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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4第三章中国文化依赖的社会政治结构
中国传统文化依赖的社会政治结构第一节宗法制度的产生与确立一、宗法制度的产生宗法制:所谓宗法制度即血缘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解决职权和财产分配、维护世袭统治秩序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由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产生于商代后期。宗法建立在宗族的基础之上,宗族由若干个同血缘的家族集合而成,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成宗族,结成乡社,进而成为国家的基石,这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事实。在宗法制度下,家族——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统治和服从为内核的政治、经济和道德的共同体。宗法制与国家政权合二为一,在家族——宗族内部起到维护父家长统治权力的作用,在意识形态领域具有道德制约的作用,对国家与社会具有维系秩序的功能,同时,对国民性格的塑造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家族家族是个历史的概念。父系家族内部包容了若干个个体家庭,家族内部所容纳的个体家庭或多或少,但都持有同姓一家族的观念。在中国长期的宗法社会中,父系家族中拥有父权和夫权的家长,即拥有掌握家族所有财产和支配家族所有成员的绝对权利。家族的血缘纽带,适应了界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和维护家长统治权的需要。农业型的自然经济是血缘纽带无法割断的根本原因。在血缘(家族血亲)、地缘(农村乡社)、业缘(农耕经济)的共同作用下,同一家族的成员长期生活和劳作于同一地区,世代繁衍,家族本位成为根深蒂固的群体意识。家庭结构中国传统家庭的结构是以父子、婆媳为主轴的典型的父子型家庭。家族关系以亲子的血统关系与夫妻的婚姻关系为基本构造。以血缘关系言,家族成员的关系受制于血缘关系。以姻缘关系言,它决定着家族的绵延。娶妻须由家族中主要成员过问和决定,以确保家族血缘世系的纯度;家族中女性处于从属地位;同一家族中的女性,地位有高下之别。家族观念(1)血缘观念。重视巩固血缘联系、维护世系血缘纯度,重视家谱、族谱,反映了古代中国人“万世一系”的血缘观念。(2)门第观念。“门第”是指宗法社会中地主阶级内部家族的等级,以族姓、门户、地望为标志;姓氏作为家族的符号,有高低贵贱之别;显贵之家称为“世族”、“世家”、“高门”等,卑庶之家则称为“寒门”;门第观念曾渗透到政治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维护了贵族门阀的特权。姓者,统其祖考之所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通鉴外纪》(3)孝悌观念。儒家伦理以孝悌为本,并将报恩事亲之孝,纳入维护父家长制的轨道;孝父与忠君相联系,对父辈的道德与义务,被推演为臣民对君主的绝对服从;提倡孝道既强调血亲观念,以加强家族内部的凝聚力,又移孝于忠,以维护等级制度和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孝经》)一、宗法制度的产生华孝子(华宝,东晋人)祠始建于南齐,距今1500多年,是无锡惠山最古老且保存较为完好的祠堂。祠堂现存有四面牌坊、门坊、溯源桥、承泽池、鼋池和主体建筑楠木享堂等明、清式样建筑,祠内还有比较珍贵的《纺绩督课图》、《春草轩辞》、《真赏斋法帖》等众多石刻。二十四孝亲尝汤药弃官寻母以家族为本位的人伦关系1.“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种关系;“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它是五常的纲纪。2.人伦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3.以家族为本位的人伦思想,重家族而轻个人,重群体而轻个体,重人治而轻法制。历史上曾有效地维护了等级秩序,束缚了个体的独立意识和创造意识;另一方面,当社会动荡分裂之际,又以其凝聚力和向心力,对社会整合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二、宗法制度的确立宗法制度的形成与演变1.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规定嫡、庶系统的法则。2.宗法制源于原始氏族时代,于商代逐渐形成,到周代逐渐完备。西周时期,已确立了嫡、庶之分和大宗、小宗制度。宗法制度的完备和确立在西周建立以后。西周宗法制度的创立者是周公。西周的社会组织,是一个亲疏严明、系统分明的血缘实体。(1)确立了亲亲、尊尊的规则。亲亲、尊尊是以嫡长子为中心,亲其所亲,尊其所尊。(2)宗分大宗、小宗。嫡长子为全宗族的大宗,旁系庶子为小宗。(3)大宗、小宗的关系是等级从属关系。(4)礼起到维护等级次序的作用。周公确立的宗法制的内容:1、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王位继承方式。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周王室从成立之后推行固定的嫡长子继承制。《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兄终弟及:一种王位继承制度。王位由哥哥传给弟弟继承,传弟一般按年龄长幼依次继承。兄终弟继,传子有传兄之子、传弟之子和传嫡子几种。我国古代的夏朝、商朝以及鲁国、宋国等实行这种继承制度。一夫多妻制: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嫔。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嫡长子继承制的优点:定名分,即王位早有归属,嫡长子只有一个,只有他有权占据王位,这就杜绝了兄弟之间为争王位而造成的祸乱。嫡长子继承制的弊端:嫡长子继承王位是天经地义,他的贤与不贤不在考虑之列。晋惠帝肉粥玄武门之变2、封邦建国制简称封建,即今人所说的分封制。分封制是由宗法制度直接衍发出来的一种巩固政权的制度,由周人创立。其出发点和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分封制企图以血缘纽带巩固政权。分封制往往是造成诸侯割据,连年征战不止。二、宗法制度的确立二、宗法制度的确立3、宗庙祭祀制度宗庙是包括天子在内的各级大宗供奉祖先神位的场所。宗庙祭祀制度即祭祀几代祖宗的制度,是为了达到维护宗族团结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制度。核心是强调尊祖敬宗,家族本位。西周以后,宗法制有一定的演变。(1)统治集团上层仍按血统亲疏承袭特权,皇位的继承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原则。(2)宗法制与礼教伦常思想相结合,一方面作用于权力、财产的再分配,一方面又制约着婚、丧、祭乃至日用起居等生活形态。二、宗法制度的确立二、宗法制度的确立祖先牌位轴子故宫“左宗”是宗法的标志,“右社”是国土的象征。左:中山公园内社稷坛天坛中国聚族而居、流动性不强的定居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安土重迁的传统,传统的农耕社会理想↓氏族社会的解体在中国极不充分,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和血缘观念大量积淀下来↓宗法制统治者用宗法血缘的纽带将家和国联结起来社会组织主要是在父子、君臣、夫妇之间的宗法原则指导下建立起来在社会结构中:家→家族→宗族→村社→国家宗法制度的特点是:一方面社会用自然的血缘关系来确定人们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又用自然血缘关系将人们紧紧联系在一起从而限制着人们社会关系的发展。