并随着国内外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一)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与构成1、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保护本国的市场扩大本国的出口市场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积累资本或资金维护和发展本国的对外经济政治关系2、对外贸易政策通常的构成对外贸易总政策进出口商品和服务等政策国别或地区贸易政策(二)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与演变1、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国家对贸易活动不加任何干预和限制,也不给予补贴和优惠,允许货物和服务在国家之间自由流动,在国内外市场进行自由竞争。(理论依据:自由贸易理论)保护贸易政策:国家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服务和投资的竞争,并对本国商品服务出口和对外投资给予优惠和补贴。保护贸易政策是一系列干预贸易行为的各种政策措施的组合。(理论依据:保护贸易理论)一国对外贸易实行哪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由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际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其经济实力和产品竞争能力决定的。2、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强制的贸易保护主义(重商主义)自由贸易政策(英法)保护贸易政策(美德)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15—17世纪)产业革命后(18世纪中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19世纪)超保护贸易政策(新重商主义)垄断代替自由竞争时期(20世纪初)贸易自由化资本主义经济恢复和自由发展(20世纪50年代—70年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经济滞账出现后(20世纪70年代后)协调管理的贸易政策新一轮自由化浪潮(20世纪90年代后)(三)对外贸易政策制定的主要依据本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与比较优势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经济发展战略(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内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本国国内物价、就业状况(国内经济状况)各种利益集团力量对比本国与别国经济、投资的合作情况本国与他国的政治、外交关系本国在世界经济、贸易组织中享受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各国政府领导人的经济思想与贸易理论二、保护贸易政策(一)重商主义的对外贸易政策重商主义认为:只有金、银才是唯一的财富,除了开采金矿、银矿以外,只有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所拥有的金、银量,因此,国家应当干预经济生活,大力发展出口贸易,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早期的重商主义:重金主义(货币差额论)。主张与外国进行的每一笔交易都应保持顺差严格禁止金、银外流。后期的重商主义:名副其实的重商主义(贸易差额论)。主张国家应保证全国总的贸易有顺差,不反对对个别国家的贸易有逆差,也不绝对禁止金、银的外流。(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主要是采取保护关税措施以保护本国新兴的产业,即幼稚工业,以避免外国工业品的竞争。(德、美)其理论依据为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对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提出批评(生产力论、经济发展阶段论、国家干预论)保护的对象与时间保护幼稚工业的主要手段(三)两次世界大战时期的超保护贸易政策该阶段资本主义出现了如下的特点:垄断削弱了自由竞争;国际经济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市场问题进一步尖锐化;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提高了关税,通过外汇限制和数量限制等办法限制进口;国家积极干预外贸,鼓励出口;英国抛弃了自由贸易政策,超保护贸易政策在全球兴起。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相比)保护对象扩大了:保护的对象不仅是幼稚工业,而且更多的是已高度发展的或出现衰弱的垄断工业。保护的目的变了:保护的目的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保护措施多样化:保护的措施不只限于关税和贸易条约,还有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奖出限入措施。保护转入进攻性:保护不是防御性限制进口,而是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市场进行进攻性的扩张。保护的阶级变了:保护的阶级利益从一般的工业资产阶级利益转向大垄断资产阶级利益。(四)二战后国际贸易自由化中的新贸易保护主义(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被保护商品不断增加:从传统产品、农产品转向高级工业品和劳务部门。保护程度不断提高:如:从1980年到1983年,在整个制成品中受限制商品的比重,美国从6%提高到13%,欧共体从11%提高到15%。在整个发达国家制成品的消费中,受限商品从1980年的20%提高到1983年的30%。贸易保护措施更加系统化:发达国家实行的保护贸易措施,随着政府管理贸易而不断充实和调整,成为对外贸易体制中的组成部分。加强贸易法规的制定,把贸易保护法律化。即管理贸易日益合法化、系统化。贸易保护措施的多样化:限制出口措施的重点发生转移,从关税壁垒进一步转向非关税壁垒,而技术性壁垒则成为限制进口的主要非关税壁垒。按照有效保护率设置关税;加强了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征收;非关税壁垒不断增高;违背了1947年GATT的基本原则,在“有秩序的销售安排”的事实下,绕过GATT的基本原则,搞“灰色区域措施”。奖出限入措施的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从财政、组织、精神等方面鼓励出口。三、自由贸易政策(一)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废除谷物法(1846年)逐步降低关税税率,减少纳税商品数目废除航海法取消特权公司(东印度公司)对殖民地贸易政策的改变与外国签订贸易条约(1860年英法《科伯登条约》)(二)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初期的贸易自由化贸易自由化是指国家之间通过多边或双边的贸易条约与协定,削减关税壁垒,抑止非关税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与歧视,促进世界货物和服务的交换与生产。1、贸易自由化存在与发展的基础美国对外扩张的需要;世界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生产与资本的国际化;国际分工的深入发展;各国经济相互依存性的提高。2、贸易自由化的主要表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战后初期普遍实行严格的进口限制,以后逐步放宽,扩大进口自由化,放宽或取消外汇管制,实行货币自由兑换,促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在GATT缔约国范围内大幅度降低关税和削减非关税壁垒。(多边贸易谈判)在经济贸易集团成员国间取消内部关税,对外达成关税减让协定,导致关税大幅度下降。实施普遍优惠制,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普遍的关税优惠待遇。经济贸易集团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其他有关国家以优惠关税待遇。