宗法制度经历了一个渐趋完善的过程。宗法制度的发展周代的宗法制度,从上层的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初步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家国一体”或“家国同构”的大格局。春秋时期孔子的孝悌思想则从亲情伦理道德的角度为其打下了坚实的民间基础。汉代董仲舒用“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幌子,又把人道和王道杂合在一起,构建了一套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纲常规范。第二节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特征第一,家天下的延续。宗法制度的本质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家族统治史。家天下的主要特点是一姓家族统治一个朝代,只要这个朝代不灭亡,这个家庭就一直统治下去。第二,封国制度不断秦汉以后,郡县制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行政区划制度,但历代皇帝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把自己的家族和亲戚成员分封到某个地区作官。这种制度保证了权利集中在一个血缘家族之中,同时也存在着容易引起叛乱等弊端。第三,家族制度长盛不衰整个中国古代五千年,战争、动乱时有发生,战争和动乱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一个旧家族的灭亡和随之而来的新家族的诞生。动荡不安常常困扰着中国历史,但构成中国传统社会基石的以血缘纽带联系起来的家族始终非常稳固。家谱、族谱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红楼梦》特征上:荣宝斋下:乐仁堂第四,家国同构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共同性。家与国的组织系统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家国同构”,“忠孝同义”,都是宗法制度长期遗存的结果。特征左:精忠报国右:诸葛亮成龙、刘媛媛《国家》一玉口中国一瓦顶成家都说国很大其实一个家一心装满国一手撑起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世界的国在天地的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国是荣誉的毅力家是幸福的洋溢国的每一寸土地家的每一个足迹国与家连在一起创造地球的奇迹一心装满国一手撑起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世界的国在天地的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成龙、刘媛媛《国家》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国是荣誉的毅力家是幸福的洋溢国的每一寸土地家的每一个足迹国与家连在一起创造地球的奇迹国是我的国家是我的家我爱我的国我爱我的家国是我的国家是我的家我爱我的国我爱我的家(国爱万家我爱国家)我爱我.........国家!三、宗法制度的影响宗法制度对专制统治秩序的维系宗法制度对于专制政体的巩固、等级关系的维护起到了重要作用。1.分散的宗族组织是封建专制政体赖以存在的基础。村社构成中国社会的细胞群。村社中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为宗族,组成社会。族长、宗长往往既是庶民的剥削者,又是乡村基层行政的治理者,集族权与政权于一身。2.宗法制具有维护封建等级、界定尊卑贵贱的作用。宗法制强调尊卑有别、贵贱有等,与父家长制政治模式吻合不悖。宗法制度对国民性格的模塑1.倾心于安居乐业,缺乏创业意识。2.崇敬祖先。3.尊重传统。三、宗法制度的影响三、宗法制度的影响第三节专制制度与中国社会政治结构一、中国与欧洲政体的差异:君主专制制度是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马克思把君主专制分为两种类型:欧洲型和东方型(亚洲型)。东方型以中国、土耳其为代表,国家政权绝对地集中到君主手中,君权第一,政治至上,不存在一种与君权抗衡的势力。二、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一)以武力为先导,靠武力起家,凭武力坐天下,控制宗教势力,专制时间漫长。从轩辕黄帝时代起皆如此。《史记》:“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氏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终擒杀之。以后历代如是。(二)经济基础稳固: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曾进行过一系列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改革。如商周井田制、曹魏屯田制、西晋占田制、北魏均田制、唐朝租庸调和两税法、明朝一条鞭法、清朝摊丁入亩等等。这些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维护君主专制制度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农耕经济。(三)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走向极端:中国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的集权制度,经历过不同的形式:秦始皇设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和九卿辅助皇帝料理国事;魏晋以后,随着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建立,三公九卿的权力逐渐被代替和分割;到了隋唐,三省六部取代了三公九卿的权力,成为实际的行政部门。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都是皇帝的办事机构。君主专制政权高度集中,没有民主缺乏自我更新能力,其集权程度,从总的趋势来看是日益强化。朕即国家,臣民从思想到人身自由被牢牢控制。文字狱、族灭、连坐、廷杖即君权的极端形式。慈禧对珍妃施行廷杖(四)对人身控制严密:君主专制将控制人民与占有土地视为国家的头等事务,而严格进行户籍管理是专制王权严密控制人身的最重要措施。中国很早就有了人口户籍登录管理制度。据《周礼》载,周朝就已专设司民之职。在国家基层社会中,往往实行什伍里甲制度,这种制度是专制时代控制人身自由的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早在春秋时期,齐国就推行什伍制,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长、伍长负责闾里治安。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实行什伍连坐法,后世里甲制度即由此发展而来,长期成为国家基层社会的人身控制形式。这样使得国家的赋税、徭役、兵役政策落到了实处。传统社会政治结构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一)社会结构的宗法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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