3、贸易自由化的特点美国是战后贸易自由化的倡议者与推动者。战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它们对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自由化程度;区域性经济集团内部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集团对外的贸易自由化程度;不同商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也不平衡,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而工业制成品中的机器设备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工业消费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特别是所谓的“敏感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服装、鞋类、皮革制品和罐头食品受到较多的进口限制。战后贸易自由化席卷全球,较之此前的自由化,原因更为深刻,充分反映了世界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战后贸易自由化是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日益加强的条件下才发展起来的,主要反映了垄断资本的利益。战后贸易自由化主要是通过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并且主要是在GATT的主持下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此外,各种类型的一体化组织也均以促进商品的自由流通、扩展自由贸易为宗旨。战后贸易自由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二战后,一批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原来的殖民地、附属国成为新兴发展中国家。它们在贸易自由化发展中是不平衡的。战后贸易自由化促进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4、贸易自由化的主要原因美国:为了对外经济扩张,积极主张削减关税、取消数量限制,成为贸易自由化的积极倡导者和推行者;西欧与日本:因经济迅速恢复与发展,因而也有减少贸易壁垒的要求;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扩大资金积累,愿意通过减少贸易壁垒来扩大出口;关贸总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签订有力地推动了贸易自由化,不仅大幅度地削减了关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关税壁垒的作用;经济一体化组织: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出现加快了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各种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极大地促进了商品的自由流通,扩大了自由贸易;跨国公司:跨国公司的大量出现和迅速发展促进了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加强了生产的国际化,客观上要求资本、商品和劳动力等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生产与资本的国际化)国际分工:国际分工的广泛和深入发展,分工形式的多样化,使商品交换范围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三)20世纪90年代以后至今的协调管理的贸易政策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商品、劳务、资金、技术、信息流通自由化的浪潮。(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发展时期)第二节关税措施国际贸易措施:是指世界各国和地区对外进行商品、服务和技术交换活动时所采取的措施。关税是贯彻一国国际贸易政策的基本措施。一、关税的特点和作用关税:是进出口商品通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与政府设置的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固定性)。关税政策是现代贸易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关境:(关税领域)是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也是海关所管辖并执行海关各项有关法令和规章的区域。(一)关税的特点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的税收主体是本国进出口商,而税收客体是进出口商品关税的征收机构是海关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本国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其主要职能包括:征收关税、查禁走私、对进出口货物实行监管、进行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等。(二)关税的作用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保护国内市场保护国内工业(本国幼稚工业)调节产业结构调节进出口贸易平衡(进口附加税或减免关税)关税是一种经济杠杆。利用关税税率的高低和关税的减免,可以调节某些商品的进出口量,保持国内市场供求平稳,稳定国内市场价格,保持国际收入平稳。二、关税的种类(一)按照征收的对象和商品流向分类1、进口关税:指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本国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关税壁垒就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关税。)普通税:适用于与进口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按照普通税率征收的关税。优惠税:适用于与进口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商品,按照优惠税率征收的关税,可分为最惠国税、普惠关税和特惠关税。优惠税税率比普通税税率低,两者的差幅往往很大。最惠国税:适用于与进口国订有关税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普惠关税: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给惠国、受惠国)特惠关税:指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减免税待遇;其他国家和地区不享受这种优惠待遇。特惠关税可以是互惠的,也可以是非互惠的。(《洛美协定》)普惠关税普遍优惠制(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关税优惠待遇。普惠制的主要内容:在一定数量范围内(主要指关税配额或限额),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工业品减免关税,部分免除加工过的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对于超过限额的进口则一律征收进口关税(最惠国税)。普惠制的基本特点: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由大多数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全部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单向优惠待遇。普惠税的目的:增加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加速
本文标题:第三章_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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